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 |
住所 | 延安市黄陵县商业街环保大楼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永 | |
开办资金 | 93.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3.79万元 | 47.6万元 | |
网上名称 | 黄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在分局的总体布局和安排,我队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和目标,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聚焦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2021年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一)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今年以来致力于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持续加强对重点、难点类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排查梳理,做到超前防范,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各类矛盾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接到舆情16起,办结16起,回复16起。其中12345平台8起;12345平台8起,办结率100%,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大练兵为契机,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着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较为突出环境问题。截止目前共立案41起,办结34起,移交公安部门3起拘留2人,法院执行6起,执行到位4起,共计罚款5337340万元,(三)“双随机”检查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断强化司法联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群众举报投诉强烈、环保信用评级差等企业的抽查频次,并按要求进行抽查信息公开。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共纳入双随机系统的排污单位共82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69家,重点排污单位13家;纳入系统的环境执法人员数为25人。按要求每季度抽查1次,目前开展双随机抽查4次。(四)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延安市2021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及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环发〔2021〕99号)的要求。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二个排查小组,一是对我县22家重点和非重点产废和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二是重点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联合县卫健委开展执法检查,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危废库建设及污水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转移情况调度及信息报送工作。(五)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1.对全县所有采沙、采石、采矿及选矿等矿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散乱污”矿山开采企业,一律依法彻底取缔。2.对沮河沿线两公里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六)督促企业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备案。按照陕西省《关于提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备案开展情况的函》的要求,结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备案完成情况进行摸底。目前,全县已经有12家企业和单位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备案工作。(七)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在今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大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执法力量持续向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倾斜。结合县域产业布局、行业特点和企业环保治理水平,确保符合要求的企业应纳尽纳。经梳理,全县共有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措施及要求,如发现纳单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依托线上平台开展非现场检查,组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检查2次,指导帮扶次数13次,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与企业形成互相信任、互相支持,构建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格局,做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八)开展“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1)监管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作为县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大队每月对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至市局。另截止目前,不定时抽取5个时间段查看污水的指标达标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跟进“提标扩容”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还未验收。(2)封堵入河直排口,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沮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目前累计出动人员168人次,徒步行走652公里,分别从沮河上下游开始排查,对所有通过管道、沟、渠、隧洞等向沮河排放污、废水的排污口开展“全口径”排查。同时配合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黄陵分站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分析,坚持对排污口“应查尽查”“应测尽测”,圆满完成了市局安排黄陵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任务。(九)全力做好中、省、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成立执法领导小组,制定执法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员出动、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全力确保处置及时。建立健全信访值班制度,除全局全员实行坐班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处置及时。同时建立信访处置会商机制,接到交办件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会商信访件办理处置办法。二是协同作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下发书面整改单,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做到立行立改。三是严防严控,着力抓实信访处置。由属地政府提前介入,协同处置,确保每起信访第一时间赴现场调处,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赶赴现场的,先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相关情况,避免引起矛盾纠纷,同时对前期有过投诉的夜间生产企业,会同属地一起开展夜间联合检查,把信访解决在萌芽状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2021年以来,经过我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我队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急待加强。二是监管方式方面比较单一,在无人机、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还需要加强,环境执法车辆短缺。三是在部门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衔接。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末端建设存在短板,网格责任末端落实不到位。四是土壤环境管理起步较晚。土壤环境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长效监管措施尚不健全,监管工作存有盲区和漏洞。五是环境监管大格局仍需逐步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大格局还不够牢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污染防治机制还需完善。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聚焦油煤气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油煤气开发行业企业持续加大清洁井场建设力度,对开采过程中产生废弃泥浆、岩屑等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对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采出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二)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环境监管任务,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污染源动态信息库,确保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覆盖。将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现污染源随机抽查信息与行政处罚、违法企业等信息全面公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复查,确保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各类污染物达标放。(三)切实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工作,依法、及时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确保信访事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加强对重点、难点类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排查梳理,做到超前防范,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各类矛盾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加严排放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污染治理工艺、设备,减少污染排放浓度和总量。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做好饮用水源地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开展截污控源、清淤疏浚、面源整治、雨污分流等工作,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提高自净能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化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解决,确保流域环境持续改善。(五)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盯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养殖、挥发有机物污染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深入排查危化品行业风险隐患,从源头减少风险源,切实防控环境风险。(六)是充分发挥智慧环保平台监管作用。继续抓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行面对面现场调度指导,明确具体任务指标,督促网格员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工作成效,提高对超标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网上监管和线下处置作用。督促环保网格员做好生态环境上报工作,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处理,确保把环境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七)结合机构改革,努力提高环保队伍专业素质。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已经完成,下一步将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建设,提升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水平。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