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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6 16:26
单位名称 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障基金的法律、法规;县内医疗保险基金相关检查、核查;就医地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受理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投诉举报;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智能监控和信用体系建设。
住所 蓝田县三里镇文姬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肖卫锋
开办资金 1.6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3万元 1.6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变更相关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大力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工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主线,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实际的工作中,把政治学习和业务政策相结合,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突出抓好学习重点,认真落实工作安排,通过组织生活会、参观红色革命遗址、志愿者宣传活动、医保微课堂、医保大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工作实际中推进学习走深走实,并通过学习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二、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分片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1—3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利剑行动”及专项检查“回头看”。2021年4月—10月,开展整治欺诈骗保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以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医保、医务、药品等工作人员是否知晓医保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医保法律法规等方面作为切入点,采取系统排查、病历处方核查、问题线索延深调查、夜间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查处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及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串换项目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2021年10月-12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抽查复查工作,按照10%的比例,随机确定62家定点医药机构作为抽查对象,随机开展监督检查。三、继续加强医药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成立了两个监督检查科,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明确了监管重点,夯实了监管职责。日常主要采取管理系统排查、重点抽查、举报核查、夜间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着力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及合理收费。充分运用指静脉实人认证系统,定期不定期地下发监管指令,对医药机构的住院病人进行实人认证。针对发现的不能及时认证的问题,一方面要求医院书面说明原因,进行问题整改,另一方面将认证结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依据,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检查,发挥指静脉认证系统的作用,防范挂床住院的问题发生。四、深入学习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精心安排部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坚持设点宣传与上门宣讲相结合,条例宣贯与监督检查同开展,收到了学习宣传与日常工作两促进的良好效果。我们成立2个宣传小组,利用农村集镇日,深入玉山、焦岱、汤峪等镇,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彩页,张贴海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条例》宣传。同时深入开展《条例》进医院、进病房、进卫生室、进药店、进集镇、进人群活动,面对面学习条例宣讲政策,一对一告知不同主体责权利,让《条例》内容深入人心,着力提高公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五、按照医保局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医保网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及贯标工作、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扶贫联镇督导等工作,配合审计组开展原医保处财务审计工作,各项工作均顺利进展,完成了医保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六、取得的主要效益截止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次数237次,出动检查人次1185人次,约谈并限期整改违规机构36家,通报批评3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追回违规资金24家,涉及金额7.26万元。今年共组织医务人员集中学习培训5次,集中宣传4场,走进定点医药机构150余家,张贴海报200份,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政策咨询1000多人次。七、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今年以来,虽然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但仍然存在监管工作不实不细、监管技能单一、监管方法不多、监管效能不高等短板弱项问题,自身监管能力仍然存在明显不足,有待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和改进。二是医药机构内部医保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医疗机构对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对医保政策学习培训不够,影响了医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服务标准还不高,群众意识还不强。在服务群众工作中,还存在不够热心、不够细心、不够主动、不够耐心等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效率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满足现状,缺乏进取精神等问题,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八、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形成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的检查办法。继续开展“监管大家谈”等活动载体,通过专题讲课、相互交流,着力提高监管干部的专业能力。2、进一步加强医药机构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坚持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举报线索查办力度,依法依规严查快办,适时曝光典型案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九、下一步工作计划1、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积极钻研大数据时代医保监管新模式,向内深耕细化,向外不断学习,使学习和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效能,变事后监管为事中事前监管。对管辖区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细致分类,针对公立、私立、专科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的不同特点,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在有效性和针对性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医保监管效果。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医保基金监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深入开展《条例》进医院、进病房、进药店、进人群等活动,使医保监管法规政策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监管执法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正、文明执法,防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发生,着力树立医保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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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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