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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0 10:12
单位名称 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区域金融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配合省、市、县级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政金企合作,研究鼓励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住所 定边县政府大院
法定代表人 钟之岳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推进金融服务改革。印发《定边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定边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2021年度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引导我县金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协调县发改科技局组织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引导县人行组织开展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推进会、对接县税务局推动“银税互动”工作开展,实现政银服务“联动办”,督促各银行进一步简化信贷服务、缩减办理时限。二是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助推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截至12月末,我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9.32亿元,同比增长11.1%;各项贷款余额160.47亿元,同比增长3.49%,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02亿元、同比增长39.12%,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32亿元、同比增长45.9%,续贷了1.46亿元、同比增长26.3%。三是加强政银企沟通对接。积极协调县发改科技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及各银行机构,引导推广“信易贷”平台注册使用,深化“税银互动”业务。截至12月末,我县进驻榆林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数达到887家,较年初增加了753家;授信金额达到2.73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4亿元;完成交易72笔,较年初增长了52笔。县税务局建立“税银e站”,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数据线上直联,与县域中国银行、建行、农行、长安银行合作,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及时向银行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大力推广“银税e贷”、“云税贷”等多个服务产品。截至12月末,4家银行机构的银税信用贷款余额为9043万元,贷款户数133户。四是稳妥处置化解不良贷款。2021年以来,我中心协调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一方面通过鼓励各银行利用“续贷、展期、借新还旧、延长期限”等方式,推进贷款重组,另一方面引导各银行立足本地实际,积极争取省行支持,采取现金清收、核销、转让不良、盘活转化等方式极力化解不良贷款。截至1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61亿元,不良率为2.25%,始终保持在市政府下达4%指标以下,总体风险可控。全年通过现金清收、核销、借新还旧以及其他方式(以物抵债、形态回调)共化解不良贷款2.23亿元。五是积极拓展融资担保业务。县金通融资担保公司持续落实扩大担保范围、降低担保费率等政策要求,为市担保公司代办住房公积金担保业务,并积极探索“县域振兴批量贷”业务,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面,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努力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截至12月末,在保业务1笔、金额100万元,疫情期间免除担保费用;向市担保公司积极推荐了4笔超出公司承保限额的业务,帮助县域企业争取市担保贷款1500万元。六是统筹做好金融工作宣传。2021年以来,我中心组织全体干部及各银行相关负责人,开展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专题学习,主要对涉及本行业、本机构工作职责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全面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依托县政府官网,及时发布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及相关权威解读“总则篇”“市场主体保护篇”两部分内容;组织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各银行机构开展了“优化金融服务,打击非法集资,保障总体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效营造了“预防为主、打早打小、群防群治”的非法集资治理氛围,进一步提升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的延伸覆盖度。七是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配合市金融局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档案资料查阅等多种方式,对我县地方金融组织深入开展了风险排查检查。组织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等部门及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结合各自监管职责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伪交易场所”情况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吸收存款等情况,全县未发生源发性非法集资案件,也未发现“伪交易场所”开展相关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八是持续推进“再贷款+财政贴息”榆林模式。根据市金融局、财政局、人行联合印发《关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报使用央行在再贷款资金补贴的通知》,协调县财政局、县人行按时上报《关于申请再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报告》和相关资料报表,积极为定边农商银行申请2020年再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019.73万元,榆林市财政局最终批复再贷款贴息预算963.13万元。协调县财政局向定边农商银行拨付2018年、2019年央行再贷款贴息资金561.47万元。九是协调推进融资推介、对接服务。一是为推动县域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印发《关于开展上市后备企业摸排工作的函》,及时组织摸排县域有挂牌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上报了《定边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挂牌上市后备企业摸排情况的报告》,向市金融局推荐2家挂牌上市后备企业。二是根据《省工信厅、金融局关于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及挂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市金融局《关于组织“券商下基层”活动的通知》,配合市金融局一行开展了调研情况摸底,形成了调研报告。三是按照《关于召开陕股交秦创原专区培训会议的通知》要求,协调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组织相关企业按时参加视频会议。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我中心配合市、县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服务,促进金融体系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一是搭建政银企平台,积极协调县发改科技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及各银行机构,深化“税银互动”业务,截至12月末,我县进驻榆林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数达到887家,较年初增加了753家;二是协调人民银行定边县支行稳妥处置化解不良贷款,全年共化解不良贷款2.23亿元;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配合市金融局检查组对我县地方金融组织深入开展了风险排查检查,全县未发生源发性非法集资案件。三、存在问题(一)银行信贷需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完善信贷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普惠金融、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领域倾斜,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占比,全面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二)企业上市意愿不强。由于企业上市门槛高、要求严、准备时间长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而企业思想比较谨慎保守,企业挂牌上市积极性普遍不高。(三)金融部门监管处置手段不够有力。县级地方金融部门职能主要是金融协调、服务和推广,在日常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金融监管中,职责不明确、体制机制不顺畅,缺少有效抓手。四、整改措施一是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出台《定边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二是协调推进融资推介、对接服务,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全面摸排本行业领域有挂牌上市意愿、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积极宣传,对纳入市级上市后备库管理的上市后备企业,处于不同阶段给予相应金额的奖励支持。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完善金融支持地方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各种信贷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理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体制机制相关政策指导,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持续抓好化解银行不良贷款、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等重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三是继续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确保全县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度被中共定边县委、定边县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