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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5-30 09:29
单位名称 兴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三农和农村经济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土地承包、农民负担、专业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社会化指导及管理。
住所 兴平市西环路
法定代表人 李信科
开办资金 15.6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兴平市农林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95万元 7.7万元
网上名称 兴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站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持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确权遗留问题、狠抓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推动我市农经工作转型发展、创新突破。现将我站2021年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我站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深入开展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兴平市培育发展百万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行动方案》及下发了《兴平市百万元合作社评定标准》,逐镇排查百万社培育发展情况,为我市百万社发展奠定基础。截止目前我市共注册登记合作社472家(2021年新建30家),累计注册品牌58个,获得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百强社6家、省级示范社13家及咸阳市级示范社44家。2021年新认证家庭农场34家,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315家,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的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共计697家。经营面积10282亩,共有劳动力1172人,其中家庭成员786人,常年雇工人员384人;拥有注册商标6家。累计获陕西省示范家庭农场36家,获咸阳市示范家庭农场49家,2021年新认定兴平市示范家庭农场65家。(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我们始终坚持改革底线,明确产改思路,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21年10月中旬,我站组织带领东城办阜寨镇两个镇办赴榆林榆阳区学习镇级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作法。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发展镇级集体经济有了新的认识,及时筹建东城办、阜寨镇的镇级股份经济联合社;先后制定了《兴平市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及下发了《兴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统计调查的通知》,并以镇办为单位对辖区内各村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空置建设用地等资产进行摸排,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消除“空壳村”及发展集体经济具体方案,截止目前:我市现有村集体经济组织166家,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计10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主要来源于经营性收入、资源性资产收益及投资性收益,其中:经营性收入的集体经济组织有35家,资源性资产收益的集体经济58家,投资性收益的集体经济组织22家(收益类型有重叠),空壳村65家。通过这些排查摸底,即摸清了我市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也为下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基础。(三)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农村“三资”和财务管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集体经济审计工作,2021年共审计村110个,审计资金总额2.05亿元,其中,农经站审计110个村,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00余条;采取审计与规范账务相结合,及时组织人力,深入镇办、村组,以集体经济审计为锲机,指导村组规范账务。根据省、咸阳市关于开展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的有关文件精神,我站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组培训、指导、督促镇村严格按照村级债务调查摸底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村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及平台数据录入;及时与兴平市统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按季度收集、汇总农村居民增收因素和措施,起草了2021年各季度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资因素报告;按期上报了农村统计半年报表和预测报表的上报工作。2021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5535元,增长9%以上。(四)继续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和措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对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对农民负担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完成调研报告。2、在全市设立农民负担监测点36个,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五)开展社会化服务信息建设,引导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1、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共计52个(其中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2个、农资经销部3个、镇办兽医站12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个体服务户163个;2、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目前,我市已加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10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面积9000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小农户的数量为2650户次;3、组织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余人开展线上网络培训2次,熟悉线上业务操作流程,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4、组织8家合作社参加陕西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评价问卷汇总表2次。(六)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引导农户合理使用农村宅基地。及时安排对全市13个镇办181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宅基地需求调查,经汇总全市农户宅基地需求为2660户,并通报了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与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协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及时处理移交了第四次卫片执法图斑、桑镇、东城、西城等镇办违法占用宅基地的案件。(七)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制度,积极开展学党史教育活动,及时制定全年党员干部政治学习计划,积极组织本站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党章党规》等必读书目,组织观看了《榜样5》、《榜样6》等党建教育视频材料。据统计,我站组织集中学习48次,全站累计学习笔记约40万字;每人撰写心得体会5-6篇。三是从严从实抓组织生活。严格按局党委的统一安排,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报告工作等基本制度。二、取得的效益。经过我站不懈努力,2021年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成立镇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66家;完成了全市13个镇办181个行政村集体成员身份界定和股权量化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现有村集体经济组织166家,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计10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主要来源于经营性收入、资源性资产收益及投资性收益,其中:经营性收入的集体经济组织有35家,资源性资产收益的集体经济58家,投资性收益的集体经济组织22家(收益类型有重叠),空壳村65家。截止目前我市共注册登记合作社472家(2021年新建30家),累计注册品牌58个,获得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百强社6家、省级示范社13家及咸阳市级示范社44家。全市现有家庭农场315家(2021年新认证家庭农场34家),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的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共计697家。经营面积10282亩,共有劳动力1172人,其中家庭成员786人,常年雇工人员384人;拥有注册商标6家。三、存在问题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二是农村财务工作不够深入,三是单位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产改进度缓慢的镇办督促和指导,加快产业改革工作进度;二是有步骤的对重点村组进行财务梳理,树立样板,在全市推广;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为各项农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五、2021年度工作打算1、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深入镇村,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范运营,不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2022年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10家,打造百万元合作社6家。2、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6月底前,全面消除农村“空壳村”,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注入新的活力。3、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三室一庭”,确保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4、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共享”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枧模经营;进一步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为土地供需双方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5、加强农村“三资”和村级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民主理财制度及财务审批制度,督促各村及时做到财务公开。6、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贯彻执行中、省、咸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慎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形式,增加农民收入渠道。7、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指导、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以信息化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切实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以项目为引领,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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