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定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心(定边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档案收集与管理和保障金的发放,并指导、督促、检查城乡低保工作。为城市生活无着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保障和管理。 | |
住所 | 定边镇西环路民政局办公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褚兰花 | |
开办资金 | 28.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定边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81万元 | 476.8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定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我县低保救助中心工作按照“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多措并举,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良好局面。(一)加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持按照民政部门和乡镇共同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组织开展审核的“三共同”原则,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截止目前,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069户4272人,发放城市低保金3297.3464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738户1391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612.7955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共计发放冬季取暖费585万元(城市每户1200元/户、农村500元/户)。(二)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为进一步优化简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审批工作时效,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21】49号)和《榆林市民政局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我中心顺低保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合理方案。从10月1日起,将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批权限由县民政局下放到各乡镇(街办),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办)审核审批主体责任,缩短低保、特困审核审批时限,提高低保、特困对象认定精准度。(三)开展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对象摸底排查工作。一是对现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全面入户调查,掌握其家庭基本信息,摸清救助对象的实际生活和家庭财产,核算家庭收入,综合研判后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继续纳入保障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而纳入保障范围的社会救助对象。二是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动态监测,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救助,务必做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三是综合运用个人申请和主动发现机制,对出现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四)以群众利益为基础,专项整治农村低保。重点对农村低保经办管理服务人员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和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对全县困难对象进行逐一排查,坚决取消了“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确保无“脱保”、“漏保”现象。(五)以核对系统为抓手,加强低保对象信息比对工作。结合年度核查以及大数据预警,开展了低保预警处理工作,通过省、市低保信息比对平台比对出我县低保预警1048户1911人,我们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对实事清楚、属实的给予取消发放低保资金,对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形成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六)调整分类施保类型,完善低保救助措施。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对象及标准的通知》精神,我们将分类施保对象由原来的七类调整为现在的四类,对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十八周岁(不含)以下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切实提高了困难对象的救助水平。同时印发了《关于城乡低保对象中认定重病患者的指导意见(试行)》对重病患者的认定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重度残疾人的范围为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便于乡镇开展工作。(七)督查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一是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和市民政局关于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培训暨工作推进会精神,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有序开展,对各乡镇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以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为主,对各乡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安排、宣传和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督查工作安排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安排部署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政策宣传情况。重点检查乡镇、村(社区)是否张贴宣传海报。认定推进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系统统计等方式,了解掌握各乡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推进情况。(八)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专项救助。一、2021年6月17日在定边县西广场开展了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广泛宣传救助法规政策。7月1日至8月31日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并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相关报道,呼吁广大群众投入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中,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度过炎热夏季。二、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在全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救助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查工作,对城区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九)多措并举,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一是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的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度,保证求助电话24小时畅通。二是在寻亲网上开展寻亲服务,对长期滞留人员,通过采集DNA数据并上传寻亲网,开展寻亲服务;三是全力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台账,一人一档,填写易流浪走失及返乡受助人员信息表,与乡镇民政通力合作,确保及时了解易流浪走失人员及返乡受助人员的具体情况;四是聘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对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为止,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0人(次),其中站内213人次,站外27人次。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了城乡差距;维护了社会公平,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三、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家庭收入核实的准确程度,决定低保救助是否准确的关键,也是当前城乡低保救助存在问题的主要因素。一是当前收入的多样性、隐密性给审核、审批工作增加了诸多困难。二是各部门掌握的信息数据不能共享,使收入核实无有效手段。四、2022年工作计划1、加大城乡低保救助的精确度。全面核实低保对象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和收入情况,精准确定纳入的低保对象。同时对所有对象的分类施保、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条件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打造阳光低保。2、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有街、镇民政干部、社区主任、低保专干参加的培训班。通过学习、交流、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3、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动,通力合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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