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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0 09:54
单位名称 定边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住房困难的群众提供住房服务与保障。检查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建成后使用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核查及物业管理;建设信息平台统计和档案管理。
住所 定边县西环路住建局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陈龙
开办资金 26.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180.8万元 68603.08万元
网上名称 定边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租房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动态管理中收回的第一批租赁型保障房申报核查449户(其中廉租175户,公租277户);新乐小区合同续签共核查2170户,(其中廉租750户、公租1420户);新安南区合同续签共核查320户;完成租赁补贴季度核查工作,今年四个季度累计退出69户,保障598人次(296户),发放补贴资金174000元。动态管理工作本年度共清退收回租赁型保障房56套,其中廉租房31套(新安南6套、新居3套、新乐22套),公租房25套(新乐)。已清退收回的31套廉租房已全部依次分配给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轮候对象。购置型保障房销售工作根据《定边县新乐小区第二批限价房销售方案》(定政办发〔2021〕64号)文件精神,组织对新乐小区第二批限价房768套进行销售,按照公示顺序号依次抽取选房顺序号,再根据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认购的程序进行销售,目前正在办理签合同和贷款手续。日常维修本年度租赁型保障房室内维修共121户,其中新安小区9户、新安南区8户、新居小区6户、新乐A区66户、新乐B区32户。房租收缴廉租房已入住1874户,2021年度已收缴房租1704户,未收缴房租173户,收缴率91%;公租房已入住1800户,2021年度已收缴1403户,未收缴397户(含8023、75防御部队老兵人员102户),收缴率84%。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根据我县租赁型保障房动态管理工作实际,起草并请示县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印发定边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动态管理中收回的第一批房源审核分配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153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审核并分配了动态管理第一批收回房源148套,并摇号抽签51户轮候家庭,目前已分配入住34户轮候家庭。物业管理方面,我中心保障管理股对各保障房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常规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该物业公司,并责令其及时整改,确保给小区住户营造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保障房信息平台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我县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全部按照省、市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和资产核定情况,定期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实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保障性住房投资情况和决算审计的数据全部录入信息平台,具体工作如下:1、完成了信息系统11个保障房项目、4831套房源补录工作;2、完成了5个小区房源补录工作;3、完成了信息系统“掌上办”业务开通工作;4、完成了网厅与信息系统准入条件录入工作;5、完成了信息系统11项主卡片的录入工作;6、完成了信息系统744户子卡片的录入工作;7、完成了租赁补贴条件与空置房源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工作;8、完成了保障房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在信息系统退出与分配工作;9、完成了保障房轮候库的建立;10、完成了3711户纸质档案的整理,做到档案管理“一房一档”;11、完成了新乐小区第一批和第二批限价房材料的归档;12、对动态管理中的房源做到了实时更新,并对变更、退出和调整人员重新作了比对和信息录入。(四)党建工作完成情况2021年,我支部党建工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素质建设、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单位稳定发展。2021年,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四个季度共发放租金补贴17.4万元;(二)审核并分配了148套动态回收的公租房;(三)加强租赁性住房审核工作,年度完成审核2594户,续签合同1221户;以购置型保障房销售为着力点,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新乐小区限价房两轮认购共计1100余套,回笼资金2.7亿余元,真正做到多渠道保障,达到稳房价、稳预期,住有所居的目标。三、存在的问题(一)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我县保障性住房小区新业小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新业小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已于2018年9月完成分配,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其附属工程还在进行施工,导致已分配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无法入住。2、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我县新乐小区和新业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地点选在了城乡结合部,随着被保障对象的入住,群众对交通、教育、便民生活等配套生活设施建设也提出更高的要求。3、被保障对象年度续租审核资格的认定不明确。虽然中、省、市均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办法,但对保障性住房特别是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年审如何实施并未进一步明确,公开、透明的复审程序和指标体系也不健全,缺乏实际操作性。同时,申请保障家庭在取得住房后如发现其不符合条件,尚无有效的退出机制和行政执法手段。4、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困难。截止目前我县共配租了租赁型保障性住房3600多户,每年收取租金1000余万元,由于所保障对象大部分属低收入家庭,还包括部分县政府会议纪要特别安排人员,因此租金收取难度大。5、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存在缺陷。物业公司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降低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未能让住房困难家庭住得好,生活好,真真正正做到“住的进、稳的住、有尊严”。(二)整改措施1、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保障房管理。不断完善保障房动态管理机制,对承租人因经济、住房条件改善,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限期清退,完善退出机制。定期开展保障房对象的核查工作,严肃查处骗购骗租、违规转租、转借、转让、长期闲置保障房等违规行为。租赁性保障房后期管理重点以租为主,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进一步明确权属登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租售。2、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细化配套管理措施,从改善民生、服从大局出发,将住房保障制度引向深入,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扎实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做到让住房困难家庭“住的进、稳的住、有尊严”。3、加强住房困难家庭摸底工作。充分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享受不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给予货币补贴,解决其住房困难。四、2022年工作计划1、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保障房管理。不断完善保障房动态管理机制,对承租人因经济、住房条件改善,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限期清退,完善退出机制。定期开展保障房对象的核查工作,严肃查处骗购骗租、违规转租、转借、转让、长期闲置保障房等违规行为。租赁性保障房后期管理重点以租为主,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进一步明确权属登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租售。2、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细化配套管理措施,从改善民生、服从大局出发,将住房保障制度引向深入,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扎实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做到让住房困难家庭“住的进、稳的住、有尊严”。3、加强住房困难家庭摸底工作。充分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享受不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给予货币补贴,解决其住房困难。4、认真开展党建活动。我支部将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夯实思想能力基础;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作风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而不懈奋斗。5、实现数据共享,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各部门与住房数据的联网建设和综合协作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所需要的信息,做好保障房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前期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使申请流程更简化、资格审核更透明;健全严格的申请、批准和退出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增加对骗租、骗购、骗补的欺骗成本。通过各环节信息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以实现住有所居,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目标,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坚持“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的原则,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断提升住房保障能力,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缓解城市因人口迅速增长所产生的压力和矛盾,努力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6、推进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坚持以“先租后售、自愿购买、房屋自住、产权明晰”的原则,实现租赁型保障房政府与保障对象产权共有。按照保障对象申请购买的先后顺序,已承租租赁型保障房的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申请购买其承租的租赁型保障房部分或全部产权。租赁型保障房的出售比例应控制在房源总套数的40%以内。尊重保障对象意愿和经济条件,本着利民惠民的原则,自愿购买。房屋自住原则。实行共有产权的租赁型保障房仅限保障对象家庭自住,严禁私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和改变房屋用途。出售时共有产权比例与承购人协商确定,鼓励共有产权个人所占比例高于60%,当达到60%以上时不再缴纳租金。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无论比例大小,其土地性质、房屋性质不变。7、加快实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为规范和提升小区服务管理,根据《榆林市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我中心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绩效评估和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政府资金投入,提升保障房运营管理效能,让保障对象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住的安心、舒心、放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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