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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2-05-27 15:54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信息服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负责消费者来信来访的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纠纷调解以及消费警示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工作。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万年路90号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
贾玄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学习并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着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基本情况1、持续提升各级干部业务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全面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处于高水平。2、加强消费警示活动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消费及维权意识。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宣传载体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消费维权的方法及消费注意事项普及活动,在有关公众号及网络进行宣传,向辖区商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提高商户的懂法、守法意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央视3.15晚会,做好应急准备,结合辖区情况,就晚会曝光的相关问题连夜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全面排查;2021年3月15日,开展系列消费者权益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区消协开展主题宣传工作,同时进行投诉接待工作,并在各大商场超市悬挂宣传标语,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一会两站”人员、维权志愿者、所辖行业企业人员参与省消协关于3.15网络消费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认真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研活动;进行“反对浪费,绿色消费”等活动。3、坚持疫情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配合有关部门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序进行。积极化解疫情下消费者多种心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做好消费者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并及时给予消费者合理满意答复;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倡议活动,动员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三保”行动承诺,向消费者作出庄严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二、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共分流处理各种投诉20377件,受理分流信函类投诉举报67件,此外,接待各类咨询电话约543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余145万余元,接待各类咨询240余人次。通过各种活动的举办,投诉的处理,消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三、存在的问题由于进行机构改革,且我单位工作任务相对较多,人员配置还有不足,所以存在人员短缺现象,同时还要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的学习。四、改进措施持续提升部门办事效率,加强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积极配合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人员到位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合法权益。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不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持推进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全面细致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服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负责消费者来信、投诉来访的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纠纷调解及消费警示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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