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渭滨区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监督保障。业务范围:承办卫生许可证书的发放、审验、管理等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卫生监督执法具体事务。 | |
住所 | 宝鸡市姜谭路2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齐红江 | |
开办资金 | 12.9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24万元 | 13.4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宝鸡市渭滨区卫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1年9月3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白春绪变更为齐红江。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在区卫建局党组的领导下,我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扎实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学校卫生责任清单》,开展了春季学校及托幼机构学校卫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36家。(二)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在2020年基础上共建立了38家企业的纸质档案,并督促20余家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完成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年度更新。开展了职业卫生双随机专项监督工作,对3家职业危害较严重的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完成卫生监督信息录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下乡镇、进企业活动,利用农村集市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职业病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对职业卫生工作的关注度。(三)加强公共场所监管,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区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60户次,办理卫生许可证221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4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状况较以往明显好转。(四)宣传贯彻《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认真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饮水卫生管理,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对1家市政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主要从卫生许可证、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15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水质监测,检查重点是二次供水设备运行维护情况、水箱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排消毒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其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确保群众用水安全。(五)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全区271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对辖区的医疗机构开展儿童微量元素检测和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门诊部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区域内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进行巡回检查,严厉打击游医、假医。对区域生活美容机构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对近视防治、角膜塑形镜制配机构是否超范围执业进行监督检查。(六)开展放射卫生及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对12家放射单位和2家消毒产品生产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对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放射工作单位立案处罚。对1家餐具消毒单位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七)完成全年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国家卫健委卫生监督中心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向我所推送下达随机抽查监管任务90家,除1家单位因关闭导致监督抽查任务未完成外,其余89家监督抽查任务全部完成,监督完结率100%。同时,对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9家单位立案处罚,罚款2.29万元,监督抽查结果已全部在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八)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调查处理各类投诉举报。针对广大群众通过电话或微博反映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存在问题,区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监督员到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目前已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事件30起,对16起违法情节严重、证据确凿的单位立案并进行了行政处罚。(九)及时受理卫生证明许可。我所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二次供水)、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许可证的受理、现场检查,经局批准后制证发放。2021年共发放卫生许可证(包括新办和延续)229个。发放放射许可证7个。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今年以来,我所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把查处违法行为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突破口,通过加强培训、与同行交流、学习案例、案件评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截止目前今年共处理各种投诉33件,办结各类案件94件,共处罚金额17.94万元。在2021年度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考核中,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卫生监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且专业结构不合理,与当前的工作要求有差距。且今明两年面临4名人员退休和调离,工作压力很大。2、卫生监督专业人员不足,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3、卫生监督机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卫生监督的创收工作成为补偿缺额的主要途径,加之没有执法车辆,办公、通讯、取证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等偏低。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员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督促参加监督员网络培训,全面提高监督员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2、面对人员不足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细化职责,落实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加强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不断研究卫生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倡导节约、杜绝浪费。进一步完善制度,节约使用每一度电、每一张纸,严格财务管理,压缩支出。积极争取各级各项经费支持,努力改善单位办公条件。四、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在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以下各项工作:(一)夯实基础、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1.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意见》《陕西省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体系机制建设及有效运作,将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2.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在岗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综合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3.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卫生监督业务、执法、稽查和管理规范,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依法开展日常和专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大力宣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增进社会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卫生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4.认真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完成国家和区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二)履行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1.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传染病防治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执法,突出疫情、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规范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2.扎实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强化监督监测,提高监督监管质量,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3.强化放射卫生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执法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4.加强医疗卫生监督,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高质量完成医疗执业及医疗废弃物专项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5.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管力度。贯彻《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宣传工作,加强对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和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的监督监测,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6.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深入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入职前、职中、离职后的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7.全面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及学校饮用水、学校教学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控。(三)开展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康。1.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区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按照市、区卫健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2.常态化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督导,持续对隔离酒店、核酸采样点、核酸实验室、新冠疫苗接种点督导检查。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管模式上水平。(四)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接工作,以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管模式上水平,实现监督服务温情监管,进一步提升卫生执法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