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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5-25 09:33
单位名称 宁强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实施救助。业务范围:负责受助人员的登记、查询、甄别、救助管理、安置、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性救助等。
住所 宁强县羌州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杨东慧
开办资金 2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宁强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万元 2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开展业务情况2021年,救助管理站始终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示精神,依托全国开展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大提升为契机,坚持立足于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加快推进救助管理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自身建设,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最基本的生存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做了一定工作。(一)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一年来,我们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条例》依法对正在我县流浪乞讨、衣食无着、无亲友投靠的困难群众给予救助、教育、安置等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受助及时。实行分类救助,制定完善站内及托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切实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好站内生活照料、寻亲发布、护送返乡、站外托养等救助服务,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救助对象,及时护送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开展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成立以副局长、社会事务股、救助站负责人等同志组成的检查督导组,分别对救助站和敬老院等托养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对存在的隐患,列出清单,限时整改。通过对救助站和敬老院等托养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感和防范意识,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制度,规范了操作规程,排除了安全隐患。全年救助站共计救助遇困困群众及流浪人员216人次,其中救助遇困群众198人次,流浪人员18人次,在站留宿人员27人次,共31天。对流浪人员中的残疾人、老人护送返乡15人次,本地安置流浪人员1人。(二)实施主动救助,完善救助措施。我县按照《宁强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了以公安部门为主、城管部门协作、民政部门配合的街面巡查协调机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及时告知、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助救治,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11月底,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的”专项救助通知》,明确了各部门、镇(办)工作职责,保障在极端天气、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增配街面巡查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积极开展了“夏季送清凉”救助专项行动,制定了专项救助行动应急预案,组织全站人员成立3个流动巡查组,全年上街巡查154人次,参与人员327人次,2021年街头救助流浪及遇困人员28人次,发放受助人员所需物品、食品、棉衣被、药品20余件,防止了流浪人员因天气状况出现中暑、冻、饿等死亡事故发生。(三)、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护送返乡。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要求,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年老体弱和肢体残疾的受助人员,派专人护送回家;对查实家庭地址的通过治疗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派专人送其返乡安置。全年累计护送返乡12人次,接领返乡5人次。(四)抓好安全工作,保障人员安全。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安全制度,对全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了各类安全应急机制,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对于晚间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设专人进行巡查,防止打火机、刀具、钉子等危险品的带入,确保站内受助人员人身安全,2021年无各类安全事故。(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县联防联控机制,安排部署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要求。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坚定信心,想尽一切办法,投入全部精力,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模式 。主动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制作多媒体宣传资料在宁强吧、宁强微帮等平台进行宣传,在广场、车站和人流集中地设置引导牌,并组成街头劝导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型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阻告戒型劝导。同时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各镇(办),明确了救助工作责任,确保救助工作无死角。救助站加大了街头巡查救助和部门协作力度,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暖”活动,每天坚持上街昼夜巡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安全过冬。救助站全年上街巡查154人次,参与人员327人次,街头救助流浪人员28人次。(二)积极开展特殊人员救助。 宁强县救助站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指定我县公立医院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全年我站共救治流浪乞讨危重病人2人、精神病人2人。(三)提升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中、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建立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精神,我站积极参加了金民系统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和运用。将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录入系统,建立了求助人员数据库等各种统计台帐,实现了救助信息系统网络化,有效解决了求助人员查询难、甄别难等问题,也防止了受助对象短期重复求助现象,同时也为跨省接送提供了协调、查询平台,节省了接送时间和费用。(四)救助对象安置工作取得新突破。救助对象安置工作是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防止救助对象再次流浪,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过程中常有一些无法查明地址、姓名的痴、呆、傻人群和先天性缺陷的弃婴儿童分别送往敬老院、福利院妥善安置,从根源上防止了救助对象再次流浪街头,2021年共安置1名无法查明户籍人员。  (五)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宁强县救助站与时俱进,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下,实行积极主动的救助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逐步解决了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了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服务需求。2021年为务工讨薪和家庭纠纷出走的无着人员提供住宿、食物和返程车票等服务,救助遇困群众180余人次。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是一项关乎民生,关乎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回顾全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工作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不够强,对于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二是工作缺乏创新,对新形势下对做好救助管理站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还有待于探索和研究;三是对危重病人以及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站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学习。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的理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认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救助工作的发展。二是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救助工作;三是加强滞留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多举措开展寻亲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我站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提升职工的工作素养;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切实解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二)完善救助对象寻亲发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其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救助对象寻亲发布工作,帮助救助对象能够早日与家人团聚。(三)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为了及时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有着和生命安全,保证他们不受恶劣天气的伤害,我站将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并做好“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四)加强站内管理,落实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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