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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 2022-05-26 10:4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财政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街道财政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发放管理街道农(居)民补贴资金、管理街道非税收入资金、街道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及街道单位财务管理、监管;指导和服务村级财务管理。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滦镇东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杨钊
开办资金 42.6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65万元 42.6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及滦镇街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是持续巩固街道财政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组织街办财力,全力保障重点镇建设、开发、机关、农村财务服务中心28村的工作运转经费。确保环境卫生整治资金,按期发放2021年村干部补贴及离任村干部工资。及时发放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做好遗属补助、临聘人员工资、经委人员工资、农村保洁员工资、镇区保洁员工资、巡防队员工资、执法大队人员工资的发放工作。三是加强收入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完成机关财务、开发、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凭证整理和记账工作,为各村账务按时公开提供准确依据。并每月按时向财政局上报三公经费报表。加强民政、计生、交通、农业等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文件规定按用途发放和拨付,不抵占不挪用,配合重点示范镇建设管理好资金。四是按照区财政局安排,积极开展街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完成数据上报。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工作,村级档案和街办财务档案分箱管理,并建立档案目录及查阅登记。加强票据规范管理,建立资金往来票据和非税收入票据领用核销登记,做到票据开具书写规范,资金入库及时完整。做好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四险汇缴工作,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四险。五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账务处理,积极办理街办各办公室资产政府采购手续。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今年以来,通过财政所对滦镇财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首先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其次提高对农居民财政收入发放速度、简化农居民办事流程;最后是人群众生产生活大大提高。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2021年,财政所在长安区及滦镇区域财务工作中做了一些事情,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现金支付管理有待加强,严格执行《现金支付管理制度》。(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报销资料,规范会计工作。(三)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做好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做到账实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1、做好2021年财政决算、2022年财政预算审批及执行工作。2、积极申报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工作,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加强经济活动管理,推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基础保障作用。4、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归档、查阅、复制、销毁制度,及时移交会计档案。5、完备支出报销资料,规范事后监督。6、做好街办自筹资金发放村支部和村委会人员补贴资金保障和发放工作。下一步,财政所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滦镇街道经济有序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