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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农业财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7 11:25
单位名称 定边县农业财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三农”发展,保障涉农专项资金拨付安全。执行《预算法》及《会计法》,对全县农业专项资金财务进行管理。
住所 定边县鼓楼南大街
法定代表人 马望淳
开办资金 10.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91万元 510.39万元
网上名称 定边县农业财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重点职能工作进展情况(一)农财专柜剩余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2021年年初我单位剩余专柜资金17565.24万元。截止10月底我单位保障各项目单位正常支出3377.6986万元;完成存量资金结转7839.6613万元(其中上交国库资金5803.0887万元、上交预算外资金专户2036.5726万元)(定农财字[2021]16号);共完成清理盘活资金11217.3599万元,支付比率为64%。目前农财专柜剩余资金6335.165万元,为各项目质量保证金。目前我单位专柜账户开设情况为:农行:尾号1499,基本户(账户资金已经归零,因为是基本户所以无法撤销);农村商业银行:尾号10444;邮储银行:尾号10010。我单位正在积极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专柜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并对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归零的专户(农村商业银行:白于山区移民搬迁专户,尾号13784)进行了撤户。(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工作。1.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投入情况。2020年度我县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20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脱贫摘帽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上年度资金安排数。2021年度我县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原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300万元,资金增幅1.6%。2.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我县收到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4535.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20万元、省级资金4089.03万元、市级资金8026万元、县级资金6300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支付13431.13万元,支付比例达到54.74%。所有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现已全部分解下达,并在定边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3.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013.83万元,截止目前到位资金34013.83万元,已整合资金34013.83万元,整合比例为100%。其中:用于产业发展建设26978.38万元,占比79.32%,用于基础设施建7035.45万元,占比20.68%。截止目前,支出17018.07万元,支付比例50.03%。4.资金管理情况。一是整章建制,规范资金管理。按照中省市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定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定边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监管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有效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积极建立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成立项目督导组和资金检查组,采取划片包干的方式,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决(结)算等环节进行适时指导和监管。下达督办函、提醒函11份,对各乡镇、各主管部门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督办催办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按上级要求时限兑付完成,规范运行。二是简化程序,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衔接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由项目部门领导联审会签后,衔接资金“直通车”支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三是提高支付比例,加快资金兑付。为加快资金兑付,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可预拨部分项目资金,预拨比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放至合同价的30%,预拨资金在项目结算报账时抵扣。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申请拨付资金,工程完工后可拨付资金至合同价的85%,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可付到97%。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三)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设工作。2021年,县涉农整合资金安排农财中心负责投资2000万元实施产业基础配套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我单位结合上级下达任务与各行政村实际,在通过组织调研、详细了解涉农项目布局和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工作做了认真调研摸底和安排部署。共计实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30个,其中15个项目已完工正在审计、6个项目正在实施、1个项目(红柳沟镇石圈村生猪养殖配套项目)正在设计准备,其余8个项目已经下达乡镇由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方面,一是下达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市级资金130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项目6个,其中3个项目已完工正在审计、3个项目已完成综合验收;二是县级预算配套资金600万元实施28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目前9个项目已竣工验收、19个项目完工初验正在审计。(四)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和直达资金发放工作。1.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按照定边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财政惠民补贴代发协议》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流程,农林口补贴资金全面实现系统兑付,提高了兑付工作的实效性。2021年纳入一卡通发放清单的补贴项目共计31项,实际发放22项(包括中省23项里的15项)。截至目前共计兑付2021年涉农补贴资金29121.75万元,其中:耕地力保护18312.52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33.5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075.91万元、养殖大户补助206万元、设施蔬菜200万元、核桃标准化建设园补贴38.74万元、玉米扩种补贴550.07万元、农业产业补助302.6万元、农机深松整地862.47万元、财政扶贫“雨露计划186万元、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工资252.9万元、国家公益林补贴1638万元、天保工程集体林护林员工资118.4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1377.4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642.82万元。同时积极配合财监中心完成了惠民补贴“一卡通”自查工作,并在定边财政微信公众号中,对我县2021年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项目政策进行了公示。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定纪发〔2021〕38号),对我县今年1-9月份已公示纳入一卡通管理发放的30项中央、省、市、县补贴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排查,形成我县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并向市财政局报送《定边县财政局关于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定政财农字〔2021〕156号)。3.直达资金发放。2021年我中心收到上级直达资金5450.8万元,形成支出3159.6万元,支出进度为58%,主要用于通村组水泥路建设项目、白于山区蓄水池项目、产业基础配套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农业产业等项目。完成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下达1692.56万元,其中拨付林业局项目资金1692.56万元。(五)涉农资金管理下达工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报账制度,不断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细化操作流程,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精准度。目前共到位上级专项资金58951.99万元,已下达资金52275.07万元,下达率为88.67%。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1年以来,农业财务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12365”工作发展思路,克服新冠疫情影响,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要求,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积极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做好扶贫资金保障、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惠民惠农“一卡通”兑付、农财专柜服务、村级公益事业等业务工作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着重抓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服务好全县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同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工作谋划不系统,在精锐出战上有差距。今年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单位领导岗位和各工作岗位人员变化较大,面对农财繁杂的工作任务,难免会造成有些工作抓得不够紧、抓得不够实、抓得不够好的现象发生。二是干部职工能力不足,在工作精细化上有差距。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干部职工理论思想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习惯用旧的思维模式、传统的工作方法来看待和处理问题,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造成部分工作不够精细。三是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格,在遵规守纪上有差距。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对干部职工存在不遵守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纪律等现象,在管理上存在照顾情绪,缺乏敢于斗争的劲头,对干部职工管控力度不大。四、下年度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开展农财专柜剩余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力争完成县级巡察、审计、纪检所提出的整改任务。二是根据我县全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计划资金需求,完成《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到足额保障资金、专项资金支出达到省市考核要求。三是重点围绕中省支持领域、县域短板弱项、重大战略项目,认真谋划2022年项目盘子,实施好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四是持续抓好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流程,全面实现农林口补贴资金系统兑付,不断提高兑付工作的实效性。五是做好农业、水利等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下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报账制度,不断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细化操作流程,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六是抓好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变单位的精神风貌,提高业务绩效、服务水平。七是积极完成财政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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