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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5-25 08:46
单位名称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具体履行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富县北教场
法定代表人 梁智远
开办资金 1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富县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万元 28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宣传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乡集会、设立宣传点、下乡检查、公告栏等,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张贴)宣传页、广播、现场指导培训等方式,认真做好农资识假辨假、动物卫生、农村宅基地、农机安全等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结合“315”、“科技之春宣传月”、“平安建设”、“中国宪法日”先后在县客都广场设点宣传4次,在“富县庆祝农民丰收节”直罗镇胡家坡主会场设点宣传1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8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通过下乡检查、集体观摩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涉农生产主体从业人员培训。今年6月,我县在牛武祥源、羊泉365、张村驿现代农业等3个门店,分三批组织就近乡镇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观摩学习培训,培训人数达172人,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采取外出学习、集体培训和现场实操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元月份开展了一次“农业执法知识竞赛”大练兵活动,先后派出到省市参加各类培训7人(次),8月份邀请两名法律顾问现场就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进行了探讨。通过各级各类培训学习,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二)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推进规范发展。为更好的适应农业执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做好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助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一是建立完善涉农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先后建立了农资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农机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等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其中农资经营门店195个、规模养殖场3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7个、蔬菜生产基地2个。二是加强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结合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印发了富县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化经营门店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门店创建,创建申报国家级农药经营门店4个。三是推进诚信经营体系建设,坚持惩戒和引导相结合,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人员上传延安市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引导涉农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护航农业生产安全。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整顿和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加大检查频次,严查重处涉农违法行为,共查办案件22起。一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种子市场监管年活动和春季、夏季、秋冬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门店298个(次),查办农资案件17起,其中肥料13起、农药4起,发放整改通知书16份。二是以无牌作业,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深入乡镇、村组大力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检查农机120台(件),纠正违章3起。三是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管百日行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监管,对城乡结合地带和乡镇私屠滥宰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查办动物案件5起,其中兽药2起、动物检疫案件3起。四是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行动,联合县水产站对全县养鱼户检查1次,6月份配合县水产站完成了“北洛河放流”活动,放养四大家鱼鱼苗15万尾。(四)加强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结合各类宣传,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累计发放富县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陕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解答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依法完成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36个土地卫片图斑涉及农村宅基地乱占耕地线索核查工作,配合乡镇调解农村宅基地纠纷2起、市长热线6起。(五)创新管理方式,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机构改革后,农业执法涉及领域多、范围广,工作量大面宽,为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序推进,我县结合实际,成立了3个执法中队和1个执法监督中队,执法中队负责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监督中队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保障了执法工作的依法有序、公平公正开展。同时将全县12个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根据位置划分为3个执法片区,每半年轮岗一次,有力地保证了各项执法工作的推进,也促进了执法人员的全面发展。二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联合市场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先后将今年办结的22个案件分别在所属乡镇公示栏进行了公示,起到了很好地警示效果,不断提升了农业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2021年3月,我大队先后被省农业检测中心评为“2020年度全省农药质量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支队评为“2020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先进集体”。二、存在问题(一)执法经费困难。农业执法经费未列入县财政预算,经费困难,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影响。(二)执法装备不足。执法车辆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我大队现有执法车1辆,下乡检查常要租车;(三)执法培训学习还有待加强。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量大面宽,需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以便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求。(四)管理模式有待创新。全县农资户分散,管理难度相对较大,要进一步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发展农资交易集散中心,形成龙头,带动全县农资经营门店规范化发展。三、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我大队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治理,狠抓案件查办,确保我县农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加强宣传培训。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利用乡镇集会、下乡检查、宣传页等,围绕农资、兽药识假辨假、农机安全、动物卫生监督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等内容,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认真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全县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法治环境。(二)加强执法监管。要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市场整顿和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渔业、农机安全、定点屠宰、动物卫生植物检疫等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动植物检疫规定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畜禽私屠滥宰和影响农机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不合格农资、兽药饲料在市场上销售流通。依法查处违反宅基地审批管理法律规范,未批先建、骗批骗建等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建住宅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行刑衔接,不断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提升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二是抓好农资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资配送体系,推进放心农资下乡。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落实农资经营户回收农药瓶(桶)废弃物回收责任,集中处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三是加快农资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县监委《关于加大对查处的假劣农资违法案件公开公开曝光的检察建议》(富监﹝2021﹞43号)要求,对查处的假劣农资违法案件要及时在所在乡镇公示栏公开曝光,同时对查办的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县电视台曝光,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发挥创建一个,带动一片效应,不断提升全县农资质量安全和经营水平。(四)包抓包建。认真抓好张家湾镇水磨坪村乡村振兴包抓工作,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因村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农户持续增收致富。(五)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建促队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大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