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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陕西省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4 14:29
单位名称 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陕西省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渭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渭河生态区治理保护规划编制;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保护、支流调水;审核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防洪工程及生态修复设施运行管理标准;渭河流域河湖岸线划定和保护。
住所 西安市西七路江河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 李满良
开办资金 10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40.48万元 660.5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陕政任字〔2021〕113号变更了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并进行了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系统谋划工作。将《陕西省渭河流域水生态修复规划》和《陕西省渭河干流采砂规划(2021-2025)》的编制作为实施“十四五”期间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在深入调研、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思路上着眼,在具体操作上着手,多次召开专项咨询会议,听取专家和沿渭各市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目前两个《规划》已编制完成,《采砂规划》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水生态修复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就审查事项积极与厅相关处室进行工作对接。二是坚持法治思维,推动《条例》修订。加快推动《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赴河南、山东两省对条例立法进行调研,结合调研成果讨论梳理条例重点问题。深入研究《黄河保护法》(草案),将其立法精神、要义和细节与渭河流域保护工作具体情况进行类比,在前期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再次全面系统进行梳理和修改完善,《条例》最终修订稿现已基本成熟,待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即可颁布施行。三是坚持生态治理,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年初确定的渭河生态区建设任务,沿渭各地结合实际,强化生态治理,推进工程建设。西安市围绕“全域治水”,实施涝河入渭口滩面整治、渭河右岸三里河口段滩区治理及水生态工程;宝鸡市扎实推动西沙河入渭口水生态修复工程和眉县渭河堤防下穿路面工程;咸阳市城区南岸堤顶道路改造工程主体全面建成通车;渭南市城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顺利推进;杨凌示范区渭河公园公共设施提升工程全面完工;西咸新区“三河一山”渭河绿道建设工程建成投运。这些项目的建设,优化了环境,提升了品质,有力展示了渭河生态区的良好形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生态产品。四是坚持强化监管,重点清除“四乱”。积极开展渭河“四乱”问题整治,坚持每季度对渭河全线进行巡查,建立了省级巡查台账。督促沿渭各市(区)进行自查,对渭河河道及生态区范围内发现的垃圾倾倒、乱扔乱堆、违法偷采、河道违建等问题进行整改。针对省河长办确定的“四乱”问题,组织黄委相关专家对渭河滩区治理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认定,确定整改方案,累计完成“四乱”整改18项。同时,将河湖“清四乱”整治重点成果向中小河流及农村河道延伸,建立问题清单、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把问题跟踪督办、整治结果回访、办理效能评议关口。五是坚持严格把关,加强项目审查。严格按照《渭河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关于加强渭河生态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渭生态委发〔2020〕1号)文件中渭河生态区各功能区的管控要求进行项目审查。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规范、文件要求,对沿渭各市(区)上报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踏勘研究、多方沟通交流,邀请专家开展积极、慎重、稳妥的专业咨询服务,有力维护了生态区建设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促进了沿渭各地经济与生态区保护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全年共计完成12个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项目的审查。六是坚持质量为先,推进工程验收。针对渭河综合治理期间防洪工程验收,明确沿渭各市(区)竣工验收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人。创新竣工验收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验收程序,通过组织技术骨干下沉到沿渭各地蹲点指导整编资料的方式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快推动一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共计验收工程21项,其中堤防24.794公里,硬化绿化71.429公里,控导工程5处和桥梁4座。七是坚持谋划长远,加快《可研》审查。全力推进《通关河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通关河水库工程移民规划大纲、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报告的编制。完成了移民实物调查成果确认函、矿产压覆报告及移民安置方案等前期重要工作。《可研》顺利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为下一步通过黄委技术审查,《可研》最终获批,项目开工建设,最终实现对渭河补充生态水,保障渭河生态基流奠定了坚实基础。八是坚持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下大气力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从办文办会、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细节着手,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促进了内部精细化管理。坚持每月初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各处室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制定当月工作计划,沟通工作情况,明确任务,压实担子,确保了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完成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的报告中涉及的21项整改问题。邀请省委党校卢飞鹰教授就《国学经典与从业修养》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授课,形成弘扬传统美德、恪守社会公德、遵从职业道德、培育家庭美德、修炼个人品德的良好风气,在中心形成担当实干的工作氛围。同时,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改造,不仅保证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也为干部职工改善了工作环境。九是坚持提升形象,加强对外宣传。发挥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优势,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利用“大美渭河”公众号系统宣传渭河生态区及流域治理工作的成就,弘扬渭河水文化,全年累计刊发52期289篇宣传稿件,我省两会期间《陕西日报》专版刊登“大河浩荡春潮涌——渭河生态区‘十三五’建设综述”。参与省委宣传部和省电视台融媒体共同举办的《陕西骄傲》网络直播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杨凌农高会等平台,向全社会宣传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情况,让沿渭群众充分知晓渭河生态区建设成就,不断提升渭河生态区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渭河生态区的社会关注度。十是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渭华起义纪念馆、杨震廉政纪念馆学习参观,邀请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闫朦教授进行了党史专题讲座,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将10余项关系沿渭群众福祉的事项列入了清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纪律严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生态区保护提供坚实基础。二、存在问题一是《陕西省渭河流域水生态修复规划》尚未获批,对“十四五”期间项目落地和建设产生较大影响。二是维修管护经费缺口较大,市县一级对堤防管理面临较大压力。三是工作范围由渭河干流拓展到渭河流域以后,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方法。这些不足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跟进,加强沟通协调,力争今年这些问题能够有效解决。三、2022年工作计划一是要确保《规划》审批。继续加强与省水利厅沟通,确保《水生态修复规划》和《采砂规划》尽快审批实施,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有关前期工作,力争规划列入国家和省财政盘子。二是确保《条例》通过审议。紧盯《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修订进程,力争按照既定目标、时限要求,完成《条例》修订的各阶段工作,确保今年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施行,积极组织有关宣贯工作。三是做实前期工作。积极与黄委、省发改委、财政厅沟通协调,在足额落实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为渭河生态区和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推进后续项目前期论证,做好项目储备。积极推动通关河水库各项前期工作,加快《可研》审批,力争年内由省发改委立项。四是加强工作研究。以我省渭河流域水环境现状、水资源利用现状和水生态治理现状为重点,确定专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渭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方向、路径和做法,开展流域生态水量保障调度等对策研究,为渭河流域治理保护工作积累“第一手”资料。五是加强河湖管理。加强巡查并督促各级加强巡查工作。持续抓好“四乱”问题整治,杜绝“四乱”问题重复出现。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加强项目审查,做好涉河建设项目许可的初审和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六是拓展工作范围。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流域治理管理的工作要求,找准推动流域管理的有效抓受,实行渭河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提高渭河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七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和履行工作职能,以渭河流域为单元,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统筹流域水资源管理、调度和保护工作,提升渭河流域整体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八是推动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中心在渭河治理阶段积累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积极实施北洛河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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