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城固县>
城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城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5-26 11:10
单位名称
城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野生动植物保护
住所
城固县西环一路
法定代表人
秦亚伟
开办资金
60.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24万元
49.0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县林业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市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站紧紧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资源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全年业务工作1、积极开展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活动,在城区、桔园等集镇开展了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800余份,宣传单1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全年共救护朱鹮、红隼、果子狸、苍鹭等野生动物63起72只(头)。2、扎实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护监测在城固汉江段和湑水河五门堰至庙坡段设置了4条巡护监测线路,在原公朱鹮夜宿地和两家野生动物繁育场设置了3个监测点。每一个监测站点由第一责任人及工作人员承担监测工作职责,每7-15天一次路线巡查和定点观测,如实填写《野生动物疫病野外监测记录表》,并留存照片或视频等影像资料。3、扎实开展汉江湿地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工作根据汉中市林业局“汉林发〔2021〕29号”文件要求,对市林业局反馈我县范围内汉江湿地保护区的72个遥感点位逐一实地摸排、核实,完善汉江湿地保护区基础信息资料,顺利完成了外业核查及内业数据上传任务。4、以“绿盾2020”工作为抓手,认真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对“汉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城固县有数群牛羊在实验区中散养,每群数量在四、五十头左右”问题,对县境内汉江湿地保护区范围内涉及的7个镇26个村逐一进行摸排,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强化日常巡护监管。5、切实抓好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针对《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全县境内开展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调查。二是在全县重点林区加强了野生动物保护和危害防控宣传。三是积极反映呼吁,建议上级部门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制定了《城固县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险保险方案》。6、加强执法巡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在汉江湿地保护区设立桃花店、庙坡等4个巡查监测点,重点做好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生产建设活动的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70余次,移交涉及案件线索7起,处理破坏湿地植被案件5起,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5份。7、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为切实加强资源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切实把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8、认真完成项目申报,积极争取湿地保护恢复资金今年以来,我们编制申报了城固县秦岭小微湿地示范点建设项目、城固县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项目等项目。9、积极完成征询意见回复工作,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省市县涉及各类征求意见稿种类繁多,我们先后完成了《陕西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30余项征求意见回复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通过各种科普宣传,增强了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加强了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管护,减少了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行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工作人员需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护监测工作,由于线长面广,交通工具和监测设施有限,致使监测工作不够精准。2、改进措施(一)、加强站上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二)、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各类资金投入。四、下一年工作思路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我们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治责任,系统安排部署,全面推进落实,切实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做好做细做实。2、强化宣传措施,增强保护意识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