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国家及地方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住所 | 汉滨区兴安西路1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宪 | |
开办资金 | 20.8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38万元 | 25.0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二、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对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企业开展了以经营资质、档案记录、产品质量、诚信服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指导种子经营企业完成网上备案156单;对58家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农药大数据监管平台进行动态监管和实时监管;对49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证后监管。(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宣传力度,强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种养环节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责令整改15起。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汉滨区72家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完成了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注册备案,105家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完成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注册备案,推进农产品“带证上市”,确保产品来源流向可追溯、质量安全责任可落实。(三)开展肉食品安全整治。通过按照大要案协查和行刑衔接机制,积极与汉滨区公安分局、汉滨区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执法。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行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屠宰线索摸排,共接到举报线索26起,立案查处3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6个,有力震慑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规范了屠宰行业秩序,保证了肉品质量安全,为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四)持续开展“十年禁渔”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禁捕氛围。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和《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2次;印制并发放了《关于实行2021年汉滨区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和《汉滨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共计5000余份;制作了禁渔音频,用车载广播在汉江汉滨段、月河、黄洋河等重点水域范围内开展广泛宣传;在汉江重点水域设立固定禁捕宣传牌200余个,推送禁渔短信33万条,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开展禁渔巡查280余次,检查河滩点及渡口600余次,劝离禁渔期、汛期垂钓人员2000余人次。收缴非法网具460余个(已销毁360个)、禁用钓具49个,放生渔获物150余公斤,解救“被困小鱼”近万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15次。三是建立健全机制,落实长效监管。积极推进禁捕监管“六有”模式的创建,强化禁捕执法监管队伍和全面提升渔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制定了汉滨区长江流域禁捕《网格化管理机制》等10项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增设121名护渔员,实行包片执法;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五)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一是宣传引导,消除增量。对镇办相关责任人要求对合法建房的村民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建房手续,宣传引导450人次,维护村民合法建房的利益需求,遏制增量问题产生。受理自然资源局移交线索45处,镇办上报线索11处。依法进行拆除5处,移交47处,立案查处1起,正在核查处置3处,形成严打态势,全区村民非法建房势头有所遏制。二是实地勘察,分类处置。勘察违建房屋涉及14个镇办56处,对未建成主体,形成违法事实的4处进行宣传政策,引导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符合规划的3处要求镇办补办手续,形成合法建房。三是夯实责任,长效监管。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夯实各镇办监管责任,落实“镇办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长效打击非法占地建房行为。(六)抓好执法能力提升。一是组织全区27个镇(办)共计80余人开展了以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等为内容的系统培训,提升了我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建立“先行摸排、线索研判、提前介入、共同调查、现场移送、协助追查、判决跟进、案后总结”的无缝办案对接机制,促成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和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建立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查公益诉讼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三是完成了涉及我大队需划转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19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四是积极参与优秀案卷评查活动,所选送的两本案卷代表汉滨区参与市级优秀案卷评选。(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了2021年帮扶工作计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引导带动农户大力发展天麻、蚕桑、烤烟等主导特色优势产业。二是认真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入户走访98户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做好预警监测工作。三是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全村群众解决秋冬播所需的油菜籽种和受灾群众人饮所需的供水管道;积极协调资金3万元解决村委会房屋漏水失修问题;四是做好防汛防滑抢险救灾工作。对群众饮水管道受损、公路垮塌进行及时抢修,及时入户核查统计因灾受损情况,大队从工作经费中解决2万元用于灾后重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我队积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非法调运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渔政执法“六有模式”创建,受理区自然资源局、镇办移交的农村宅基地违建线索56处。共出动执法人员228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98家次;发放农资打假、农业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提供各类咨询服务3500人次;立案查办各类涉农类案件11起,收缴罚款人民币4.168万元;调解农资纠纷5起;处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26起;处理“12345工单”42起,问题交办全部处置到位并予以回复,满意率100%。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各项执法工作,被省市区各类媒体宣传报导11次,1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件,在全省通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力量薄弱。农业综合执法量大面广、责任重大,面对新的渔政执法和宅基地两大职能,农业执法水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农业执法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导致执法工作难以正常运转。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进缓慢。农产品生产主体量多面广、基础薄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且不平衡。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持续加大对相关法律及执法案例分析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把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提升全区农资产品质量,规范农业生产园区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渔业资源保护监管工作职责,强化渔业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五、下一步工作思路2022年,我队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标补短、夯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渔政执法监管。加强“十年禁渔”宣传教育引导,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营造禁捕浓厚氛围,确保如期实现长江流域汉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夯实各镇办监管责任。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压实监管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形成浓厚的保护耕地舆论氛围。(三)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检力度,提升农资经营水平,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定期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和私屠滥宰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和违法屠宰生猪问题及时调查跟进、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