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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7 16:37
单位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发土地储备,促进经济发展。承担灞桥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包括写字楼、渡假村)等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审批等征用工作。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 赵建文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土地储备中心在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的宗旨及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区域内土地储备各项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主要业务活动情况(一)储备地供应工作稳中增进。全年达到招拍挂出让条件共计32宗、面积4529亩。其中有效完成储备地供应19宗(含招拍挂出让2宗,划拨、协议出让17宗)、面积2819亩,成交总价款9.4亿元;供地方案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通过,待上市领导小组会审议6宗,面积706亩,预计成交价款达59.7亿元;供地方案待上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的7宗,面积1004亩,有力保障了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储备地文物勘探工作进展迅速。全年共开展文物勘探项目41个,面积4465亩。其中,25个项目已取得市文物局批复;10个项目正在实施勘探及发掘;5个项目正在进行文勘前期工作(清表),并上报市文物局待审批;1个项目正在协调督促项目单位提交资料。(三)储备地社保手续办理有序推进。全年共有20宗储备地办理社保手续。其中,13宗已取得社保批复;1宗已完成缴费待批准;3宗正在落实社保资金;3宗已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待取得催费函。(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成效显著。今年,按照部省下达的2984亩批而未供和274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中心精心筹备召开专题会议,强力推进各项处置任务完成。一是全面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3066亩,完成比例为102.75%。二是完成处置闲置土地264亩,完成比例为96.29%,剩余处置任务正在推进办理。同时,全力加快其他成熟项目供地手续办理,确保市级处置任务全面完成。(五)认真做好业务范围内其他专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中心以“转作风、破难题、促发展”为抓手,全面提升干部工作效能和履职水平,努力实现目标任务新突破。全力对焦目标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计划,不断优化各项手续办理事项程序、前置任务和各个工作节点完成时限。通过创新供地模式,延展有效工作时间等举措,有效推动了土地储备各项工作高效完成。同时,积极主动上门为项目用地单位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在有力保障了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和重点园区建设方面取得稳步发展,深受上级领导、区级领导、其他业务科室和服务对象的好评。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2021年,中心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也认真分析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受制于供地政策变化以及审批环节和程序增多,征收拆迁工作推进困难以及因文勘、社保等前置工作限制,土地供应工作完成时限长,供地工作启动推进缓慢,大批需今年完成供地的重点项目按计划落实阻力重重。二是针对干部普遍存工作思路拓展不够、适应节奏缓慢,应对土地供应突破常规思路操作的实践经验不足、创新思路解决难题的实践能力不足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有效落实用地保障工作。(二)改进措施2022年,中心将坚持从区域发展大局出发,谋划好土地储备各项管理和业务环节工作的高效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突破难点工作,确保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强部门业务学习和政策研讨,夯实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储备,进一步锻炼和提高部门干部灵活把握政策,有效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四、2022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2022年,中心将更加严格地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逐一按照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单位章程,有效落实事业法人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各类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结合市、区重点项目和批而未供处置任务,认真做好2022年度储备计划编制上报工作。全力确保2720亩实物储备及供应计划市考目标任务指标完成。二是关注供地政策导向,合理安排开发用地供应,有力提升政府财政收入。三是按照省、市批而未供处置任务要求,认真梳理,提早介入,全力加快供地前置各项工作完成,顺利推进项目供应审批和备案手续办理。同时,规范土地供后系统监测监管工作,及时消除系统出现的涉嫌违约、闲置等宗地。四是扎实做好“标准地+承诺制”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地+承诺制”的土地供应模式,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效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