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新城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发挥医疗、生育保险工作职能,促进医疗、生育事业发展;承担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承担异地就医结算区级备案工作;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协议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登记审核,变更,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负责区级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支付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审批支付工作;负责保健对象及离休干部、残军、残青的医药费支付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妮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新城区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56万元 | 3.52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新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因主要领导岗位调整,做过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新城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疗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辖区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现将2021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积极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现有参保企业4465家,机关事业单位168家,职工参保7.51万人、城乡居民参保17.8万人。2021年企业新立户1107家,人员增减12605人,单位对账8780家,企业年审3837家、医保卡发放1450张,开通网厅及经办人绑定3560次,异地个人年限转入转出601人,咨询及其他业务12500余次,医保卡打卡6500余万元。审核职工医保零报病历3798人,支付2049.94万元;审核居民零报1589人,支付1607万余元;审核居民医保慢性病3795人次,支付1602余万元;审核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2964人,支付1510余万元;支付生育津贴1954人,共计1604.34余万元;支付医疗救助13357人,共计636.9余万元;支付349家医药机构统筹基金门诊费用共计2.54亿元,职工统筹基金挂账(住院、慢特病等)费用共计1.87亿元,居民统筹基金挂账(住院、慢特病等)费用5682.98万元;全年支付各类医疗费用共计5.88亿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基层行”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成立政策宣讲团,深入辖区参保单位新城区文体局、陕西秦唐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区民政局、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区应急管理局等12家单位开展“医保政策宣讲基层行”活动。(二)高效完成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按照全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的统一要求,成立了信息编码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并对各医药机构维护的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编码标准信息真实有效。已对356家定点医药机构的信息进行了审核并动态更新维护。(三)扎实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相关工作。为确保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顺利上线,区医保局按照市局要求,一是扎实推进贯标及接口改造工作,建立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包抓责任制,加强培训学习,分2天5个场次对两定机构召开培训会,邀请西安市第四医院贯标专家及平安公司技术人员对贯标、接口改造工作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并与两定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四)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为困难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便利。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医疗救助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简化了业务流程,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2家连锁药企25家门店及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医疗救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门诊慢性病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2021年受理了低保、低收入、特困人群慢性病资料1510份,认定1460份。确保了辖区内低保、低收入、特困慢性病患者都能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利好政策。截止12月“一站式”医院救助1248人次,救助金额1663864.42元;“一站式”门诊慢性病救助12016人次,救助金额4324255.808元;医后救助93人,救助金额380878.3元,合计救助13357人次,合计救助金额6368998.528元。(五)落实“三送”活动,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上门“辅导”,加快企业纳入医保定点。为了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我局工作人员对35家新申请的医药机构进行上门“辅导”及实地验收工作,通过验收32家。现场“辅导”药店建立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制度及各项工作流程。(六)落实异地就医全覆盖联网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异地就医政策要求,广泛宣传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流程,方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全覆盖联网工作。目前,我区13家二级定点医院中11家开展住院业务,已接入异地就医管理网络平台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的有9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8家,一级医疗机构1家。有2家二级医院正在申请开通异地就医结算业务,4家二级医院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为长期居住西安的异地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便利服务。(七)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由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刚进驻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参保窗口,以工作人员的身份体验医保人员增减咨询业务,面对面服务企业主体和办事群众,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解答医疗保险参保及待遇享受相关业务政策与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让领导干部“零距离”服务群众,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办事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办事体验和满意度。(八)多渠道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全面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为加快推进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我局多渠道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召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会,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九)高效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社区管理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学习交流、探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三是召集各街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和区剥离办相关人员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推进会;四是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书面申请技术支持:1、移交新城区新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及参保情况明细;2、移交新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权限。目前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待遇操作权限工作人员已去市局测试完成。(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区医保局会同税务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赴各街道办事处,督导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加强与税务局沟通,对各街办缴费人数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并对参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对接,确保参保群众缴费、待遇等不受影响。截止12月31日,累计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0798人次的申报征缴工作,参保缴费率达到97.86%。(十一)全力做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衔接工作。根据市医保发[2021]36号关于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通知要求,积极与市医保局相关部门沟通学习,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救助资金申请拨付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医疗保障工作业务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又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大部分业务要求现场办结,部分业务在一定时限内办结,现有工作人员已经超负荷运转。按照市上要求,即将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医保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目前缺少完备的人员补充机制,人员紧张状况得不到有效缓解,对医保业务办理产生不利影响,严重制约了医保服务水平的提升。改进措施我中心将向区政府申请补充医疗保障劳务派遣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当前人手不足的问题,为辖区内的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医保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严厉打击违规刷卡、骗保套现等行为,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等新政策和新变化作为重点,结合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医保覆盖面,力争全区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二)持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拓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渠道和范围,重点借助街办和社区工作人员力量向辖区居民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指导参保群众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激活率和使用率。(三)继续开展“医保宣讲基层行”活动,将政策红利惠及每位参保群众。医保宣传常态化,宣传方式多样化,全心全意为参保群众服务,让关系人民福祉的医保政策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并了解医疗保险政策的良好氛围,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四)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性保障功能。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完善业务流程,简化业务办理,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为被救助人员提供多方位医疗救助服务。(五)落实医药机构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全覆盖联网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异地就医政策要求,动员符合开通异地就医联网要求的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广泛宣传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流程,方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六)按要求做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查漏补缺,推进完善医药机构贯标及接口改造和医保专线网络改造工作;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和处理在途业务信息;配合做好新系统测试和新平台上线后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同时做好参保单位和群众关于医保信息化平台上线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新医保信息平台顺利上线和平稳运行。(七)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时招录补充所需专业人员,并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能力过硬,能担当的医保干部队伍,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获得2021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示范窗口”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