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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西安市长安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2-05-24 16:4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服务、收集房屋租赁信息、办理租赁合同签证、负责租赁市场的检查和监督。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新华街西段371号
法定代表人
殷迪
开办资金
359.6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2.43万元
69.5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竭力提高房产交易服务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限购政策。深入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13406户,进行购房资格审查10487户。二是对辖区内153家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开展市场巡查96次,对发现存在为不符合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的百年行、德佑等6家中介经纪机构进行顶格处罚;三是通过宣传租赁政策、梳理空置房源、低效率用地等多种渠道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并在住房租赁企业、中介经纪机构和住宅小区张贴、发放《西安市住房租赁风险防范指南》9000余份。(二)全力推进上级交办的任务落实。一是全力配合区信访局、自规长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解工作和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并积极按照相关要求,推进问题妥善处置;二是执行防疫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中介经纪机构及房屋租赁企业开展防疫措施检查、排查高中风险地区来陕返陕人员;三是积极参与防汛工作,在连续降雨天气过程中,全体人员在易积水重点区域轮班值守,确保了值防路段安全无事故。二、取得的社会效应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完成二手房资金监管8282户,监管资金62亿余元,真正保证了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住房租赁发展,积极向万景、海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住房租赁试点政策,协调鼓励其参照万科泊寓经营模式,将辖区内开发项目的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处置改变房屋结构分割出租等住房租赁违规违法行为47次,维护了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2021年,虽然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信息化办公不足的问题。目前,我们阶段性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数据与合同信息互联互通,但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等信息化工作方式无法实现,二手房网签业务未能真正实现“全程网办”。对此,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加快推行“互联网+”工作模式,探索开展手机端口上传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后台审核、金融机构端面签的“互联网+”受理模式,努力实现二手房网签业务全程网办。2022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国家政策,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持续落实“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房地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限购限售政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缓解购房群众焦虑情绪,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通过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多渠道筹措空置房源,精简审批流程,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等方式,全力推动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三是积极落实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科学制定抽查计划,不定时高频次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确保监管到位、监管有力、监管有度,确保监管企业合理合法开展房产交易行为;四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和大数据中心,全力推进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实现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真正方便市民办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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