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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5-27 15:46
单位名称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的执法职责,并组织查处跨区域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迎宾大道环保科技大楼
法定代表人 栾小金
开办资金 4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5.06万元 815.03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8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支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和生态环保铁军建设“两个目标”,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实绩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市支队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执法监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支队按照市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职能发挥,先后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子长市油煤气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综合执法检查、打击运输废水废渣车辆偷排偷倒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和油气井压裂返排液及泥浆上清液处置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截止12月1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70家次,处罚金额787万员,坚决同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二)坚持法治思维,提高案件质量。牢牢把握“依法行政”总体原则,将2021年定为“案件质量提升年”,提高案件办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了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案件限期办理制、案件办理公示通报制等各项制度,成立了案卷质量审核小组,对支队需要立案案件进行内部法制审核,今年共组织开展了9次支队案件集体审查会和2次单案审查会,截止目前通过市局案审会审查案件59起,立案5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3件,结案39起。所有结案案件的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经最终审核无误后,统一归档立卷,确保案件办理全过程合法合规,闭环管理。(三)注重信息化运用实效,掀起工作高潮。按照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将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运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头戏,助力非现场执法监管。召开部署推进会、学习培训会等6次,专题分析总结信息化工作,及时解决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实际运用等方面的问题。在原有2条环保专网的基础上,新增设了14条专网,实现信息化专网全覆盖,同时,完成了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与12345智慧政务服务热线并网工作,形成信访投诉线上办理新模式。成立了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领导班子到科室到具体人员,层层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事事有人干、专人管专事。健全顺畅与市局、与同级单位、与县区分局的工作流转机制,今年以来,共收到市局下达网格任务1条,已办结;向各县区分局下发网格任务33条,已全部办结,达到了“上下互通、左右联动”的网格化监管效果。做到信息化系统运用常态化,支队每人每天至少登录2次信息化系统,通过查看网格化系统中视频监控、在线监测数据等,实时掌握重点企业排污口及在线数据情况,有效增强了非现场监管水平。(四)狠抓队伍建设,打造环保铁军。以执法大练兵为主要抓手,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提升支队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开设并举办了10期“执法讲堂”,由各科室业务骨干对行政处罚法、新固废法等进行讲解。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和网络答题活动3次,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各类业务培训16次,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不断夯实执法理论基础。加强实战练兵效果,除参加系统内组织的执法行动外,先后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3次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和1次专项执法检查,通过积极参加各类执法行动,不断学习吸收其他部门好的经验做法,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技巧和办案能力。加强组织保障,今年共完成41人的行政执法证的更换,全面统一了执法制服着装,并在7月份和11月份开展了2次队列队形训练,充分展示支队执法人员勇挑时代重担,勇争时代先锋的新面貌、新作为。(五)突出为民导向,查办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为落脚点,积极解决回应群众关切。线上接处信访问题,实行双号并网前后,共接处“12369”热线投诉55起,“12345”智慧服务平台转办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0起,均已办结,办结率达到100%。查办市局转办环境舆情,今年共收到执法科交办的环保举报受理单15份、宣教科下发舆情转办单8份,针对舆情反映问题,支队均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并及时回复市局。妥善处置应急事故,参与处置了(2021年1月8日志丹采油厂原油运输车陕J68110在运输原油中罐车侧翻导致原油泄漏和3月14日吴起采油厂一原油运输罐车侧翻事故)2起一般环境突发事件,配合省厅调查处理榆林市定边县“4.23”原油泄漏流入我市吴起县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一)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有成效。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征,将油煤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先后开展了子长市油煤气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打击运输废水废渣车辆偷排偷倒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和油气井压裂返排液及泥浆上清液处置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等3个专项检查,集中治理油气开发过程中钻井废弃物乱堆乱倒、含油废水、压裂返排液乱排乱放、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煤化工企业偷停偷排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有力整治了一批难根治、易反复的行业顽疾,有效规范了油煤气等重点行业秩序。(二)案件质量提升有成效。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对需要立案案件,从执法主体、违法事实、违法证据、调查取证程序、追诉时效、适用依据等方面逐一进行审核,确保整个案卷制作完整、合法、正确,在逻辑性和程序性上形成闭环。同时,在全市开展了2次督导帮扶、2次案卷交叉评查等活动,带动全市执法案卷质量整体提升。在2021年全省环境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中,我市从往年的排名倒数跃居第一,案卷规范化制作水平明显提升。(三)信息化运用有成效。依托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配备建成的85个重点污染源企业视频监控、17个市控空气标准站、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各重点企业站房、排污口及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从过去“挨家挨户”的“人工跑”向现在“一键查询”的“数据跑”转变,有效提高了环境违法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同时,专门选派2名干部考取了无人机飞行资格证,实现了无人机使用的“从无到有”,截至目前,无人机共飞检28架次,累计飞行时间550分钟,累计飞行距离90公里,飞行区域面积约40平方公里,弥补了过去地面执法检查空间覆盖不足的缺点。(四)执法队伍建设有成效。今年,支队一班人坚决服从市局党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主力军作用,敢于吃苦、敢于斗争,全力以赴完成各项执法工作和市局交办的重要任务。在执法检查中,通过行家里手带队、新老执法人员搭配等组合,互相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效率,促使执法人员拓宽科室以外的工作业务,增强技能本领,发展为“全面手”“多面手”,特别是加快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今年以来,支队共有8人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五)宣传报道有成效。抽选年轻骨干组建成立宣传员队伍,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撰写新闻稿件,及时宣传报道,全面展示工作成效和铁军风采。今年以来,支队共提供稿件56篇,其中国家级3篇省级10篇,市级43篇,宣传报道数较去年大幅提升。建立常态化说法普法机制,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舆情查处、环境稽查等工作中,主动向企业职工、社区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解读、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带动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守法。三、存在问题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手段有待提升,二是缺乏典型案例,三是部分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顺畅,四、下一步打算(一)以查办大案要案为关键,震慑企业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各类执法行动,采取明查与暗访、昼查与夜查、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着力查处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达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预期效果。配备精干执法力量组建成立大案要案查办工作小组,负责查办全市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并定期分析研判重大违法案件中暴露出普遍性问题,为今后查办类似案件总结经验,提供思路。(二)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系统学习培训运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市执法全员、全业务和全流程信息化。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水平,转变执法思路和方式,做到自动在线、视频监控、无人机使用常态化,熟练运用信息化系统发现问题、锁定证据、查处案件,并形成典型案例,实现执法多方位、无死角、全天候,有效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三)巩固深化案件质量提升成果。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和执法帮扶工作,对各县(市、区)大队执法职责履行、工作机制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解决案件查办机制不顺、行政处罚不合理、案卷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发挥“防火墙”“助推器”作用。积极开展案件总结、分析和宣传工作,注重从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程序规范、案卷说理明晰等方面挖掘案例的典型性、前瞻性,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扩展案件应用。(四)健全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制定线索通报、提前介入、涉案物品保管等程序,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推动解决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探索形成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智库建设,邀请专家、律师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为高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专业支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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