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宝鸡市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服务,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妇女、儿童保健、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咨询、婚前、孕前优生保健与医学检查,妇女病普查,人员培训、宣传、健康教育。 | |
住所 | 宝鸡市广元南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付海利 | |
开办资金 | 694.7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73.67万元 | 789.24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宝鸡市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始终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依法加强对母婴保健机构及人员的监督、换证工作。不断加强妇幼三级网络建设,年初区卫健局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妇幼目标责任书》。(二)扎实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一是大力开展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工作,简化婚检孕检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确保婚检孕检工作顺利推进。全年婚前医学检查2644人,检查率89.32%;孕前检查3980人,检查率97.45%。二是持续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年对基层医疗机构督导检查4次,全区叶酸发放16590瓶,库存4380瓶。叶酸服用率99.12%。三是积极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疾病筛查项目,截止12月底辖区内助产机构产前筛查6698人、超声筛查18252人次、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9834人、听力筛查9535人、先心病筛查9601人,全年共拨付项目经费61.04万元。四是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及婴幼儿血管瘤脉管畸形筛查,大力宣传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三)全面提升母婴安全。一是继续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全年辖区助产机构住院分娩产妇数10062人,孕产期检测率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3人,所生儿抗艾滋病用药率100%;梅毒感染产妇16人,治疗16人,孕期治疗率100%,梅毒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预防性治疗人数16人,预防性治疗率100%;乙肝感染产妇数207人,乙肝感染产妇所生活产数208人,新生儿出生后12小时内免费注射首剂乙肝疫苗、免疫球蛋白208人,注射率100%,每年进行2次乙肝阳性暴露儿免疫后随访检测,全年共检测25人,无1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阻断效果明显。二是积极推进孕产妇项目管理,继续实行孕产妇摸底建卡,落实五色管理。坚持每月到助产机构收取高危孕产妇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基层。2021年孕产妇健康管理1480人,早孕建卡率97.46%,产后访视率97.53%,高危管理率100%,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6308人次,孕检报账40.90万元。制作母子健康e手册二维码桌牌,下发到婚检咨询窗口和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四)有力提0-6岁儿童健康水平。一是积极推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及眼保健工作。2021年渭滨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活产1495人,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1479人,访视率98.93%,0-6岁以下儿童数16346,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以下儿童15672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88%,接受1次及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0~6岁儿童15428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4.38%,高危儿管理1164人,管理率100%。儿保资金报账55395人次,总合计125.04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全年托幼机构教职工体检1027人,在园儿童体检8088人。及时在全区宣传培训0-3岁婴幼儿照护的国家政策,发放宣传彩页30000余份。召开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联席会及工作例会,举办培训4次,共计300多人次。对辖区45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对3家新办园进行卫生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五)继续提升育龄妇女健康水平。一是落实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全市率先召开项目启动会,参与的1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项目宣传和义诊活动。凤凰网陕西工作站、人民日报健康陕西、宝鸡日报等10家媒体对启动活动进行了报道,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全年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共检查4360人,检查率96.28%,检查质量和进度位居全市前列。(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规范配备“两锁三铁”。对辖区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开展专项督查,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全年为各级办证机构发放出生医学证9300张;全区办理出生证出生办证率98.42%,我中心全年办证196张,补发166张,换发23张,协查外省市出生证5例。(七)扎实开展妇幼卫生数据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区妇联开展“十三五”终期考核,为“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积极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等监测。(八)强化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按时上报药具需求报表,定期检查药具库房温湿度等环境,确保无过期、霉变等不合格药具流出。全年共发放5.2万元避孕药具。我中心作为全国药具不良反应宝鸡检测点,今年共上报检测案例77例,圆满完成了今年的监测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狠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响应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号召,选派1名党员到咸阳机场开展入境人员流调工作,1名职工支援西安,参与全省疫情防控累计150天。十四运及残特奥会抽调2人参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十四运保障工作。二是为了确保“两站一场”在我单位仅有20名在岗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安排包括班子成员在内的16人,联合7家社区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轮班工作制。姜城高速出口作为市区高速第二大出口,车流量大,平均每天查验3000多台车辆,6000余人,返宝人员情况复杂多样,为我区疫情防控守好第一道防线。四是设立孕产妇和儿童绿色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孕产妇和儿童均能顺利安全地转移至应急助产机构或定点救治机构。联合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督局对辖区内45家托幼机构进行开园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开展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演练。五是按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对就诊群众严格落实扫码、登记,实行双通道,一人一诊室,保持一米线等措施,确保院内零感染。严格落实消杀制度,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六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三级”包抓任务,积极参与广元南路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捐赠防疫物资。七是积极抽调18人次,在凌云小学、渭工路、新开路、经二路等社区参加全员核酸采集工作,共采样5000余人。(二)积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为了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我中心主动请缨,迅速建成新冠疫苗接种点。自筹资金15万元,设置应急处置室、接种室,3个接种台、购置1台全自动心电除颤仪、1台心电监护仪、5台电脑、2台医院冰箱等设备。,第一时间完成接种需要的各项保障。为了确保全区疫苗接种任务及时完成,集中接种期间放弃周末休假,延长接种时间至晚23点。截止12月底,我单位已完成15888剂次疫苗接种工作,全力保障我区疫苗接种任务圆满完成。(三)提升硬件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围绕中心发展,我们坚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的理念,改善医疗基础设施,今年我中心自筹资金70余万元,新增血液生化分析仪、除颤仪、离心机、冷藏冰箱、悬挂式显示屏、空调等设备,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满足儿童就诊舒适度,改建导医服务台,儿童候诊娱乐区,对儿童活动区域进行墙面软包。为了提升医疗信息化建设水平,建设入托幼儿体检软件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家长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小程序查看儿童体检结果。(四)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三八妇女节、世界卫生日、母乳喂养周、艾滋病日、科技三下乡、乡村振兴、“5.29”协会日等主体日,组织人员上街宣传,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全年宣传义诊共计19次。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品3万余份。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展板、LED屏、电子宣传屏、公交车载视屏滚动播放健康知识等多种途径扩大宣传效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经全面自查分析,当前我们还存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信息化建设有差距,信息化建设是我区妇幼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制约发展的重要环节。2022年要主动思变,在2021年自筹资金15万解决儿童健康体检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区妇幼信息网络建设。二是学科体系建设有差距。主动调研市场,找到错位发展思路,积极借助市妇幼、省妇幼医联体优势,发挥区级项目筛查作用,发展学科体系。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人才培养机会少,存在业务技能老化落后现象。下一步要主动依靠远程会诊等信息化手段,以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提升业务技能。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大妇幼卫生知识及项目宣传力度,采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力争使相关知识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二)把业务培训工作贯穿始终,强化各级培训,定期考核,不断提高镇、村两级妇幼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三)继续扩大孕产妇和0-3岁儿童托幼机构建设。(四)积极与市级医疗机构联系,加快信息互通。(五)全力开展业务,建设妇幼门诊。(六)加大单位信息化建设投入,借助2021年妇幼绩效考核工作的契机,加快我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工作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3539200761030211G1001发证机构:渭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效期:2018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0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