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文化市场发展提供稽查保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受局委托对文化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管;系统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七楼B区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虎 | |
开办资金 | 5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4万元 | 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4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省文旅厅的关心下,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支队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40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659家次,责令改正29家次,当场处罚和立案查处121件,办结案件124件,其中警告90家次,罚款75家次,累计罚款人民币44.8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家次,吊销许可证1家次,有效地规范了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主要亮点工作(一)加强队伍建设,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一是稳步推进执法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及市委编办2020年7月印发的市支队《三定方案》,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完成遴选4名干部,调任4名干部,新招录6名公务员,支队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在服装和标志方面: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发人员第一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名单已拟定,正在报请市司法局审核当中,市财政局已预留经费,稳步推进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二是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文旅部在西安举办的2021年第一批文化市场集中办案活动,三期旅游执法在线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文旅厅在宝鸡举办2021年陕西省旅游安全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举办了为期四天的春季业务交流培训会,由支队各科室业务骨干讲解分享相关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执法业务知识;举办了全市202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春季培训班,邀请省局、西安、延安的6名文化执法师资和党史专家进行了精心授课,突出了案卷评查、案卷制作评比竞赛、文化市场执法知识授课和党史知识专题讲座四块重点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陕西网络干部学院”等平台进行学习,有效提升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实行常态化巡查,全力抓好疫情防控。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行业2021年元旦春节新冠肺炎疫情主要防控措施》《关于调整优化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及相关部门要求,对文旅场所采取不停歇、不间断,反复式、地毯式执法监督检查,落实“扫码-测温-实名登记”、一客一消杀和75%上座率等要求。组织旅行社进行了座谈培训,进一步放开了旅行社业务,保证了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复工复产两不误,积极培育消费者对文旅市场的消费信心。(三)同部署同安排,全力整治旅游市场。一是今年是党100成立周年,来延学习旅游人数大幅增加,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从今年3月至今,支队每天一个科室实行无间隙、无空白常态化巡查旅游市场,检查旅游产品宣传、签订旅游合同等不规范行为,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二是结合全市红色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工作,参与或变相参与红色教育培训的旅行社进行查处;开展培训机构网络虚假宣传排查监管;规范整顿异地旅行社违规行为等内容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整治提升的重点。三是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每两周抽取旅游市场场所进行执法检查,重点督查旅行社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的合法合规性,检查旅行社用车合同、旅游产品宣传、签订旅游合同等不规范行为,规范旅游合同,杜绝安全隐患,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四是支队和各县(市、区)执法人员每天进驻旅游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低价游、黑导黑车和无计划带团导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五是在市区设28个以旅游景区为主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义务监督员,共同监督市场经营行为。(四)以“清浊行动”为契机,全面整治综合文化市场。一是“清浊行动”开展以来,市支队围绕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成立了以支队领导为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浊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整治任务和方向,建立了文化旅游市场常态化检查机制,和双随机抽查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全市文旅经营场所公开投诉电话与市政府热线联网,在市县区文旅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对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核查处置并回复。三是先后召开了“大整治、大提升、大服务、大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业主培训班两期,导游员培训班一期,第一时间将“清浊行动”行动的整治重点传达向市场,要求市场负责人自查自纠。四是对全市56家旅行社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并备案登记,着重对省厅通报的15家次旅行社自建网站和网上发布内容进行了重点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冒名注册的要求申报注销。五是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迎接庆祝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延安失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给予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肆仟柒佰肆拾元整,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六是净化网络市场,向全市网络直播人员(网红)发出公开信,积极引导此类人员抵制庸俗低俗媚俗行为。七是核查网吧实名认证系统未申报擅停和安装不合格问题。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清浊行动”第二批文化市场涉嫌违规经营问题线索核查工作通报,全市96家网吧中因实名认证系统未申报擅停和安装不合格被省厅通报84家,立案处理53家。通过严查办理案件,形成威力震慑,自觉尊法守法经营,全力净化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环境。(五)强化政治担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今年是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日”、在凤凰广场设立宣传点,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陕消安委办《“迎华诞护盛会筑平安”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将宝塔城区划分为三个片区,由局分管领导及支队长为组长,副支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全员参与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全市文旅行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六)强化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是参加全市红色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参与或变相参与红色教育培训的旅行社进行严肃查处。二是与延安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三是开展清理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配合市局对市区范围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击检查,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等行为。四是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了“七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培训约谈立演练活动2次,确保党成立100周年延安文旅市场的平安稳定。五是与新区管委会联合开展喜迎“十四运”新区综合文化市场服务品质提升,共同规范新区市场经营。六是联合凤凰社区工作人员对小东门广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关于《今日头条》报道的网络低俗直播表演。但小东门广场秩序混乱,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对后续问题与凤凰社区相关领导协商解决。二、存在困难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基本完成,但支队后续一系列工作任务还需持续改进提升,以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一是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执法经费尚需增加。三是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四是支队办公用房还需增加。三、2022年工作打算(一)加强学习。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组织全体人员做好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深化执法业务学习。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业态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打下理论基础;三是落实内部制度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支队内部管理制度学习,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将工作运行制度和内部运行制度等落到实处,将内部管理和业务办案制度建立起来。(二)稳步推进执法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同时落实好执法装备配备,阵地建设和移动执法建设。(三)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限流、预约、扫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任务,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引导文旅企业和从业人员做好防护,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少举办一次市区文旅企业参加的消防演练、疫情防控,抓好防控工作。(四)创建一流规范化执法模式。围绕三项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规范化执法模式。将案件合议制度,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到执法全过程。将普法与市场监管相结合,送法到企业。(五)狠抓重点领域市场治理。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排查检查力度,强化行业乱象治理成效。一是网络文化治理市场规范化管理,开展净化网络文化市场,打击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二是对无证经营企业进行整顿。三是新业态管理。根据国家、省管理办法强化艺术类培训市场管理,研学旅游市场管理。(六)围绕岗位练兵,抓好队伍素质提升。一是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执法技能技巧,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破解不懂法、乱执法,确保立案率和结案率双提升。二是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学习分享相互交流的方式。三是建立市级师资库,将政治素养好,业务素质高,培养市一级师资库,为业务骨干提升业务、交流业务提供人、财、物支持,为国家、省师资库输出人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