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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24 14:50
单位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住所 汉中市天汉大道748号
法定代表人 姜骅
开办资金 193.74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11万元 18.37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针对今年“4111”项目的特点,我办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全过程咨询等多种招标方式,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从而节约了招标时间,缩短建设时限,对“4111”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继续实施网上招投标,实行招投标网投电子化,并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极大地提高了招投标的效率,节省了招投标的成本,同时也遏制了围标串标等一些违法行为,实现在线监管的全覆盖,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初步实现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电子招标投标综合监督体系。3、推行不见面招标,专家异地评标等方式,不仅能节省时间,还可以为企业节省资金占用,而且招投标不再受场地等约束,只要身边有电脑,就可随时随地参与招投标的任何一个环节,斩断了投标单位和评标专家在交易场地内可能发生的不正常接触,将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成功隔离,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防范了“暗箱操作”,更好地保障评标专家评审的独立性,最大限度体现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4、做好招投标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制定了宣传册,宣传栏等,向服务对象定期宣传走访,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度建设,延伸监管工作环节,深化监管工作的细节,规范各类招投标监管工作程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招投标监管工作向广度、深度发展。5、认真抓好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建设工程结算久拖不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6、优化运营商环境,精简手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对优化运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我办进一步精简程序,如在资审中对一些非关键性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查验原件,投标保证金也严格按照四种缴纳方式执行,从而大力提升我局营商环境,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事项落地,确保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阻碍优化运营商环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2021年我区共完成公开招投标项目共30项,其中施工招标项目12项,工程总承包(EPC)四项,监理招标项目12项,全过程咨询两项。施工招标投资总额3.65亿元(较上年度增加22%),建筑面积41.57万平方米(较上年度增加约39万平方米),招标覆盖率达到100%,做到了应招尽招。强化招投标备案管理工作,加大国有投资项目的管理,有效遏制招投标环节中的一些围标、串标行为。在发布招标公告时,严格按照资质管理标准确定最低门槛,坚决杜绝提高资质标准的行为发生。资格预审时由我办及建设方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业主单位不参与,不能进入,全程录像监听,屏蔽手机信号,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由随机抽取的专家独立审查。在项目招标之前,我办现场实地勘察,拍照存档,严格杜绝发生“未招先建”及“边招边建”等违规行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我单位为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建设局领导,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含房建,市政,勘察,设计,可研等)招标投标管理及监督备案,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全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等工作。自成立以来,我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招标投标制,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以招投标监管为重点,不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有效的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了汉台区建设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目前单位所有经费来源于收取建筑市场交易费。根据陕发改法规【2021】90号文件以及《汉中市发改委关于停止执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和收取费用的的通知》精神,我市统一停止收取建筑市场交费,由此导致我单位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难以保障,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2、目前我市区招标代理咨询企业众多,竞争激烈,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因自身利益驱使或受到业主单位、投标企业不良意志的控制和支配,再加上监管乏力,资质认证多部门审批,致使目前的招投标代理中介市场基本处于自由发展、无序竞争、行为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的恶性循环之中。针对目前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竞争激烈,构成复杂,管理难度大的情况,需要加大对工程建设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强化社会中介服务管理。(二)改进措施:1、加强招投标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依法招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让招投标程序简单易懂,进一步明确招标范围,规范招标工作的运行机制,着力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招投标管理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拓展延伸。2、严格招标文件编制备案核查,杜绝招标文件中出现带有限制性、歧视性和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条款,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标后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招标投标活动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中标后的跟踪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查处中标后未经批准随意更换项目部主要人员、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工程结算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击和制约不法建设行为。对不守信用的投标人,坚决清退出场或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3、继续实施网上招投标,建立投标企业动态管理考核机制,防止各潜在投标人私下“围标”、“陪标”以及潜在投标人与业主之间的“串标”行为,减少一个潜在投标人挂靠多家企业“围标”、“陪标”的可能,同时可节约招投标时间及成本。4、继续全面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组织力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形成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认真建设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做到权力行使有据可依、风险防控有措可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1年,我办招投标工作在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探索,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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