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渭滨区价格认证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公正、科学的对物品进行价格认定工作。负责辖区内经由国家机关提出的对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进行价格认定。 | |
住所 | 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4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扬 | |
开办资金 | 1.79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9万元 | 1.7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1年10月25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黄卫红变更为刘扬,住所由宝鸡市新建路中段64号变更为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48号,举办单位由宝鸡市渭滨区物价局变更为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以价格认定工作为根基,全面服务发展改革大局。2021年渭滨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办理价格认定案件63件,涉案标的金额94.72万元,办结率100%。我们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认定规范程序,及时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发挥好服务纪检、服务司法、服务政府职能。(二)以综合业务平台为依托,构建新时代“智慧认定”。为适应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需要,加快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推广使用,根据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存量案卷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的工作要求,渭滨区价格认证中心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平台数据库建设,全力推进“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助力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1.高度重视平台数据库建设工作。坚持边应用、边完善、边升级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平台运行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继续完善优化平台运行管理各项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紧跟市价格认定中心推进综合业务平台工作时间表,进一步规范平台数据库建设工作流程,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2.提升综合业务平台实操能力。自平台开展以来,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及市级各项培训,坚持基础知识学习和实践操作练习相结合,以学促练、以练考学,熟练掌握和应用综合业务平台各项模块功能,进行“电子化”流程操作,以线上结合线下为新工作模式,重新梳理业务综合流程图。截至目前,线上办案共计40件,全面实现业务“全程网上办”、纸质文本不脱节,有力促进受理、办理、审议、审核等环节工作提速。3.有序开展存量案卷录入工作。为确保录入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一是对存量案卷进行全面梳理、确认;二是录入过程中,邀请市中心上门实地指导,并通过工作群即时沟通解决遇到的问题;三是安排专人,每天对照原始案卷对录入信息进行对比校验、查漏补缺,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共录入案卷156卷,扫描1500余页,已基本完成现有存量案卷录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三)以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为拓展,打造公共服务新品牌。2021年年中,第二批“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在民俗博物馆、炎帝影视基地、青铜器博物院正式挂牌成立。至此,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已覆盖渭滨辖区内所有景区。年底,我中心召开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授牌及业务培训会,对全区3个乡镇、5个街办及其下属村、社区共计105个站点进行了授牌,完成了第三批“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的设立。会议对调解流程进行了明确,对调解站点和调解员职责进行了明晰,我们将以《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为引领,以“调价格争议,解民生之忧”为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站点的优势,通过“柔性手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打造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维护群众合法的价格权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我中心承担渭滨区域内的价格认定工作,对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为涉案、涉纪依法公正定性定案提供业务依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人才馈泛、相关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措施还不尽配套完善等。(二)改进措施:1.立足自身,强化价格认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2.巧借东风,积极推动与人民调解整合资源。3.拓宽视野,进一步扩大兼职价格争议调解员的范围。四、2022年工作计划疫情当前,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作用更加凸显,我中心要积极发挥平台功能作用,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接触,努力实现“零跑腿”。对提出机关进行一对一平台业务培训,力争“全程网办”认定事项,对于特殊时期采价难、采价途径少等困难,要想方设法拓展渠道,通过网络、电话等新媒体手段实现市场调查、实物勘验等环节,提升办案效率。(二)目前我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点覆盖景区、下沉至各村、社区,以《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颁布施行五周年为契机,我们要充分利用站点的优势,让更多群众、更广泛了解价格争议调解的职能和作用,将矛盾化解在最后一公里,消除在萌芽阶段,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利用这个平台解决价格矛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未来我们要努力争取法院、司法等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的支持,因地制宜打造属于我们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队伍,全面提升调解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调解技能,广泛吸纳有关行业的专业性人员,为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做好人才储备,积极推动价调工作融入基层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为和谐社会贡献价格认定专业力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