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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煤矿安全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5-25 14:06
单位名称 富县煤矿安全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全县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
住所 富县正街15号
法定代表人 乔小东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富县经济发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万元 49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煤矿安全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规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开展业务情况如下:精准分类、落实“一停二整三关”。按照“一停二整三关”和“三个一律”要求,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组,对辖区7处煤矿进行了分析研判,将德馨煤矿列入了停工整改提升矿井,其余6处煤矿均列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德馨煤矿委托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级煤炭设计单位)于8月19日—21日到矿进行了会诊评估,编制了《富县德馨煤矿安全综合评估会诊报告》和《一矿一册改造提升方案》,8月26日,我县组织相关部门与评估单位开会审查,结合德馨煤矿实际情况,经分析研判,将德馨煤矿列为改造提升矿井,督促煤矿按照方案明年年底改造提升到位。夯实责任、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夯实煤矿各级安全责任,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等“关键人”法定职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督促煤矿按照《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类制度规程、配足配齐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今年以来,牛武4处煤矿共新引入技术管理人员43人,开展各类学习培训27场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255人次,全面提升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时限要求,解决煤矿标准化提升、智能化工作面创建、采煤工艺优化等问题,全面提升煤矿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解决安全生产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专班会议8次,下发专班会议纪要8份。三是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全县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开展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制定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政府层面围绕8个方面整治任务,对12条主要问题,提出12项具体措施。四是围绕12条“打非治违”整治内容,严厉打击破坏监控系统、开采保安煤柱、隐瞒采掘作业地点、拒不执行停产指令等蓄意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的行为。累计督查检查90矿次,查处隐患507条,已整改497条,剩余27条隐患正在积极整改,行政处罚7矿次,罚款54.3万元,(2020年督查检查39矿次,发现隐患问题148条,已整改完成,行政处罚10万元)。五是推动“四化”建设。积极推动煤矿科技创新和标准化矿井建设,全县7处煤矿已有6处煤矿完成了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和工业视频监测的升级改造工作(芦村2号煤矿正在积极建设永久监控系统),且与省上联网。督促牛武煤区2处矿井积极与联通公司合作,进行井下5G联网,进一步实现井下重点部位的无人值守,远程控制。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1处煤矿取得二级标准化,4处煤矿取得三级标准化。3、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通知要求,我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各煤矿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对照井工煤矿221条标准开展自查自改,截止目前,7处煤矿全部完成了3次自查自改,上报了自查自改报告,共计查出问题隐患359条,已整改完成349条,剩余10条已列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正在积极整改当中。大排查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日常执法计划,累计督查检查51矿次,下发执法文书39份,查处隐患321条,已整改294条,剩余27条隐患正在积极整改,行政处罚3矿,罚款44.3万元,更换总工1人、调整副矿长2人,辞退监控员1人。目前已联系好专家团队,正在逐矿制定排查方案,计划从灾害严重矿井(芦一、富源)逐矿全覆盖开展安全大排查,形成高质量的大排查报告,建立“一矿一档、”“一矿一册”台账,彻底消除威胁煤矿安全发展的隐患问题,全面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