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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2-05-24 16:4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业务范围:处理管理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承办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大学东路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
法定代表人 徐剑锋
开办资金 17.5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68万元 17.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部署,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我院开展审查受理管理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仲裁案件;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我院共收到立案申请1026件,其中受理870件,不予受理156件,结案815件,结案率93.67%(人社部要求结案率达到90%);办结案件中裁决结案304件,调解结案511件,调解率62.69%(人社部要求调解率达到60%)。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专业化水平低:由于建院之初,工作人员均由局系统内部调剂,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的问题成为我院的先天缺陷,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及裁判结果权威性等。虽然一直以来,通过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省、市各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及业务交流会议,整体业务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但始终缺乏系统性、常态化的学习渠道及学习机会,致使业务能力提升受到极大限制,难以满足劳动人事仲裁在今后更专业、更权威的发展要求。2.源头防治不足:近年来,劳动争议源头防治工作已逐渐成为重要的突破方向,但我区相关工作仍然推进缓慢。一方面,受限于我区用工单位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主,无暇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严格的管理程序,更不愿接受源头防止工作可能导致的违法赔偿问题。另一方面,受困于人少案多的艰难处境,为满足结案率及结案时限的要求,我院将全部精力均集中在受理案件的办理之中,难以抽调专人走进企业、面向劳动者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3.基层调解组织推进缓慢:为实现省、市构建“大调解格局”的工作思路,我院应指导各街道及企业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切实发挥职能,从源头上化解劳动争议。按照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求,各街道需设置专门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解流程,才可以有效开展基层调解工作。但我区大部分街道企业数量较少,年均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极低,对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及成效性仍存有疑虑。而城区街道,因近年来承担的各项社会治理工作较多,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重视不足,最终导致了我区基层调解组织难以有效发挥职能。五、下一步的工作计划:1.深入企业,源头防治:针对本年度劳动争议案件较多,用工问题突出的单位,提供用工指导、跟踪服务。建立日常沟通机制,随时提供劳动关系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组织座谈会,面对面倾听单位用工过程中的问题,提供解决建议;深入了解各单位用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合法用工程序,实现源头防治和前端化解。2.强化调解,高效结案:继续大力推进庭前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将庭前调解逐步独立化,发展培养专职调解人员,增强与其他区县开发区的经验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我院调解能力,提升调解率。通过调解率的提升来增加我院办案能力和结案效率,以应对不断增加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抵消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