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甘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 |
住所 | 甘泉县环保局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任学蛟 | |
开办资金 | 6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甘泉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1.06万元 | 55.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执法大队在甘泉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主要成效我县以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强化司法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严厉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着重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件21件(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处理率100%,办结率为100%,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检查企业230家次,立案9起,结案9起,共处行政罚款330.8444万元,其中非现场执法案件1起,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起(责令停产整治、移送公安),办结检察建议书2份,办结省委督察转办信访件2件。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了环境执法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做到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公正化、文明化。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按照分局党支部安排,采取每周一集中学习和日常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双向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各项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努力建设一支积极向上、业务精湛的“环保铁军”队伍。(二)认真开展加油站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根据《延安市2021年秋冬季加油站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对我县境内15家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台账,均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及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环评审批及验收文件齐全。(三)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更新了一单两库,4人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库,5家单位纳入重点污染源,15家单位纳入一般污染源。每季度随机抽查一次,共抽查4次,涉及抽查企业40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8家次,一般污染源32家次。(四)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上半年,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深入排查并建立44个排污口台账,完善了排污口坐标、排污类型、排放方式等基本信息。10月,严格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步法,通过人工徒步排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123个(其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8个,生产生活排口1个,雨洪排口64个,溪流、沟渠、河巷排口50个),取样监测64个,对监测不达标排污口正在推进溯源、整治工作。(五)认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下寺湾采油厂编制了《陕西延长油田下寺湾采油厂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治理方案》;8家汽修厂完成了废气监测;15家加油站完成了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安装。(六)扎实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制定了《甘泉县2021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摸排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8台,并进行尾气监测5台,均未超标。(七)竭力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根据《陕西省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我县土壤重点排污单位下寺湾采油厂和甘泉县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站(县垃圾填埋场),建立了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完成了土壤监测。(八)全力开展工业炉窑执法检查。一是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与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政府进行联动执法,落实县域内3家黏土砖厂淘汰取缔任务。二是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要求。对照《各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问题清单》,甘泉县金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完成了整改任务,并同步变更了排污许可证。(九)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以6家重点管理、12家简化管理、124家登记管理和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质量核查,不断规范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工作。督促延安市唐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寺湾污水处理站、甘泉县区里加油站2家企业完成限期整改任务,并变更了排污许可证。(十)全面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了《2021年甘泉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局方案要求,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移动执法设备数字化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规范、执法有痕。以统一着装为契机,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着装队列训练活动1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学习8次,参与市支队组织案卷评查2次,配合市支队完成本年度执法稽查工作,邀请市支队执法科2名科长进行业务培训1次,组织新入职5名公务员进行了初任培训,4名执法人员参与了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知识竞赛,全面加强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提升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提升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十一)积极开展环境信访件办理。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群众环境利益的同时,运用法律的手段,积极化解企业与人民群众的矛盾,保证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共受理信访件21件(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处理率100%,办结率为100%,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其中12369系统2件,市支队转办1件,智慧12345平台10件,县网信办转办舆情4件,来电举报4件。(十二)竭力开展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制定了《甘泉县2021年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废水治理设施建设。下寺湾采油厂建有规模注水站4座,撬装站42座,生产废水处理后进行回注;采气四厂、延安阳泽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合规处置;采油厂、阳泽公司地下水常规监测达标。二是大气环境治理。采油厂完成了2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5台燃气锅炉进行了自行监测,其中1台进行了低氮改造并达标排放;伴生气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清洁井场整治建设。我县共有生产油气井场1607个,建成清洁井场1463个,整体建成率91.04%。其中,采油厂共有生产井场1602个,建成清洁井场1458个,建成率91%;采气四厂5个生产井场全部建成清洁井场,建成率100%。四是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3家油气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工作均有效开展。延安阳泽工贸有限公司提标扩容改造任务完成。县域内建有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4家重点企业54辆涉水涉危及泥浆岩屑运输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监控设备,5家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点安装视频监控30处,并与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五是生态环境治理。下寺湾采油厂编制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整治废弃井场45个,废弃选油站点1个。采气四厂整治废弃井场5个,完成率100%。三、存在的问题(一)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水污染形势不容乐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紧迫,入河排污口监管急需加强,乡镇污水收集处理难,污水收集还达不到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影响空气质量的隐患仍然存在。(二)发现环境问题渠道单一。一是当前环境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复杂,企业排污行为隐蔽性极强,仅依靠传统的执法检查及群众举报发现环境问题已不能满足当前监管需求。(三)执法队伍建设不足。当前在执法岗人员仅有4人,2人年龄老化、文化素养受限,2人新入职人员对环境执法工作还处于适应、学习阶段,现场应急、处置、执法能力偏低,使大队在现场执法工作上无法进一步深化细化。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大队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工作主线,突出解决各类环境违法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深化“传帮带”工作,系统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执法能力,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规范操作、有序执行。(二)强化污染源监察,严查违法行为。一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重污染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监察,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的档案卷宗,做到污染源监察有的放矢,污染物排放情况心中有数。二是严格按照量化执法的要求,提高处罚的到位率,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行政处罚的威慑力,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促使排污企业自觉守法。(三)认清工作任务,提升执法质量。不论是“双随机”执法任务还是专项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必须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实时采集污染源经纬度信息,上传执法检查影像证据和其他材料,检查过程中要查实查透,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要查处到位、不留隐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