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2021年我单位共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103个(其中竣工决算审计项目66个,竣工结算审计项目37个),共出具审计报告103个,审计决定103个,审计建议书21个;共参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3个。参与完成预算执行及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7个,财政收支审计项目9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12个,审计调查项目3个。通过审计揭露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市域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市、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二、取得社会效益2021年我单位完成送审投资额60,369.12万元,核减投资11,313.58万元,平均核减率达到18.74%。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共查处超概算、超计划投资问题5个合计3,313.29万元,挤占问题1个30万元,违规招投标问题33个(有未经批准自行采购问题21个共计1,274.10万元,涉嫌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问题2个共计425.92万元,涉嫌虚假招标问题10个共计6,758.82万元),超付工程款问题7个共计82.96万元,涉嫌损失浪费问题1个97.19万元,坐收坐支问题1个120万元,涉嫌签订虚假合同问题1个458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准支付问题1个4万元,往来长期挂账问题1个59.6万元;并查处未批先建、未严格履行建设审批程序、擅自增减工程及改变建设地点、签订合同不规范、未经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无财政预算、未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等问题;2021年,共打包委托中介机构审计73个项目,共计委托金额89,384.76万元。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质量和效率,缓解了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久治不决,审计查处问题阻力重重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超概算投资,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以及违规招投标、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项目完工后迟迟不履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交工验收手续,擅自交付使用现象突出。深究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有的是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思虑不周造成的,有的是建设单位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还有些则是因为市场还不健全,工程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和处罚往往牵涉层面太广而无法执行,或者治标不治本,尤其是无计划项目和招投标违规问题,在项目决算审计时再查处一般于事无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审计任务重、项目多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强,投资审计任务日趋繁重。同时,近年来投资审计在核减投资额、查处投资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对投资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对所有竣工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在建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或跟踪审计,使得投资审计担子更重,责任更大。政府公共建设投资不断增多,审计机关承担的审计任务十分繁重。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一是聘请人员的经费短缺,不利于政府投资审计的深入开展。二是在审计力量不足时,部分审计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核减收费只能由社会中介机构收取,作为全程监督的审计机关就面临经费紧张的尴尬局面。政府投资审计涉及到多专业和多学科,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懂得财务和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社会科学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缺乏复合性审计人才,难以满足综合性强、层次高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2年,我单位将继续坚持科学审计理念和“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拓展投资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不断加大审计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国家财政投入较多的基础设施、公益性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2.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项目、民生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3.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全国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审计工作;4.关注建设项目前期管理,适时、适当审计前移,审计工程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节约政府投资,促进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