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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25 14:15
单位名称 宁强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国有土地提供收购储备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全县国土资源的收回、收购和置换;审查指导土地(出让、交易)价格;负责储备、宜储备土地项目规划、储备、包装、招商,财政拨付城市土地经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北路
法定代表人 王博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宁强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促进队伍建设一是抓住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契机,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干部干净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6名干部参加红色基地党员活动,促进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再提升、再强化。二是组织38人次先后参加了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土地卫片执法、存量用地管理等5次专题培训,有力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为依法依规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充分利用政策机遇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四是扎实开展“进、知、解”活动,深入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宣传用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现场解决不动产办证、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城镇居民建房等21个用地方面的问题。五是严格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等9项业务流程图,规范了办事程序,推进了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主动性。二、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编制发布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宁强县2021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批复》(宁政函〔2021〕24号),原则同意2021年度全县土地储备计划为2536.39亩、供应计划为1150.79亩。2、积极开展盘活存量用地工作。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土地储备供应年度任务暨2009至2017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任务1130亩。年末完成土地供应46宗1131.12亩,其中:划拨供地35宗862.85亩、出让供地11宗268.27亩,占年度任务的100.1%,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土地储备供应年度任务。2、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用地统征工作。完成6个地块112.35亩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其中:宁强县旭日新能源有限公司4.56亩、汉中上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7.31亩、陕西发电集团旭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0.31亩、陕西筒车河医院有限公司2.08亩、宁强县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8.53亩、宁强县城市建设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56亩),按程序兑付征地补偿资金1548.792万元。3、加大闲置土地处置。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下达我县闲置土地任务5.31亩,年末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4、加块用地报批组件进度。2021年度上报省政府批准建设项目用地6个批次17宗318.63亩。其中:4个加油加气站项目21.81亩、2个旅游服务设施项目20.03亩、1个农产品加工项目13.16亩、3个建筑材料加工项目59.1亩、1个物流商贸项目163.35亩、5个公共服务设施项目35.33亩、1个教育项目5.85亩。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土地储备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汉中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4号)明确了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程序和标准,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公布实施了《宁强县人民政府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3号)和《宁强县人民政府城镇标定地价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4号),同时对2019年发布实施的城区基准地价进行了修编,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价体系进一步健全。2、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工作保障有力。完成了宁强县旭日新能源有限公司4.56亩、汉中上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7.31亩、陕西发电集团旭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0.31亩、陕西筒车河医院有限公司2.08亩、宁强县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8.53亩、宁强县城市建设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56亩等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供地,同时,上报省政府批准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用地6个批次17宗318.63亩,有效保障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建设。3、土地收储供应平台系统运转正常有序。全县2021年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全部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行了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数据更新65条次。4、土地一、二级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对全县供应的6宗已供建设用地开展了土地利用情况巡查,收缴土地出让价款3871.98万元;办理划拨土地协议出让21宗、收缴出让金124万元;商品房过户分摊面积出让合同39宗,收缴土地出让金17.6万元。5、批而未供存量用地处置有力。全县截至2020年末批而未供存量用地3752亩,按照省市安排我县2021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1130亩,实际完成任务46宗1131.12亩,其中:采取出让方式供应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11宗268.27亩,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县水利局河流水面用地7宗161.78亩、各镇街道办交通设施用地12宗210.01亩、国家机关及公共设施用地491.06亩,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批而未供处置任务,有效处置了全县批而未供存量土地。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集体土地征收进展缓慢,土地储备按标准入库率不高;二是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旺盛与批而未供存量用地基数大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三是招商引资难,造成用地项目少,批而未供存量用地消化处置难度大;四是部分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尤其是水田问题进展缓慢;二是土地统征资料到位率不高,影响了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三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2、改进措施:一是分类处置。引导招商引资企业充分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消化闲置土地;因征地拆迁较慢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地的,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步伐,全力提高消化处置率。二是加快核销地块上报。对全县灾后重建期间批准的,无法实施征地拆迁、征地资金落实难度大、坐标漂移无法等原因无法实施供地的地块,按程序上报核销。三是强化研判会商。加快对批而未供地块的进一步核查,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形成原因、地块位置等具体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部门和镇办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点对点”研究处置,精准施策,全力解决瓶颈问题,有效处置批而未供难题。四是强化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岗位,细化了工作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头,保证各项工作有抓手、有人抓。对收储办各项工作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每宗建设项目用地从现场踏勘到土地供应全员参加,做到了业务工作进展情况人人了解,同时,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研究解决,促进了业务能力的共同提升。五是加快征地拆迁步伐。加强与项目用地意向单位和所在镇办的沟通协调,提高了征地补偿资金到位率,促进了土地征收的顺利开展。六是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开展土地利用情况动态巡查,及时准确掌握建设项目用地情况,有效防止了新增闲置用地的发生。五、下一步打算一是预留好建设项目用地空间,充分利用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与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确保建设项目落地。。二是进一步加快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多方筹集资金,协调镇办加快进度,建设项目用地省政府一旦批复要集中精力,组织专班,全力以赴,力争年内全部完成征地工作。三是按照时间节点,按要求、按步骤完成全县集体建设用地征地片区、标定地价地价调整完善、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数据维护工作。四是按程序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收购储备工作,做好拟供应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调查,严格核定土地出让价款,提出合法合规合理的国家建设用地出让底价建议,做好土地供应,提高供地率。五是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供地信息上传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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