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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5-27 15:02
单位名称 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保障管理提供监察保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法规执行情况;劳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
住所 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C区
法定代表人 王红星
开办资金 9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1万元 2.23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单位管理情况今年年初,我支队制定了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按月分解量化,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夯实了工作责任。对单位规章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8项基本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单位管理。定期组织(每周星期五下午)全体人员开展劳动监察员“大讲堂”,学习法律法规,研讨和分析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加强了窗口管理,强化了服务意识。每月组织召开全体监察员会议,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听取八项制度落实进展情况,研究分析疑难案情,提升综合能力,建立一支执法专业、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二)案件办理情况2021年,全市受理举报投诉欠薪问题882起,为101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4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的欠薪案件数量、欠薪金额、欠薪人数“三下降”,今年以来新增案件基本得到解决,目前正在办理的欠薪案件主要为陈欠案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欠薪案件8起,已办结5起,正在办理3起。对重大劳动违法和恶意欠薪行为,向社会公布1起,列入“黑名单”5例,处置围堵市政府办公区域的群体性讨薪事件6起(4起发生在1月份,另外2起分别发生在8月份和10月份);处置网络媒体报道农民工工资舆情7起(高新区4起、新区3起)。(三)社保治理情况今年按照《中共延安市委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21〕4号)要求,市支队累计上门服务指导规范党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社会保障费缴纳219家,依法下发《调查询问书》20份,《整改责令书》7份,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临时用工人员办理“三项”社会保险参保开户和登记手续,督促为2517名临时用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1863.5万元、失业保险费66.26万元、工伤保险费13.85万元。其中,市人民医院为979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520万元,特别是通过对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多次协调督促,为1736名临聘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002万元,解决了今年因社保缴纳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拉横幅维权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四)在建工程项目《条例》落实情况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法治化手段推动根治欠薪工作。今年以来,我支队已经组织开展了2021年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工地对在建工程项目查看工地现场、核验举证资料和实地走访农民工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劳动用工管理进行了明察暗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每个项目检查完毕后都会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要求县(市、区)及时整改,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成效明显提升。二、存在问题当前在建工程项目陆续停工,“双节”来临,欠薪线索、欠薪案件时有出现,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面临形势不容乐观。仍存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案件处置衔接不紧密,举报投诉历史陈欠案件增多,新闻媒体恶意炒作等问题。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夯实责任,摸清欠薪底数。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和管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实行上下协同,共同发力。同时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动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逐一向相关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双交办”,明确办理时限,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将欠薪隐患解决在萌芽当中。二是畅通渠道,提升案件处置效果。多途径公布全市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办公地址和网上举报平台网址,对于农民工举报投诉问题专人接待、专人答复,提高农民工维权满意度,实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联合办公“一窗受理”,做到举报投诉随时受理、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缓和矛盾、解决问题的作用。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市级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成立专案工作小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三是分类施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重大在建项目和欠薪隐患频发的在建工程项目,督促成立由建设单位、总包、分包及劳务企业为成员的冬季根治欠薪工作专班,及时化解矛盾,解决欠薪问题。对涉嫌恶意欠薪的,依据《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营造不敢欠的社会氛围。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或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生活费。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欠薪应对化解。春节前,劳动监察机构实行战时机制,全员上班、全员办案,进入战时状态,采取举报投诉线上线下“24小时”受理措施,主动征集违法线索,实行案件化解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媒体或网络上反映农民工投诉举报欠薪案件,第一时间主动与欠薪企业和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沟通对接,妥善处置应对,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每名农民工兄弟都能开开心心回家过年。五是坚持源头治理,推动制度落实。针对排查发现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逐一研究,一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企业代发等相关制度落实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实施“8321”工作机制,做好维护好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六个员”,即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劳动关系的指导员、劳动者的服务员、依法用工的督察员、保障维权的战斗员、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从源头根治欠薪,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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