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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6 10:31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甄别救助对象,积极采取措施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救助;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文化和法律教育、心理辅导、医疗救助、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综合救助保护服务;接受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控告和检举,依法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档案。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惠民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 韩宏伟
开办资金 55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5.9万元 516.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1.持续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我站始终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不断加强站内管理,规范救助工作程序,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畅通24小时救助电话,接到求助电话及时赶赴现场,实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救助管理站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就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路径和标准,做好整改工作。建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机制,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照预案妥善处置。2.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扎实落实《长安区救助管理站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预案》,从把好人员入口关、测温消毒关、登记扫码关和请示报告关等方面,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疫情防控演练,为最大限度阻断传播渠道、防止疫情扩散,保障救助服务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西安封城后,我站及时设立临时救助站点,对因疫情造成困难的各类人员实施“应救尽救”,发放防疫、御寒、饮食等各类物资,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充分发挥机构临时救助职能,极大保障和为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3.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7月份,成立了由民政牵头,与公安、教育、财政等33个部门组成的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了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8月份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安排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了《西安市长安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9月份,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观看了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视频会议。10月份,上报了示范区创建的申报材料。11月份,召开了长安区拟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安排部署会。12月份,收集了公安、教育、团委、检察院等成员单位提交的佐证材料,经过分类整理、认真总结,完成了创建达标体系申报资料汇编。下一步,我们将以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契机,以评促建,不断推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今年以来,我站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90人,站外救助62人,站内救助228人,其中未成年人10人,成年人218人。在定点医院接受救治的受助人员314人次(其中精卫中心救治16人,长安区医院救治151人,大千医院救治147人),切实维护和保障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传递了区委、区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做出了积极贡献。2.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进一步加强特殊时段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站提前储备救助物资,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救助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我站以公交车站、地铁站、繁华街区、商场、公园广场、桥梁涵洞、拆迁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进行日间、夜间巡查。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讨薪无望、离家出走等遇到困难人员,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分类救助,积极劝导流浪人员回家或到救助站接收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时安排护送;对不愿到救助站接收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御寒、防暑物资和救助引导卡;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通过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实施有效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期间,我站共救助123人,站内救助99人,站外救助24人,在定点医院接受救治的危重和精神病人75人次。“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期间,我站共救助42人,站内救助36人次,站外救助6人次,在定点医院接受救治的危重和精神病人26人次。专项救助行动的扎实开展最大限度保护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和保障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安全责任零事故,为维护长安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3.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6月19日是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为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长安区救助管理站积极筹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长安广场开展了“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主题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采取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重视和关怀以及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重点向社会各界宣传近年来“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全方位展现救助理念与政策内容,展示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大力宣传照料服务、落户安置、返乡救助及寻亲工作典型经验、成功案例,推广智能寻亲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助力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为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本次活动共展示宣传展板7块,悬挂宣传条幅1条,发放《救助政策问答》《儿童福利简明手册》等宣传册1800余本,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未成年人保护法》《疫情防控知识》等宣传彩页2000余张,救助引导卡400余张,宣传手提袋280个,风车、发箍40个。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以“拉家常”的形式热情的向过往市民介绍救助常规流程、渠道、形式、大数据寻亲、典型案例等内容,拉近了过往市民与救助管理工作的距离,主动回应了社会大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大家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切实让大家了解了救助工作的实质内容,传递了救助工作的正能量,受到了参与者一致好评。4.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数据信息进行动态监测,我区目前留守儿童122名、困境儿童687名,共计809名留守困境儿童,建立了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我区儿童督导员16名、儿童主任315名,协同中心切实履行儿童情况排查、台账建立、发现报告、关爱保护等职责,熟悉、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先后前往五台、太乙宫、鸣犊、滦镇、引镇等街道对193名新增留守困境儿童进行入户摸排,累计开展摸底排查工作17次,了解了儿童的实际需求,初步建立了儿童档案,为今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关爱帮扶工作提供了依据。为儿童送去书桌、台灯、图书、文具、衣服、公仔等学习生活用品;开展入户家访15次,受益儿童83人,通过家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儿童的生存状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促进了对农村特殊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5.开展儿童关爱专项行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开展“童心向党·放飞梦想”关爱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庆六一主题活动,为全区16个街道380名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发放了乐高积木、羽毛球拍等文体用品,价值约6.2万余元节日礼物;寒冬之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为全区16个街道的385名困境儿童送去了冬季棉衣、帽子围巾套装、口罩等冬季御寒物资与防疫物资,价值约6万余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人员不足。主要体现在流浪乞讨人员数量较大、来历复杂、需求各异、突发事件多、疑难杂症多,随着工作细化量化,工作量不断加大,加之24小时值班,现有在编工作人员6名,在岗临聘业务人员3名,临聘司机人员2名,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较为突出。2.经费不足。主要体现在长期滞留人员较多,医疗费用和托管费用支出较大,专项救助资金、工作经费紧张,严重制约返乡救助、医疗救助、日常救助工作的开展。3.专业性不足。各街道负责民政业务的同志,工作岗位变动较为频繁,业务不够熟练,缺乏系统培训,仍有个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留守困境儿童工作的责任还没有靠实,监管服务不到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身兼数职,专业性不足,达不到儿童关爱保护的效果。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利用网络、电话开展儿童回访工作和心理安抚工作;及时向项目方提交项目延期开展申请,做好新的项目时间规划。(二)下一步工作思路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全体职工利用早自习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政策,及时掌握一系列救助管理工作新政策.2.不断加强管理,切实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1)持续开展好“夏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2)开展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救助行动(3)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4)完成好局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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