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滨区水路交通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水路交通法律法规政策;参与拟定水路交通法规、规范、发展规划;开展水运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航道港口通航设施建设、养护及运营技术支持;船员培训、船舶检验、登记技术服务;调控统计分析运力,推广新技术、新能源;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水上救援、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行政审批前技术服务。 | |
住所 | 汉滨区金银巷24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郑实新 | |
开办资金 | 155.3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9.73万元 | 125.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1年6月3日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名称及主要职责宗旨和业务范围。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二、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认真制定全区年度航运发展规划、水路运输计划,准确上报全区水运统计报表和运输生产情况分析,确保全区水路运输客货运量稳中有升。2、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健全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指导镇办建立健全渡口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涉水镇办与渡口所属村委、船主签订《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逐级逐层夯实渡口的日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3、加强辖区内航道及港航设施的管理养护,严格审批水上水下施工项目作业许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港口、码头、航道等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安康中心港项目建设,完善中心港项目“批而未供”资料报审工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涉及供地税费情况以及施工环境协调工作,确保安康中心港交工验收顺利实施。积极推进全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汉滨辖区范围内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填报“两个清单”压实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责任。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十年禁捕”工作。根据市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安排,一是制定了《汉滨区乡镇农用船舶管理制度(试行)》、《汉滨区乡镇农用船舶管理责任书》、《安康市乡镇农用船舶牌号规范式样》;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分别到火石岩大坝以下9个涉水镇办摸排统计农用船基本数据;三是指导镇办建立农用船登记台账及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确保“十年禁渔”工作落到实处。5、强化源头管理和现场安全检查。结合“水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严格把关,坚持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始终把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置于重中之重,实行安全联动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公司、涉水镇(办)、船员,确保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6、加强水运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辖区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水运企业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指导督促水运企业按照要求完善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水运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7、持续做好汉滨辖区所有营运客渡船船员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培训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渡口守则》、《船舶火灾预防》、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内河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分析等水路交通安全知识进行了详实的讲解,为进一步夯实汉滨区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基础提供了坚实保证。8、严把水路运输开业初审关。认真贯彻《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严把汉滨辖区水路运输行业开业初审关。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管理,配合市局做好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及《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年审工作。9、切实完善水路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汉滨区汛期水位情况及时发布航行通告和警告,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水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适时开展水路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演练,通过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水上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10、加强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对辖区境内所有营运客、渡及生产用船进行防污染专项整治,坚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查船舶防污染工作,对船舶生活垃圾和危废物规范化回收转运处置,要求船舶加强生产、生活垃圾和危废物的环保处理。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坚持开展水路交通运输现场安全检查。全年共累计开展各类水路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30余次、参加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出动巡逻艇20余艘次、出动巡查车辆100余车次,现场检查40余起,检查船舶150余艘次,下发《水路交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60余份。2、每季度召开安全专题例会1次,实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全年累计召开安全例会4次,其中全员参会4次,邀请公司负责人参会2次,全年参会人数60人次。3、持续做好2021年度客渡船船员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我中心全年累计参训船员达30人次,免费赠送救生衣60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余份。全年共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活动3次,参加工作人员30余人,制作宣传展板6块,发放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余份。4、高效推进全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中心累计开展排查工作20余次,参加工作人员40余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5次,累计排查全区涉桥通航水域航道10处,及时上报积极跟进推动辖区跨航道桥梁运营管理单位按期开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桥梁治理工作高标准完成。5、全面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为有效规范汉滨辖区境内客渡船及生产用船危废物的规范化回收转运处置杜绝水污染,以安康市汉滨区龍盛水上运输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与安康市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物处置合同,按期接收处理辖区内所有营运客渡船废机油及其它危废物。我中心全年累计开展集中检查营运船舶防污染工作12次,参与工作人员80余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余次,现场检查船舶40余艘次,发放水污染防治宣传资料200余份。6、2021年辖区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11.8万人、完成客运周转量23.6万人公里;审验船舶《水路运输许可证》及《船舶营业运输证》10本次,年度审验率100%;与渡口经营人签订《汉滨区客(轮)渡船安全承诺书》10份;指导督促各涉水镇办与渡口所属村委、船主签订《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10份;按照《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我中心与辖区渡口经营人签订《汉滨区客渡船安全承诺书》10份,签订率达100%;逐级逐层夯实境内各渡口的日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全年水上交通运输零事故、零投诉目标责任。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辖区部分渡船质量老旧、船员年龄老化且无人接班、渡口基本无收益经营困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资金支持同步改造辖区10处老旧渡船,同时联合各涉水镇办以组织水运安全生产培训为契机,向辖区营运客渡船船员宣传讲解旬阳水电站蓄水形成库区即将迎来水运大发展的形势,促进各渡船渡工逐渐年轻化、知识化。(2)个别镇办对辖区内客渡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够重视。各涉船涉渡镇办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切实做好辖区内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渡口船、农用船的管理力度,落实专人在港口、码头值班巡查,切不可有丝毫麻痹大意。建议相关镇办落实专人负责并制定镇村管理体系、协调必要的财力支持辖区渡口的生存。(3)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监管责任和压力依然十分巨大。加强中心工作人员水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坚持安全例会制度,严格落实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股室及每个工作岗位上,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汉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五、下一步工作思路(1)严格落实水路交通行业及业务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春运、汛期、冬季及节假日各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2)指导督促镇办政府建立健全辖区客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体系,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镇办专人、公司、船员。(3)认真贯彻执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4)每季度组织1次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渡口渡船安全生产大检查,至少举办1期渡口船员安全培训班,适时开展1次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充实完善应急救援预案。(5)有效开展水路交通行业的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新能源、信息化等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技术服务。(6)继续加强运输市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配合市局做好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和《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审验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区船舶检验、登记的技术服务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