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延安市>
延安市药品检验所(延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延安市药品检验所(延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7 11:24
单位名称
延安市药品检验所(延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的药品检验。
住所
延安市新区遵义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刘增平
开办资金
61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5万元
58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药品抽检工作情况;截止10月底。共对宝塔、甘泉、子长、延长、黄陵、志丹、安塞、吴起共8个县(市、区)的56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样,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14家、药品使用单位37家,出动抽样人员277人次,完成监督抽样402批次,完成全年抽样任务的103.08%,(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情况:截止10月底。全市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737份,其中严重报告212份,占报告总数12.2%;新的一般报告413份,占报告总数23.78%;来自医疗机构的报告1736份,占报告总数99.94%;来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报告8份,占报告总数的0.46%。全市完成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553份,其中严重报告33份,占报告总数的5.97%。全市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48份。全市完成药物滥用监测报告117份。截止目前,我市共有31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被国家中心采纳应用,涉及7个药品品种,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三)业务培训工作情况:按照我所202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本着全员培训与重点培养、外出培训与内部培训、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思路,持续加强全员业务培训力度。截止10月底,共组织各类培训活动23次,405人次参加,其中:内部培训9次,260人次参加;外出培训6次,17人次参加;线上培训4次,46人次参加;邀请专家讲座4次,82人次参加。此外,还组织安排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业务人员技术水平和实验室管理能力得到持续加强。二、取得成效按照2021年“能力提升年”工作计划,目前已完成洁净环境检测所需仪器设备采购、人员培训、模拟实验及体系文件编制,力争年内通过资质认定评审,为我市医药企业洁净环境检测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专项检查,强化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作用。对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中医医院、延安市博爱医院4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强化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作用,引领带动全市监测工作的全面提升,为人民群众用械安全保驾护航。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仪器设备配置不足。现有仪器设备大多是2010年前后“中西部药检所建设项目”配置的,基本都到了退役期,其灵敏度、精确度、智能化都不同程度的降低和变化,对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很大障碍。此外,随着2020版《中国药典》的全面实施,药品质量标准大幅度提升,我所目前仪器设备配置上的短板显得更为突出,急需配置用于农残、重多属及有害元素检测的大型仪器设备,以保障药品监管需要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随着药品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药品检验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不断应用,我所专业技术人才缺少,特别是高层次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正日益凸显。三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制机制不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主要涉及市场、卫健、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领域,监测数据来源主要是医疗机构、戒毒机构和各县区,而市中心属市药检所加挂机构,由于单位性质、级别、职能所限,客观地讲在高效落实全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确实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四、2022年工作打算一是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加强对紧缺仪器设备的配置。二是积极拓展检验检测项目,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人员整体水平。四是加强监测体系建设,确保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效落实。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