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承包和宅基地、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服务工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经济审计、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农经统计调查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B区101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健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万元 | 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重点完成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2021年,新培育年收入百万元经济强村15个,预计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9.4亿元,较去年增长12.6%;2021年度集体经济分红2777.71万元,分红人数18.84万个。如期完成2020年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工作。配合省厅于8月25日在我市召开全省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陕北片区)现场会,实地观摩了宝塔区、安塞区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积极开展产改“回头看”工作,分别以市产改办名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各县(市、区)产改办、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下发开展产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县(市、区)从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重要流程进行全面核查,查漏补缺,并上报“回头看”总结。制定了延安市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薄弱村”发展现状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力争2021年底消除20%,2022年底消除40%,2023年底消除40%,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二、贯彻土地承包管理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就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排查,共排查出4类8起问题,目前都已整改到位。10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向市委做了工作情况汇报。二是今年市人大对全市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此,我站代市政府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落实情况的汇报》,为顺利接受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做出了充分的准备和应有的努力,市人大对我们的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三是按照省委农办安排,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大调研活动。通过调查,全市共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758起,调处纠纷1585起,其中乡村调解1399起;仲裁委员会受理纠纷111起,其中调解97起,仲裁4起,并于11月9日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了调查报告。所撰写的《延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情况》报告,获得省农经站的奖励,奖金1000元。四是印发了《延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加强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依规依法流转。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情况2021年,我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加强监测申报,促进规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截止目前,据系统填报统计,全市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3.2万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发展5328家,家庭农场名目录入达到2.7万家;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3家,省级示范社100家,市级示范社603家。累计创建省级家庭农场729个。今年新认定市级示范社75个,示范家庭农场107个,均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考核任务。家庭农场名目录入比去年2.6万家多录入1000家,总数达到2.7万家,做到了应录尽录。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农资配送、利益返还、托管经营等方式辐射带动农业农村发展,正在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二、存在问题一是人员力量不足。农经机构受改革的影响,人员目前尚未配备到位,特别是市一级农经机构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缺乏项目支撑。农经工作大部分是行政性事务多,缺乏有效的项目支撑,对农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三是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农经工作量大面宽,政策性强,专业性要求高。目前,现有人员大部分是年纪偏大,知识老化。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推进“三变”改革,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关中、陕北、陕南三次现场会和胡书记三次讲话精神,把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当作农业农村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成果,对表整体产改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归档成册工作,迎接中、省最终检查验收。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集体经济经营水平。一方面要继续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细化完善组织运行、资产监管、财务公开、风险防范、民主决策、档案管理、年度审计等内部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结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上线有利契机,把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经济合同监管作为重点,推广“银农直联”做法,加快平台使用上线步伐。三是注重探索创新,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各县(市、区)要在产业发展上下功夫,在土地盘活上做文章,进一步盘活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土地资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同时,要不断总结内外典型案例,互相借鉴、剖析根本、内化吸收、因地制宜、转化推广。二、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增加农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方法路径。一是主动入位,积极开展现状调查,摸清底数,有的放失。二是吃透政策界限,精准管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盘活利用,增加农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四是配合富县搞好试点,探索宅基地改革路子。三、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确保高质量发展。要在以往发展的基础上,既要量的增长,更要质的提升。按照中、省、市要求,明年继续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继续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0家。与此同时,认真做好国家、省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监测和申报工作,为推动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实,确保“三权”分置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各项法律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期稳定不变。二是充分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三是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