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富县劳动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检查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
住所 | 富县文化大楼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树生 | |
开办资金 | 1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万元 | 11万元 | |
网上名称 | 富县劳动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局党委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宣传。上半年先后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8次,并结合春季用工回潮旺季组织人员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条例》、《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现场咨询6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维权告示牌10余块,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富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营造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舆论氛围,实现《条例》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月21日下午,按照省市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富县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一行6人前往延安能化公司热电动力中心固废填埋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县劳动监察大队向延安恒久实业有限公司、陕建安装公司、陕西化建三公司、陕西华山建设公司4个施工单位的农民工进行了法规宣讲,他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制度及法律责任4个方面作了现场答疑解惑,加深了农民工对法律法规和维护个人权益的认识。随后,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农民工发放了宣传手册、组织人员在宣传条幅上签字,帮助农民工兄弟安装和使用“全国欠薪线索反应平台”微信小程序,从而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巡查。截止目前,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6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资料39户,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10余条,补签劳动合同260份。在日常巡查检查中,未发现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在日常检查、巡查中发现,大多数在建项目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未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但是,县农业局建设的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单位保障金全部缴纳到位)。二是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三是未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延长石油富县电厂、高铁项目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的制度在落实中比较到位)。(三)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截止目前,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53件,已办结141件,正在办理4起,不予受理6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起。其中立案2件,涉及农民工50人,金额52.0181万元,协调140件,为32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36.965万元。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案件71件。其中,窗口受理投诉89件,已办结87件,正在办理2件。全国治欠平台投诉56件,已办结54起,正在办理2起,通过司法程序2起。两网化投诉8起,已办结2起,6起不予受理。(四)加大社会公布和失信惩戒力度。2021年我县通过中国信用信平台对失信企业陕西太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布,并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2021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在全县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调,成立了富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协调指导小组。针对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的重点和难点,并对自查时间、方式和人员组成作了周密安排和布局,明确了责任,建立并完善了相应的协调指导机制。通过对辖区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的摸底检查。我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2家,用人单位5家未发现“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为名坑蒙拐骗求职者财务、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劳动者不存在打骂体罚,强迫劳动,超时加班,限制人身自由等现象。2021年8月20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工作专项检查。依法对全县制造业、商场、服务业、建筑业等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按月足额发放、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落实相关法律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避免年关“讨薪难”,出现年年整治、年年重演的局面。确保农民工能按月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行动期间,劳动监察大队夏季行动检查共计检查各类用工单位46家,检查中发现,部分用工单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台账不规范现象。检查中下达执法文书7份,其中《调查询问通知书》4份,《责令改正决定书》3份,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交办案件3件,已完成整改10户。二、其他方面1、“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局党组安排我大队包抓了茶坊镇罗家塔行政村三亩台村组4户贫困户。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贫困户精准帮扶相关政策,深入到扶贫户家中,与扶贫户交流沟通,根据每一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帮扶计划外,还利用周末休息日对扶贫户进行产业帮扶。2、项目包抓工作稳步推进。富县茶坊雅苑项目遗留问题,我大队包抓牵头处理。截至目前,此项目水、电、气全通,目前我突出信访矛盾。三、存在问题1、由于受编制及人员年龄偏大等因素,多年未充实新人员,基层劳动监察办案力量严重不足,非专业人员占比较大,严重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2、工作人员待遇有待提高。劳动监察虽是执法单位,但得不到应有的津贴,虽是事业单位,但无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待遇始终处在管理层的最低标准,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办案的交通工具得不到有效保障。受机构改革影响,由于单位事业性质,仅有的1辆办案车辆已被收回。但也未落实交通补贴,办案时通过公车办调车,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了办案的效率,紧急的情况下只能私车公用了。4.建设领域存在违法转包,特别是转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自然人。5、县级劳动部门对国有企业项目监察阻力较大,项目实施质量监管由市质检部门监管,国企不配合没有好手段。四、2021年工作计划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下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开展春季和冬季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重点是工程领域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检查,突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的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集中进行化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受理违反劳动法律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2022年在建项目工作台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制度落实,加强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5、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违法公布和“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力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