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蓝田县收费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行政事业收费提供保障。票据管理;收费稽查。 | |
住所 | 蓝田县蓝关镇向阳路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贺栋梁 | |
开办资金 | 6.0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蓝田县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3万元 | 5.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蓝田县收费管理所.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以来,我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非税收入计划,以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为主线,不断完善非税征收管理工作,创新强化非税征管措施,探索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运行的新方式、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收费、罚没征管工作力度,确保非税征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具体的业务活动。非税收入计划完成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2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64万元的383.5%。罚没收入完成27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500万元的540.8%,纳入专户的教育收费完成808万元。总体来看,我县主要非税征收指标完成比较理想,已经摆脱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利影响,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回归正常。2.严格落实中省非税划转政策。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绿化补偿费、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四项收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了扎实完成此项工作,我所同蓝田县税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站、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搞好非税划转交接工作的同时,在今年1月份,一是对四项收费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及票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清算核销,确保非税项目划转全面准确,不留尾巴。二是不断完善项目划转后的工作衔接流程。从部门审批向缴纳义务人下达非税缴款通知单;缴纳义务人持缴款通知单到税务部门办理缴款手续;缴纳义务人完税后持完税证到审批单位备案这三个环节,确保划转项目征管顺畅,形成闭环,无缝衔接。3、按照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文件要求,我们于6月份及时将土地闲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对城镇垃圾处理费,税务部门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71号)文件精神不予划转,经我们请示市财政局,我县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管在市城管局拿出解决方案之前,省财政厅对垃圾处理费项目继续保留直至全面市场化,确保我县垃圾处理费征管工作有序衔接。4、积极做好涉企收费问题排查。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涉企收费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1】199号)文件要求,我们及时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公开征集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的五个方面问题通过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加挂专题征集链接和小程序码,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乱收费问题,积极做好我县涉企乱收费问题摸排和查纠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未收到任何举报及反馈问题。5、认真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惠企帮扶政策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市财函【2021】275号)文件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了《蓝田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惠企帮扶政策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方面:自查自纠单位7户(县城市管理局、人社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办、公证处、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送自查自纠报告7户,百分百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同时认真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方面: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组织开展对3个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占全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43%,圆满完成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涉企收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二、取得的社会效益。“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在我县推广工作。遵照陕西省财政厅、西安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暨“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全省推广工作安排,我县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动,确定第三方支付方式代理银行和扩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协议签订工作。积极开展系统培训,做好系统前期设置准备工作,从10月1日起,我县“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全面上线运行。三、存在问题我县政府非税收入减收较多,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全面清理涉企涉农收费和不断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导致政府非税收入费基缩窄所致。四、整改措施2021年,我们将在票据年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非税征管工作稽查力度,对重点非税收入征管大户,进行专人联系,追踪监管,同时加强和一般非税征收单位的工作联系,抓西瓜不漏芝麻,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五.2022年工作安排:2022年,我们将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收费、罚没征管工作力度,确保非税征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度非税征管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1、紧紧围绕财政收入任务,加大非税收支统管力度。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政府下达的非税收入计划,以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为主线,创新强化非税征管措施,探索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运行的新方式、新机制,进一步加大非税征管工作力度,堵塞漏洞,消灭死角,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非税征收计划全面完成。2、认真做好春、秋两季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在保障票据供应的同时,严格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制度。一是对县教育局直属的七所高中代办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统管。二是积极协调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转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市物发[2015]68号)、《蓝田县物价局、蓝田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蓝价发[2015]19号)的规定标准收费,收费资金通过非税收缴管理系统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严禁超标准或搭车收费。3、积极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票据年审工作。2022年,我们将集中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对全县各执收、执罚单位2021年度领购使用的财政各类票据情况进行年审,对单位征缴政府非税收入过程中,是否按要求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收缴分离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全面使用“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甲种)”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票据或专用票据,有无不使用规定票据或违反规定使用已废止、已过期票据的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是否合法、合理、有效;收费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乱收费的行为;执法单位的罚没项目是否合法,是否执行“罚缴分离”,有无乱罚款现象;有无超出规定范围、规定时限和超标准收费、罚款行为;有无将往来结算票据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款票据使用的行为,有无收费、罚没票据混用行为;有无擅自转借、买卖、代开、涂改及丢失收费、罚没票据的行为;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年审不走过程。通过年审工作的认真开展,是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非税资金征缴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为全面完成2022年度非税征管各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4、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以票控收。坚持“持证领购,限量发放,验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严格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着力实现机制票据全覆盖,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不断强化非税资金征缴工作。5、加大非税稽查工作力度,根据2021年度财政票据年审情况,不断规范非税征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们将对国土局、交警队罚没收入情况,以及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公共秩序、市场秩序这些重点领域开展稽查调研工作。在稽查过程中,我们将结合票据年审取得的资料、执收执罚单位收入情况分析,着重从项目管理、票据使用,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等环节进行全面稽查。6、及时清理涉企涉农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对于取消或减征、免征、缓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我们将及时转发,积极督促协调执收单位清理相关收费票据,及时解缴收费资金,坚决杜绝和取缔违反政策加重企业及群众负担的任何收费行为。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