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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4 15:37
单位名称 蓝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与保障。协助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信息平台维护和数据更新;指导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蓝田县白鹿路南河桥北岸
法定代表人 胡先锋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蓝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主要业务一是高质量创建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在全县19个镇(街)、348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创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要求,投入专项资金98万余元,建设了17个示范型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和77个示范型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二是“四清”工作机制加紧建立。按照省、市关于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建立常态化服务退役军人“对象清、任务清、责任清、核查清”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四清”)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四清”工作机制的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和实施步骤,就局领导、责任科室包抓联系镇(街)的任务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编印并发放《蓝田县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建设与工作运行指导手册(试行)》530册,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实现全县退役军人“一人一档”,确保“四清”工作机制落地落实。三是优抚褒扬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春节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累计为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10.8万元。严格落实抚恤补助政策,为优抚对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向51户困难优抚对象发放了“解三难”资金共计11.1万元,帮助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尽早渡过难关。为全县伤残军人及时换发了新版伤残证。积极开展建党100周年烈士遗属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共计4.4万元。四是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开展。切实加大就业信息供给,充分利用官方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及时推送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招考信息18条,浏览人次共计1100余次。同时,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就业信息宣传栏,为前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不间断提供就业信息。积极组织线下招聘活动,提前组织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宣传发动,安排专人组织退役军人及军属180余人参加全市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现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46人。联合县人社局举办“幸福蓝田就业先行”——2021年蓝田县企业服务月现场+直播综合招聘会,现场咨询的退役军人600余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的80余人。不断加强就业推介力度,主动与西北家具工业园及园区内多家企业进行实地对接,详细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积极推介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实现就近就业。五是爱国拥军氛围日益浓厚。为34名在部队荣立军功的蓝田籍现役军人家庭庆送立功喜报并送去慰问金共3.8万元。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关爱帮扶作用,累计为42户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发放市、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共计10.15万元。联合TCL集团西安分公司开展拥军惠民捐赠活动,向2020年度荣立军功的28名现役军人家庭各捐赠电冰箱或电烤箱1台。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氛围营造到位、欢迎仪式到位、贴心服务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全力做好退役士兵返乡接收工作。同时,我中心积极协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等其他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1年,我中心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十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按照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具体要求,围绕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扎实履行职能职责,较好完成了省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全县退役军人的广泛认可。三、存在的问题一是“五有”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在编制方面,我中心现有编制相对全县服务对象数量仍比较紧张。在人员方面,大多数镇(街)服务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未严格落实省、市要求的2-3名专职工作人员要求。在经费方面,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工作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无法做到常态化保障。在场所方面,多数镇(街)服务站无省、市要求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二是工作日常运行不够规范。少数镇(街)、村(社区)对退役军人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将退役军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完成,造成日常工作标准不高。在工作台账资料方面,部分镇(街)、村(社区)服务站未规范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名册》《困难退役军人名册》《有诉求退役军人名册》及其它工作台账。在常态化联系走访方面,部分镇(街)、村(社区)服务站未严格落实普遍联系要求,走访工作频次不够,服务作用发挥不到位。三是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亟需提升。在政策业务水平方面,部分镇(街)、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退役军人底数不清、工作职责不明,对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知识学习掌握不全面、不深入,业务能力还比较欠缺。在思想认识方面,部分镇(街)、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退役军人这个特殊群体的感情还不够深厚,主动服务、贴心服务的热情还不够高。四、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快推进高质量创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面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规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全覆盖,示范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高质量创建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两站一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对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以强化“组织力、执行力、战斗力、动员力、创新力”为核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政策法规,着力提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宣传解释政策、办理业务事项、做好思想工作、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水平,培养更多“政策通”,进一步提升全县退役军人系统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好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切实督促各镇(街)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安排部署及各项要求,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镇(街),及时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在全县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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