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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燃气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4 15:39
单位名称 蓝田县燃气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燃气管理,确保用气安全。全县燃气发展规划编制;燃气使用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燃气实施建设、经营、安全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蓝田县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 穆磊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5万元 2.0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主要业务。(一)和各燃气企业签订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按照县安委办工作部署,要求各燃气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三级承诺,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二)抓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各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平均每月对各燃气经营企业检查2次。重点检查燃气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预案的实施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门卫、充装台、储罐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记录在册,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无遗留。(三)督导天然气公司对沿途的河滩、堤坝、田地等管线容易暴露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并作好详细记录,同时对庭院小区管线及沿街管线进行了检查,主要查看管线有无移位、泄露等,坚持长线每周检查3次,沿街管线每日检查1次。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2021年,我单位在燃气领域共开展常规安全检查24次,检查主抓2家天然气公司门站、4座加气站、4家液化气站及液化气供应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岗位职责为为目的,针对场站充装区安全环境、设备管网、人员培训资料、充装记录、设备巡查记录、设备检修记录、会议记录、人员资格证书、演练记录等资料台账逐项检查。全年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1处,整改完成31处,整改率100%,各燃气企业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都能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2021年全国各地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为确保我县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单位印发了《蓝田县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通过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配合开展对全县燃气设施隐患排查的工作。通过排查,先后梳理出各类技术性问题及隐患点位105项,及时给各燃气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并督导整改,9月中旬已全部整改到位。根按照《方案》要求,各燃气企业也持续对全县居民、非居民开展入户安检工作,确保用户安全用气。(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天然气公司、液化气站都按要求通过拉横幅、制展板、入户安检等多种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当中,我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向市民传递燃气安全知识,解决市民朋友在使用燃气中存在的问题,发放燃气安全应知应会手册3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6月份,我单位邀请了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燃气专家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培训,各天然气公司和液化气站负责安全管理同志和一线操作人员参加了讲座,培训人员50余人次。三、存在的问题。(一)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还存在人力资源薄弱,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液化气企业的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普遍偏低。四、整改措施。(一)定期在内部开展政治学习工作,提高学习意识和自主学习动力,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燃气安全业务培训。(二)邀请行业专家对燃气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取证上岗,大力督导燃气企业负责人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教育。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按照《蓝田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县各燃气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多频次抽查和不打招呼检查,联合各部门开展非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检查行动,打击用户端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二)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企业设点宣传,提高公众燃气安全意识和应对燃气突发状况处置能力。(三)积极配合蓝田县集中供热项目的推进,加快老旧小区集中供热的并网工作。(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政策观念,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