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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江河管理站(城固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城固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城固县水资源管理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5 17:51
单位名称 城固县江河管理站(城固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城固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城固县水资源管理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河道采砂管理,河道建设工程审批,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情旱情检测预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
住所 城固县友谊路中段37号
法定代表人 贾世文
开办资金 25.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89万元 37.0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河道禁采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为了巩固河道禁采治理成果,我站继续打破常规8小时工作规律,实行24小时三班交替对全县河道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以“全天候、无死角、零容忍”的工作态度,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对全县河道实时监管查处,严格执行包片分段责任制度,形成分级负责、层层管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到重要河段不离人,巡查监管全覆盖,确保河道禁得住、禁得死,防止死灰复燃。截至目前,出动人数3000余人次,车辆700余台次,每天车辆巡河里程约350公里。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河道环境得到全面改善。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增强,我县河道内大型机械、车辆入河盗采砂石行为已全面遏制。但在汉江、湑水河段群众利用小型三轮车下河偷采砂石现象还时有发生。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我局按照《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利用小型农机具偷采砂石的沿江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29人,查扣三轮车29辆,行政处罚1450元。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颁布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利用小型农机具进行偷采砂石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截止目前,查扣三轮车44辆。有力的打击了在河道内非法偷采砂石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我县河道生态环境。扫黑除恶,行业治乱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县扫黑除恶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我站认真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工作原则,扎实开展行业治乱和扫黑除恶工作。今年以来,通过采取日常巡察、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收集到盗采砂石、乱倒垃圾、乱修乱建等线索46条(件),全年共查处河道违法案件13起,其中向司法机关移交并立案河道违法案件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5起(含2020年未执行到位案件),有效的打击了涉河涉黑涉恶势力。3、为确保我县2021年度河道安全度汛,安排专人对县境内有防洪任务的河段进行了汛前大检查,全面排查河道堤防、涵闸、危险水域、险工险段等安全隐患,力争从源头上抓好、抓实,化解消除各种隐患。2021年共计检查水闸18座,其中汉江河水闸13座,文川河水闸3座、湑水河2座,发现问题水闸4处,同时修编了2021年度防汛预案。通过河道巡查和防汛值班值守相结合,采用领导带班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值班的方式,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灵通信息,确保河道安全度汛,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安全保障。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河道执法规范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今年以来,为了巩固河道禁采治理成果,我站继续打破常规8小时工作规律,实行24小时三班交替对全县河道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以“全天候、无死角、零容忍”的工作态度,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对全县河道实时监管查处,严格执行包片分段责任制度,形成分级负责、层层管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到重要河段不离人,巡查监管全覆盖,确保河道禁得住、禁得死,防止死灰复燃。截至目前,出动人数3000余人次,车辆700余台次,每天车辆巡河里程约350公里,全年共查处河道违法案件13起,其中向司法机关移交并立案河道违法案件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5起,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河道环境得到全面改善。2、汛期安全大检查取得的效益。开展河道汛前汛中讯后安全大检查3次,及时发现上报3处水闸、3处堤防安全隐患,编报了城固县2021年一江四河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确保了今年河道安全度汛、行洪畅通,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了充分保护。河道公共安全宣传工作取得的效益。今年共计发放宣传彩页7万余份,出动安全宣传车20余次,开展集中安全宣传3次,河道内不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保护了广大学生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获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河道执法过程中一些群众受经济利益驱动,加之法制意识淡薄,与河道执法人员“打游击、钻空子”,利用小型农用机具偷采砂石,特别是晚间非法偷采较多,因此利用小型三轮等农用机具进行盗采行为至今仍有发生。2、改进措施:加强巡查力度,依据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大对利用小型三轮等农用机具进行盗采行为打击处罚力度,确保河道非法偷采行为禁得住,禁的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坚守党风廉政底线,着力打造团结高效的江河管理队伍。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战斗力。积极开展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工作,加快知识更新,提高全体职工综合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举办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心得交流会、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岗位创先进、争优秀;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升队伍的战斗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警示教育,树立干部职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2、持续强化河道监管,切实保护河道生态。按照中、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湑水河朱鹮自然保护区段全面禁采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河道巡查监管力度,对河道偷采偷挖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3、继续深化“清四乱”专项整治,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加强河湖巡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河道巡查机制,加强河湖保洁监督,确保河道及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继续做好河湖“清四乱”工作,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为治理整改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确保河道水生态环境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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