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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农村能源站
略阳县农村能源站
发布时间:
2022-05-25 15:39
单位名称
略阳县农村能源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推广农村能源建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农村能源的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太阳能、节柴灶等建设与技术推广及后续服务,对县域有害生物(水花生)实施防控,开展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住所
略阳县城关镇陈家沟
法定代表人
杨长河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55万元
19.86万元
网上名称
略阳县农村能源站˙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没有变更登记的事项,没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我站积极做好这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隔离人员及时上报信息、体温等情况,每天做好单位环境卫生,配合隔离措施,确保不出现疫情;二是单位人员轮换配合临江社区排查及网格化管理工作。(二)实施沼气安全大检查。一是对全县6141口户用沼气,按照属地管理和入户抽查相结合进行安全大检查。主要是督查沼气设施的警示标志防火、防漏气等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实行立查立改;二是对16家50M3以上的小型沼气实施安全检查。限期整改存在的供气不畅、设施老化等问题督促业主及时维修、更换有关设施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三是对600-700M3的4家大型沼气企业实施检查,督促正常运行;四是印发了《沼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常识》150份,在检查实施中送到沼气用户手中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使用知识。(三)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7个镇办19个村170户775.3亩重度受污染耕地进行了到村、到户、到地块的摸底调查。完成了图斑和分类清单的编撰,草拟了《略阳县受污染耕地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和《略阳县受污染耕地类别划分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市级相关部门审定。设立了《略阳县兴州街道办、黑河等镇土壤污染生态治理项目》,并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四)积极开展水花生调查工作。一是站上印发了《水花生的识别及防控》技术资料100份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识别防控意识;二是建立外来入侵生物数据库,紧盯定点监测区域密切关注全县范围的内发生动向;三是定点监测硖口驿镇小寨子村。(五)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根据陕西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度陕西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站为了加强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工作落实情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域4个镇8个点的农产品作物进行取样、现场拍照填报工作,并进行了包装编号,送往市能源办经专业人士制样,我站如期完成了省、市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六)信息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利用沼气安全检查工作,发放资料140份;二是新闻宣传报道10篇;三是能源站牵头,兽医站、渔政站负责仙台坝、观音寺两个镇280户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四是能源站牵头完成4个单位对标细化工作举措及完成目标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计汇总的上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年来,通过开展清洁能源的宣传和实际应用,对有害生物的调查和防控,增强了农业环保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提高了群众识别防控意识,调研制定了废旧能源再生利用机制,得到了省市业务部门的肯定。三、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养殖企业和农户,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表现在治理上冷漠、等待观望,需要进一步提升对良好农业生态的认知与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来推进农业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2.缺少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工作开展难度大。(二)改进措施:1.广泛宣传农业环保知识,提高养殖企业和农户环保意识,进一步推进农业环境治理工作;2.加强单位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四、2022年工作打算(一)继续做好耕地污染治理安全利用管控工作;(二)加强沼气安全管理和检查;(三)继续做好外来生物调查与监测与防控工作;(四)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取样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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