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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蓝田县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6 15:34
单位名称
蓝田县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服务。执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指导城乡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的宣传、教育、培训、执法检查、监督、考评及推广实施,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产业化研究。
住所
蓝田县孝泉路69号
法定代表人
景银夺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城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10.4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蓝田县垃圾分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主要开展以下业务:一、工作开展一是硬件设施投放。我中心为全县90个党政机关、23所学校、12家医院、20个其他公共机构、49个有物业小区和145个“三无小区”配备了四分类投放设施,并全部投入使用,部分单位切实做到了“桶边有引导、宣传有安排、督导有主管”,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同时,配置5辆厨余垃圾车,根据县城地域特点,优化收运车辆路线5条,由专人负责,截止目前,蓝田县集中收运餐厨垃圾302车次,合计1143.01吨。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21年度我中心共开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4场次,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6场次,进行入户宣传1102次,督导检查6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同时,租赁社会移动宣传车从10月份开始先后进入130个小区,7个广场进行垃圾分类现场宣传及“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礼品”活动137场次。全县上下逐渐形成了“静态宣传、集中活动、教育引导”的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新局面。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以罚促改。不断加大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加密日常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频次,实现执法检查常态化、全覆盖。2021年对城区104家机关单位和220家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执法检查280余次。在检查中对垃圾分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小区进行教育引导,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2份;对15家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不力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小区依法进行了处罚。二、取得成效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性文件,加大硬件设施投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配合定期与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先后创建了县妇幼保健院、北关小学、蓝田新城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市级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并评选出100个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并予以授牌。三、存在问题一是“管行业就要管分类”机制还未完全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未形成;二是执法联动机制还未建立,物业、社区和执法力量未形成有效配合;三是大多数小区未按要求落实定时定点、桶边监督引导等机制,“三员队伍”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四、整改措施(一)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各单位要及时成立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执行“管行业就要管分类”和“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二是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规范垃圾分类清运方式,完善垃圾分类监督激励机制,着力促进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建设。(二)加强工作措施。一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垃圾分类日常监管,加大垃圾分类违规处罚力度;二是做好示范单位、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三)强化督导检查。一是严格按照日常管理考评机制,做好督导检查和排名工作,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通过排名促进工作,进一步挖掘不足,补齐短板,迎头赶上;二是每轮检查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将作为下轮检查重点,盯住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积极与县考核办对接,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下一步计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重而道远,蓝田县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将秉承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保障制度建设,积极配设基础设施,引导广大人民实现“要我分”到“我要分”的理念转变,强力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大美蓝田。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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