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小城镇建设研究,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研究制定小城镇建设规划;调查研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承担小城镇建设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圆路规划局3号楼1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健敏 | |
开办资金 | 27.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9万元 | 1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情况2021年,加快“两镇”建设提档升级,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申报10个镇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全年实施项目95个,累计完成投资40.33亿元。推荐富县直罗镇、子长市杨家园则镇为省级跟踪指导考核镇。争取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补助资金5000万元。起草了《延安市贯彻落实〈陕西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意见》。(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12月底,延安市13个县(市、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计368624户。其中,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排查已全面完成共排查18694户,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337400户,非自建房12530户。鉴定为C、D级危房分别为81户、30户,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均采取停止经营、人员撤离、封存设立警示标识等管理措施进行了整治。一是发挥部门牵头作用。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召开了市级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县区住建部门工作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市级成员单位包抓县(市、区)工作。二是强化调研督导。1月份由局领导带队对13个县区进行了调研督导,5月份逐县对各县区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导,7月份根据系统分析对进度缓慢北部县区进行了专项督导,座谈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印发《通报》9份、督办函6份,通过督查农房排查较6月底增加了7万余户。三是精准识别研判问题。定期识别、分析系统房屋隐患户数,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排查、鉴定工作疑似存在问题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提醒县(市、区)及乡镇核实排查信息,推进农房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四是把握农房安全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回头看”,组织市级成员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开展四类重点农房“回头看”审核工作,市级抽查审核647户重点农房,完成了省上1%要求的抽查任务。五是加强灾后农房核查推进宜居农房建设。10月强降雨受损农房24420户,经鉴定为C、D级14159户。为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建筑风貌和品质,大力推广现代宜居农房建造技术,印发了《延安市农村房屋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建工作指引》,编发了《延安市新建新型农房设计图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延安市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开展了全省宜居型农房示范户推荐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建设宜居农房。黄陵县大力推广现代宜居农房建造技术,积极推进示范户农房建设工作,引领带动更多农户建设宜居性农房,不断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建筑风貌和品质。(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坚持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实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围绕省上确定的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自然村达85%以上,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自然村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工作,印发了《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碧水净土攻坚战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方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全市13个县(市、区)、96个乡镇、18个街道办、1784个行政村,截止目前,建成垃圾处理设施56个,建成镇级中转站(转运站、压缩站)34个,配备村庄保洁6402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车1449辆,配备生活垃圾收集箱19793个,不断完善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达95.2%、自然村达85.5%。三是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全面推进。对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10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了“回头看”,5月份对富县非正规堆放点进行了随机抽查,确保整治成效。9月份根据省厅卫星监测下发的疑似图斑,对疑似图斑进行了核查,并全面开展了“再排查”,对核查出的农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治。四是建立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台账》,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四清一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五是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源头分类减量、定点投放收集、定期集中转运、终端处理支撑”的思路,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试点工作。确定了富县牛武镇、黄陵隆坊镇等5个镇作为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富县、洛川建成了一批镇级资源化处理站,把可腐烂的垃圾转化成为有机肥,既降低转运成本,又实现了废弃资源再利用。部分村庄因地制宜,根据财力、物力,将可腐烂垃圾就地降解堆肥,先行先试初步取得了良好效果。六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促进垃圾治理工作。10月28日分6个组对13个县(市、区)580处疑似垃圾乱堆乱倒图斑进行了抽查,11月15日对7个县(市、区)垃圾乱堆乱倒点进行了暗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督办。12月8日,再次分7个组对13个县(市、区)核定的126个农村垃圾乱堆乱倒点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督办,下发了督办函,并将检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二、存在的问题(一)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一些村庄内部废弃农房不仅危及周边房屋和群众安全,而且影响村容村貌,拆除难度很大,多数县(市、区)仅采取管理措施进行整改。(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一是由于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和收集转运设施不足,农民乱堆乱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且倾倒地点较为隐蔽,长期堆积将会形成新的垃圾堆放点,治理难度不断增大。二是中省市尚未建立资金激励机制,市级层面缺乏有效抓手。三是部分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由城管、农业、环保部门具体负责,资料收集难度较大。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做好农房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县区补齐前期排查信息录入短板和问题整改。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成果,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各项工作。(二)全面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以省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为契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三)做好乡村振兴示范镇工作。提请市政府确定一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起草方案和工作建议,争取市上更多政策支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