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保障。承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畜牧、动物防疫检疫、植物检疫等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监督、指导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农业综合执法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宝塔区农业综合执法。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马家湾农牧局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苏延康 | |
开办资金 | 71.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9万元 | 5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3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健全制度,执法行为逐步规范。1.推行“三项制度”。组织召开“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示制度)全市专题培训会,夯实工作责任;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将“三定规定”、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流程等信息对外公示,在延安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将市本级执法案件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支队在2021年11月份市级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中,评定格次为“A”,位于全市第一梯队。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专门工作通知,举办全市专题培训3次,对市级16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进行公示,在系统内录入执法检查人员181名、专家技术人员21名,建立市场主体库70余个。在此基础上,支队开展随机抽查2次,与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抽查专项行动3次,共随机检查全市农资经营单位79个,并及时录入执法检查结果,完成审核、公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3.制定6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支队先后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规定》《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加强培训,执法水平普遍提升。1.知识有提高。支队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提升”活动,举办市级农业综合执法培训2次,集中安排“业务大讲堂”6次,安排专题学习150余次,组织21人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执法网络培训班。截止目前,全市182人持有《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占在岗人数的72.22%,市支队2人持全国法律职业资格A证,4人通过考试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册成为官方兽医。2.能力有提升。支队成立市级农业综合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就全市办案过程出现的疑点、难点进行全程指导,组织开展市级巡查2次、区域联动执法交叉检查1次、农业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1次,全面提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3.宣传有手段。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节日,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普及假劣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据统计,活动期间,市县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1445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6.5万余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3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3万人次,受理投诉举报7人次,展销农资产品1.78万公斤、659台件,金额7.93万元。(三)全面行动,执法办案形成震慑。以突出问题整治为导向,建立健全涉农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强化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畜牧兽医、定点屠宰、渔业等领域专项整治,构建县级自查、区域联动、市级巡查三级监管网络,广泛收集案源线索,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89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57个/次,整顿市场759个/次,办结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60起,其中普通程序127起,没收违法所得0.5511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7209万元,罚款39.693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3.3935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有力确保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印发了《2021年延安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农发〔2021〕74号),积极开展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化肥领域开展“提质量保供应稳价格”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工作部署,排查中、省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不合格农药、饲料名单,加大网络直销和上门推销产品倒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全年办结农资行政处罚案件99起,没收违法所得0.55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61万元,罚款30.6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5.71万元,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2.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等8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检打联动要求,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严查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严防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禽蛋禽肉和水产品检出禁用药物或兽药残留超标、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肉品及其病死猪产品流向场和餐桌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办结动物检疫案件57起,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3.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持续开展“三夏”“三秋”“冬季”“节假日”农机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以及非法载人载客现象。据统计,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52余次,出动人员962人次(与交警联合检查19次),排除隐患161次,整改161次,印发宣传资料4.79万份,横幅63条、标语303幅。2021年全年无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4.开展畜牧兽医和屠宰领域执法行动。积极开展瘦肉精、小白条肉、生鲜乳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和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违法行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对养殖场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抽查,对屠宰厂、鲜肉店(养殖场)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动物违法贩运和私屠滥宰行为,确保了肉品消费环境安全、健康。截止目前,全年检查养殖场、屠宰场(厂)、农贸市场、超市、肉品经营门店830余次,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起。5.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黄河流域禁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打击电鱼、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宣传车辆7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标语8条,张贴《黄河禁渔期公告》600余份,检查集贸市场45个/次,农家乐餐馆198个/次,受理投诉举报线索4条,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二、存在问题1.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缓慢。目前,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到位,但职能尚未完全理顺、人员划转率偏低、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经费保障少、执法装备设备有限,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很难顺利开展。2.“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细致,实际操作难执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行业性、地方性执法平台多,所需数据基本相同,信息共享难,导致执法人员工作量加大,工作效率偏低;人工智能技术、行政执法大数据利用少。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待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健全,对表现不良的市场主体未形成长效制约机制。县(市、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操作熟练度不够,开展部门间和本部门抽查次数和覆盖率不高。4.监管方式和手段有待提升。涉农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流动商贩走村串户多,部分购买者直接通过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购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很难实现精准打击。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强化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缺啥补啥、填平补齐”原则,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和设备,加快配发农业综合执法服装和标识,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提升农业执法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2.落实“三项制度”规定。依托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执法大数据应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农业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提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3.重点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对县(市、区)使用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进行培训指导,提高使用频次和效率。4.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重点抽查。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例行监测基础上,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和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增强监督抽检精准打击力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严防不合格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流入市场。5.扎实开展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依托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私屠滥宰,严厉打击流动经营和网络平台直销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加强区域间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加大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