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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发布时间: 2022-05-26 09:52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保健活动,服务师生健康。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健康教育、效果监测与评价及健康促进研究。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25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崇军
开办资金 115.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49万元 50.2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请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一)学校健康教育及促进研究完成2020年-2021年近11万学生的健康体检及数据统计、分析;完成29所初高中11801名新生,近300名教职工结核菌素筛查;组织近视防控入校宣讲70余场,受益师生、家长100万余人;承办省厅2021年“爱眼日”宣教活动启动仪式,参与30余万人,完成10万余中小学、幼儿园大班学生视力筛查工作;组织活动、下发方案指导各校科学预防肥胖;开展爱牙日活动;配合卫健部门完成2020年至2021年窝沟封闭、蛔虫卵检测工作。做好市、区级新冠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工作。(二)加强培训,规范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为全区140余所学校(园)及单位,近7000人开展了健康知识宣讲。5月份,组织150所学校参与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4月组织30000多名小学生与家长参与“小学生长处与困难家长调研”;7月份组织我区心理健康教师参加了省级培训。联合区红十字会组织8所中小学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暨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发放试卷4500份;5月13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2021年创建省级健康学校6所,市级健康学校17所,区级健康学校30所。6次入校对保健教师及班主任就传染病防控知识进行培训。2021年上报传染病疫情121起,累计传染病病例141例。入校处理26起,电话处理103次,因传染病导致停班、停课涉及到1所学校5所幼儿园。(三)预防为主,加大督导力度3月对全区学校(园)联合专项督导检查,并在学校卫生工作会议反馈,并提出要求;督导检查学校传染病监测网上直报工作;4月联合区疾控中心终期督导评估检查窝沟封闭工作质量;5月随机督导检查16所学校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6月专项督导我区7所高考学习疫情防控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做好初、高一新生及新入职教师的结核菌素筛查工作,及时阻断了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组织近视防控入校宣讲70余场,受益师生、家长100万余人,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全区师生的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单位急缺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常见病预防、传染病防控工作无法深入开展。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托管在保健所,现仅有1名非专业人员负责这两项工作且经费少,场地不符合标准,辅导站、实践所运行困难。下一步,我所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问题,积极协助解决人员和经费问题,力争2022年深入开展各项工作,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做好2021-2022年学生体检工作;做好各类体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做好全区中小学生近视普查工作、眼健康教育讲座及近视干预工作;加强督导,做好传染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健康促进工作;推进“预防近视”“预防肥胖”工作;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