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城固县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监测服务等。 | |
住所 | 城固县东环一路中段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菲 | |
开办资金 | 8.3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城固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22万元 | 8.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科学监测,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2021年1—12月份监测结果:我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变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2天,优良率93.7%,优良天数较2020年增加了12天。空气综合指数3.31。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和降尘七项指标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降尘强度均值2.78吨/平方公里·月,较2020年同期下降0.07吨/平方公里·月。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地表水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与上年同期比有明显改善,水质继续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生活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6条主要道路昼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6分贝,属于“好”质量等级;夜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属于“好”质量等级。声环境质量总体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二)、严格频次,全面完成监测工作任务1、水环境质量监测每月10号前对县域内文川河沙河营大桥、湑水河原公大桥、南沙河南沙河大桥3个断面和汉江汉台城固交界断面地表水开展了监测,监测指标25项,并将监测结果统计后按时上报市监测中心站。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县城内县政府空气自动站和朝阳中学站稳定运行,持续做好空气自动站周边环境巡检和运维保障工作,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县政府站配置了大容量发电机组,确保站房永不停电,有力保障数据传输的持续性和有效性。3、声环境监测(1)功能区噪声按照县城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对4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每季度监测1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居民、商业、工业混合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达标率100%。(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3月,对县城建成区主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记录并报送20min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3)区域环境噪声11月,对我县区域环境噪声共监测78个点位,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7.5分贝,属“好”质量等级。4、农村环境质量监测(1)环境空气质量每季度对城固县农村村庄环境空气进行一次监测,共设1个监测点位(嵩山寺村),监测项目6项,空气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浓度限值。农村村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100%。(2)饮用水源地水质在上元观镇嵩山寺村委会设置饮用水监测点位1个,每季度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指标开展监测。农村村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5、监督和执法性监测2021年,对县控以上的9个重点污染源,制定了详细的监测计划,按照每季度监测至少一次的频次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积极配合环境执法监管,开展监察执法取样,做到第一时间分析,第一时间出具报告。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有效,出具的监测报告及时、准确、规范。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按照《汉中市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5月、9月对我县12个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且正常运行的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开展了2次监测,并对未运行的污水处理站(5月5个、9月6个)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说明上报。所测的村级污水处理站(5月7个、9月6个)的出水水质均能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表1中基本项目的标准限值。7、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每季度对辖区内老庄镇千山水库水源地和城固县原公镇水源地1#、2#水源井开展了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8、农田灌溉水质监测6月、10月对湑惠渠水质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的16项基本控制项目开展了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所测点位的项目分别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标准限值。9、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按照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方案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县域内地表水两个断面(旧汉江大桥、湑水大桥)、2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城固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的废水开展监测,并按时限要求每季度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质控总结。(三)规范管理,不断强化质量控制加强技术资料、档案、仪器设备和监测试剂的日常管理,认真开展计量认证和仪器设备检定工作。根据仪器设备检定周期和年度检定计划,根据仪器设备检定周期和年度检定计划,分别于2021年3月、5月、10月将大气采样器、烟尘测定仪等17台仪器设备委托方溯认证检测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检定,保证仪器设备检定连续不断档。扎实开展了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业务统计、四个季度的检验检测机构业务统计工作、我站2021年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总结报告和第三方公司质量考核等工作,确保监测工作质量真实准确。为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符合计量认证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7月12日至15日,我站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此次内部审核,持续改进和完善了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了质量管理水平,为确保监测工作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7月我站积极参加了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的水中挥发酚项目的测定。测定结果为:满意。(四)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以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专业技能为重点,狠抓业务培训,每月都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年组织两次基础理论和质量控制等知识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考核。我站积极组织职工参加“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监测执法网络答题活动”,以考代学,做到学习、答题、工作三不误,取得了团体名列全省县(区)级检测机构集体第四名的成绩。(五)帮助企业,不断完善自行监测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对18家企业的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指导;帮助28家企业完善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年度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的更新、上传。通过检查、帮助,这些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2021年,共出具监测报告69份:水质监测报告64份(其中监督性监测报告42份,执法性监测报告22份),噪声执法性监测报告5份,为环境统计、环境执法和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实验室场所、资质认定问题。我站原址是1999年县环保局单设经县政府划拨使用国有资产的形式划拨县住建局第四、五层,未取得房屋产权。因县住建局面临棚户区改造,2020年在市县大力支持下,新建环境监测实验室1座。但因资金原因,至今未能进行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导致资质认定证书到期无法进行复审;二是监测业务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改进措施:1、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我站实验室场所、资质认定问题,争取获得资金、重点项目建设的帮助与支持,尽快完成标准化实验室建设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审。2、继续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监测业务工作能力水平。我们要时刻看到、想到监测站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努力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环境监测的权威性,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为改善我县的环境质量,为我县的环境监测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站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监测质量水平,强化服务,开拓创新,树立环境监测的权威性,圆满完成全年监测工作,为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提供坚强支撑,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严格按照范围频次和质量要求,做好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二是与环境监察工作紧密配合,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及时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与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第三方的沟通联系,关注数据的变化趋势,做好运行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