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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5 15:11
单位名称 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不动产登记管理提供相关服务。管辖范围内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原登记。
住所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 康晓彬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2万元 236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起步之年,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起点、新使命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必须担当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系统观念,严格落实省市部署,对照确权登记“四化”要求,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现就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办理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市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17.49万余本(份),其中市本级办理7.8万余本(份),融资金额1246.6亿元。(二)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延安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召集联络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5月初,由宝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宝塔区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组)共同配合,对中心城区2016年2月6日以前建成的所有老旧小区中,因各种原因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单位自建家属楼、福利性住房、商品房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经调查摸底,中心城区共有各类住宅小区487个,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小区136个。主要存在缺少用地手续、消防未验收、欠缴税费、缺少立项手续等问题。三是开展抓点示范。6月初,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确定以泗海怡园小区、南寨砭安置小区和城管大厦等6个小区为试点,开展先行先试、抓点示范工作。四是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及疑难问题,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副组长、小组成员共同讨论,采取“一案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目前,已为泗海怡园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764本、南寨砭安置小区34本,城管大厦小区已开展权籍调查、上峯壹品小区也进入到消防验收阶段,待相关资料齐全后,届时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00余本。同时,宝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政策宣传并发放不动产办理通知单,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办理,已有部分开发单位前来咨询办理程序。(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成果整合入库汇交情况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已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信息,2020年5月,宝塔分局、城区分局和新区分局等局属五个分局对市本级范围内的13个乡(镇)、6个街道办和320个行政村4万余宗宅基地使用权情况进行调查与现状测绘,制作比例尺为1:2000的宅基地使用权地籍图,并重新编制宗地单元号。同时,对数据库每层各字段进行完善,确保数据在逻辑上和内容上符合省厅要求。受疫情影响,11月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聘请长安大学老师通过云会议组织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约70余人参加线上培训。目前,市本级正在积极协调各分局提交登记成果数据进行入库汇交。(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一体化协同系统”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1月,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审定项目预算投资为996.61万元。2021年8月,已完成该项目招投标工作,由西安必特思维软件开发公司具体负责实施,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数据共享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底,全市通过自然资源业务网,已实现与公安、民政、法院、银保监等部门业务数据共享查询。并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签订了政务信息数据优先共享协议。为加快实现“全程网办”,优化市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采用共享数据嵌入式建设模式。目前,市本级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已实现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嵌入式共享查询,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涉税业务已初步实现了网上交税。并与住建、公积金等部门完成了市级网络对接,相关业务数据共享端口正在研发中,预计年底前可实现“全程网办”。三是数据库升级改造情况。目前,市本级平台数据库表设计调整工作已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正在和省厅对接,相关功能正在研发测试中。截止12月20日,我市“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实现全市覆盖,“跨省通办”业务和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汇交工作也如期完成。(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不动产登记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明确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为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高质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大幅精简不动产登记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间。目前,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20个工作日办结外,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已压缩至3-5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解封、解押登记和查询,已做到即时办理。同时在业务大厅配备了自助查询机,减少办事群众排队等候时间,方便办事群众自助办理。三是优化窗口服务。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一律进行了取消。合理设置咨询、受理、查询、缴费、发证等岗位,统一窗口标识牌,公开申请资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理时限等信息,公示办事指南和收费标准,设立了投诉电话,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市本级“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746户2296人。按照工作要求,建立了登记台账和发证台账。同时开展查漏补缺,做到不遗漏一户,应发尽发。截止2021年5月,市本级发放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746本,发证率100%,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七)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按照省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作风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通报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吉林省公主岭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勾结中介、“黄牛”,违规收取“代办费”、“加急费”等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为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严肃工作作风。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作风建设专项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引导。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等为重点,对全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摆表现、找差距。通过引导,努力做到政治合格、思想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三是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每周一次的大厅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二、存在的问题(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未与银行开通不动产业务办理端口,影响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发展。(二)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一是群众反复跑路的问题。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将群众合理的办事诉求以“不知道”“不清楚”为由,简单粗暴推给其他部门,让办事群众反复跑路。二是服务态度生硬的问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举止失当,对应办事项不得拖着不办,咨询引导不得模棱两可、答非所问。三是人员配备不足、业务不够熟悉的问题。因人员配备不足,导致登记业务积压,办事群众等待时间过长。因登记人员不熟悉业务导致办事效率低,登记质量差。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努力配合好市局完成“十四五”自然登记规划。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市本级范围内除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二是清晰界定市本级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