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滨区文物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文物法律法规;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建档、等级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安全巡查等工作;对馆藏可移动文物进行建档、保管、征集工作;指导、管理非文物系统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民间收藏单位对文物的陈列、展览和保护工作。 | |
住所 | 汉滨区解放路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颖 | |
开办资金 | 7.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滨区文广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77.63万元 | 369.6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我所在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二、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是文物宣传工作:我所通过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多次在公共场所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利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及文物知识宣传;在文物调查勘探、文物安全巡查、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进行文物安全、消防知识、扫黑除恶斗争等宣传,向文保单位使用人及周边群众散发编印的“扫黑除恶宣传册”、“刘家营遗址”、“旬阳水电站库区文物”等宣传册页500余份;在省保单位“奠安塔”、市保单位“石庙沟汉江铁路大桥”及革命文物襄渝线学生一营、三营旧址上树立文物保护宣传栏;(四)在“汉滨融媒”等媒体发表文物保护方面简讯;二是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完善馆藏文物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我所文物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库存文物进行防霉变、虫蛀等管护;严格文物库房值班制度、进出库房登记制度及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全年无文物安全事故发生。邀请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对我所可移动文物保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通过积极争取,我所文物库房预防性能力提升项目被该院纳入到“全省市县博物馆文物抢救性保护修复项目”中,为我所库房配备了改善室内环境设备、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系统及改善文物保存环境设备等;启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对部分馆藏文物进行分析检测、保护修复及熏蒸杀虫灭菌处理。对五里镇西桥村、民兴村等社区博物馆(村史馆)进行业务指导。指导民办非国有博物馆金洲美食博物馆、安康三宝堂民俗博物馆开展各项工作。三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田野文物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按照区文旅广电局的统筹安排,建立文物保护四级群防机制,层层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公告公示制度,并在部分文保单位上树立公告公示牌。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初步的安全风险评估。全年就防汛、消防等方面对县级以上文保单位进行了2次以上的文物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巡查日志、记录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协请相关单位进行处理。配合省、市考古机构对旬阳水电站库区、城东新区、吾悦广场、康城雅园等多处建设项目开展文物调查勘探和保护工作,并代表我局对这些建设工程的文勘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管;配合市、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80余宗批而未供土地和电力、风能等项目开展前期文物调查,正确处理了城乡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文物保护基础工作逐年加强。继续配合省市文物部门开展我区革命文物调查和石窟寺调查工作。分批逐步完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组织编制“奠安遗址”、“毛湾遗址”等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规划。为“万春寺摩崖”、“太平寺”等1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碑;扎实推进文保单位保护维修。对省保单位紫荆陕南抗日第一军旧址保护维修项目进行立项,并已取得省文物局批复同意。组织编制市保单位“新城北门”、县保单位“大河老街民居”保护维修方案。对省保单位紫荆陕南抗日第一军旧址、袁氏民居和县保单位兴隆寺进行了抢险加固;对省保单位奠安塔进行了违规电线路拆除并安装路灯照明;对省级革命文物襄渝线学生一营、三营旧址和市保单位新城北门、石庙沟汉江铁路大桥的文物本体周边进行环境整治;为国保单位刘家营遗址及部分古建筑发放配备灭火器。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通过文保单位保护标志碑、文物安全责任公告公示牌、文物宣传栏的树立,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文物法律法规和我区文物保护单位情况,为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关注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起到极有效的作用。二是通过同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对田野文物开展的多次文物安全、消防检查,使镇办、村、社区和文保单位使用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意识得到加强,区镇村三级文保网络形成有效保护机制。三是通过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文物调查勘探和土地出让前开展文物调查工作,确保了地下文物安全,也保证了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通过对省市县保单位的保护方案编制、文物本体的抢险加固和保护维修,在文物安全得到保护的基础上,为今后的文物合理利用打下基础,形成文物保护和利用永续发展的良好态势。五是通过对文物库房的改造升级和部分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极大改善了馆藏文物的保护环境,有效延长了极难保存的铁质、皮质等文物的寿命,进一步遏制了青铜器有害锈的蔓延和发生,使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六是通过对社区博物馆、村史馆、民办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和开办帮扶,为弘扬传统文化,倡导新民风建设,凝聚村民人心和文化自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四、目前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五纳入”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文物保护经费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文物保护工作难以全面开展;部分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前没有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先征得文物管理部门意见,政策执行脱节、不配套导致文物行政执法难度较大。2.文博专业人才不足。改进措施:加强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的联系沟通,确保土地出让前做好前期文物调查勘探等工作。加强本单位自身人才培养,争取本年度推荐1到2名工作人员到省文保院学习进修文物修复专业技能。五、下一步工作思路。1.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2.继续做好我区文物安全责任清单公告公示的具体工作,夯实文物保护责任,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全面落实陕西省文物保护大会要求。3.完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继续组织编制县保单位保护管理规划,树立市、县保单位保护标志碑。4.进一步配合做好土地出让前、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文物考古前置行政审批工作,提前规避基本建设和文物保护的矛盾。5.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支持,实施文保单位保护维修项目,着力改善文物管护条件。6.配合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做好全区境内田野文物防汛、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巡查及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