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延安市> 宜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宜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5-25 16:07
单位名称 宜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住所 延安市宜川县北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鱼水平
开办资金 6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万元 14万元
网上名称 宜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以中省市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围绕省市县开展的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环境执法大练兵、双随机和水污染防治、油煤气开发环境大整治、“三公开一上传”等重点工作,全面深入的对县域内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环境安全排查,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共出动检查555人次,检查企业172家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9余份。(二)扎实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宜川县各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外勤排查及内业资料完善等工作,完成仕望河、云岩河、交川河、鹿儿川河等河段的排污口排查,外勤排查30天,累计徒步行走人均60公里,排查出入河排污口300余个,进行取样监测66个,按时上报工作进度5次,提出工作建议3个,向住建、云岩、秋林等部门乡镇下发整改督办函5份。(三)开展绿盾2021行动。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川石台寺管护站、陕西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年对国家级褐马鸡自然保护区进行执法检查8人次,对照问题清单,整改2017至2020年“绿盾”行动发现问题22个,给自然保护区进行大扫除,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天生丽质”。(四)提升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完成突发环境事件指挥调度系统应急调度物资、监测设备、调度车辆、专家库等方面的信息填报,督促41家风险源企业完善基本信息并上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应急物资管理库,配备应急物资活性炭55吨、拦油符40包、吸油毡50包、橡皮筏3艘,解决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不足的问题。(五)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方面。2021年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制度等环节进行12轮次监督检查,出动检查110人次。重点检查了城区医疗机构3家、个人诊所和乡镇卫生所17家,截止11月底,我县共产生医疗废物20676.62kg,全部交由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了集中处置。(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整治。共收集摸排线索10条,罚款159.54568万元,罚款已全部到位。行业乱象问题10个,且全部完成治理。(七)开展油煤气大整治工作。截止11月底,我县共有油气企业5家,气井场总数152个,建成清洁井场152个,整体建成率为100%。宜川县至诚绿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泥浆、岩屑处置单位),该企业所有拉运车辆均完成GPS安装及联网工作全部到位。延长石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英旺采油厂无产污运污环节,2个污油泥贮存点视频监控已安装,已连接网络监控系统。长庆油田分公司宜黄项目部完成转运36个井场,共7.4万吨岩屑,目前已完工井场岩屑已全部转运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和联网均完成。延长气田采气四厂公示排污口5个,建成危废暂存点5个,视频监控安装和联网均完成。中国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陕北项目经理部暂无固体废物,视频监控安装和联网均完成。(八)三公开一上传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统计涉水涉危三公开一上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企业共计13家,其中设立宜川县污水处理厂、宜川县人民医院、长庆油田分公司宜黄项目部、陕西三立矿业(集团)健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4家为“三公开一上传”市级示范点,实行重点监管。目前已全部完成“三公开一上传”工作。(九)开展建材行业执法检查。日常环境监管实行专人负责,共检查砖厂3家,1家正常运行,2家关停,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完成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对有关企业进行了指导帮扶,要求其依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检查县域内加油站15家,完成三次油气回收和双层罐改造,出动检查40人次。(十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为了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一是加大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二是每月两次对刘庄水库及木头沟备用水源开展执法监察。重点排查了刘庄水库、木头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是否有违法违规排污口、建设项目、旅游、垂钓等产生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是否取缔,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经检查,刘庄水库和木头沟水库按规定设置界标,设置交通警示牌,设桩拉网,宣传标语齐全,共出动检查35人次。(十二)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开展经常性的常规检查。主要检查污水管网建设情况、污水收集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提标改造进展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共出动检查44人次。(十三)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对20余家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整改,依法规范化管理。(十四)塑料制品执法检查。对全县9家塑料制品制造业企业进行了情况调查摸排,存在问题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云岩境内3家非法洗砂厂进行了查封,联合云岩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限期拆除。(十五)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明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比例,强化责任,细化措施,落实任务,开展双随机抽查4次,检查企业64家,其中重点污染源2家,出动检查195人次。(十六)对县境内木炭污染环境问题。会同公安部门、各属地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木炭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烧制木炭行为,遏制了非法木炭厂蔓延势头,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并对木炭窑进行了环评验收和责令整改,出动检查60人次。(十七)畜禽养殖检查。对县域内的畜禽养殖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3家,出动检查12人次。(十八)加大对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督促3家辐射工作单位全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做好辐射安全防护,杜绝辐射事故发生。同时加强电磁辐射源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电磁辐射源的管理,出动检查80人次。(十九)信息化管理建设。配合分局完善单位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等工作。制定网格化方案,确定网格人员信息等。(二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城区餐饮业、污水管网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综合整治,检查餐饮企业200余家,污水管网10余处,入河排污口37处。(二十)其他工作。参与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三项制度”评估;全县“九率一度”、平安建设等工作;医疗废物周报;12369月报;季度、年度考核;移动执法、固废、非水、案件公示、辐射、饮用水源地、双随机等各个系统的录入、填报、监督。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一)行政处罚案卷情况。持续开展了环保法实施年活动。严格落实四个配套办法,准确把握四个配套办法的重要内涵,并加大适用力度。同时继续强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移交司法等强力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和高压态势。共立案11起,处罚11起,罚款269.54568万元整。查封扣押2起,移送公安2起,拘留3人。(二)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了《环保投诉热线值班制度》,明确了值班时间、值班人、带班领导,值班期间交接班程序及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共接受各类环境投诉案件32起,现已查处32起,处理率100%。三、存在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我队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还是存在问题:一是现场执法缺乏相应强制手段,特别是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现象仅靠劝阻和说服,效果不够理想。二是执法力量薄弱,县环境综合执法仅有几名资深执法人员,日常排查、夜间巡查等工作人员紧缺。三是环境综合执法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仍需加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居民和企业环保意识薄弱。虽然较往年环境污染事件逐渐减少,但仍有个别企业有偷排现象。四、2022年工作思路1、强化“生态文明”思想建设。认真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执法力度。2、严打狠抓,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继续开展“双随机、回头看、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抽查责任细致化,抽查方式多样化,抽查内容具体化,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4、加大执法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5、提升干部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强化2020年末新入职的4名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大执法力量,提升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6、广泛开展我县环保宣传活动。创新环保宣传方式,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增强环保法治观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良好的环境,力求做到人人知法、守法、普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