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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发布时间: 2022-05-25 10:52
单位名称 延安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利工程质量提供监督和管理保障。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受监工程项目验收;组织工程的评定和审报。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北关文化沟
法定代表人 曹文平
开办资金 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05万元 1.24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现将有关业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工作开展情况1.严格监督程序,依规开展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9-2012)等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监督计划6份,并按计划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2.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管理水平。构建了宣传培训长效机制,将中、省关于水利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章程、标准条例等内容纳入常态化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组织质量安全竞赛活动1次、全市质量安全知识培训2次,单位内部开展了3月学习月活动,派人参加省级培训10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开展宣传教育,提升职工业务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对水利建设质量安全的认识度,提升全行业质量安全意识。3、强化督导,扎实开展包抓工作。按局党组安排,我站督导包抓志丹县重点水利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我站抽调骨干专人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敲门入户全覆盖大排查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省级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行动等各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成效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021年全站立足本职工作,紧紧围绕提升延安市水利建设质量提升这一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全市多年未发生质量事故,在2021年度全省水利工程质量考核中位列A级第三名,圆满完成了年度质量监督工作任务。2、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年,是建党百年华诞,喜迎“十四运”的特殊年份,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稳定、创造安全环境,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近年来,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伤亡零事故”发生,我局连续四年被市安委会考核评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3、水利稽察工作。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建立了稽察长效机制,调整了稽察领导小组,印发了《延安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聘任了全市系统57名稽察专家,申请稽察专项经费。2021年配合中省稽察5次;开展市级稽察4次,随机抽取了农村饮水、宝塔水系连通和供水工程,在项目前期和设计、建设管理、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发现问题95项,建立了台账,列出清单,提出限时整改,立改立行。在全系统营造了依法依规守底线的水利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为了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夯实监管基础,帮助解决县级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制度不完整、计划不完善、项目划分确认不准确、质量监督不到位和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政策理论不高等问题,在《延安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级管理》基础上,我站与各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了联合监督,探索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监督水平,确保工程安全可靠。根据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宣贯和督查,全市水利在建项目基本上都签订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多数工程现场设立质量责任公示牌,进一步强化了工程质量保证,倒逼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自觉履行职责,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奠定了基础。四、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我们在2021年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离局党组要求还相距甚远。2022年在完成常规动作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质量首负责任制,全面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承诺制度,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立质量责任公示牌,公布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倒逼工程建设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供货各方全面履行质量主体责任。2、加大工程质量检查力度。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第三方检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府“飞检”,申请落实“飞检”财政费用,建立“飞检”制度,建立质量稽察和“飞检”问题共享机制,督促质量问题全面彻底整改。积极加大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抽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3、强化质量安全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建设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水利工程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树立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企业典型。开展“质量月”、“安全月”活动,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形成社会各界关注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4、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统揽,工作争先,强化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创建“质量安全、奋斗有我”党建品牌,强化业务培训,全力搞好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安全督查、项目稽察,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着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积极奋进的质监队伍,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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