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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发布时间:
2022-05-24 11:22
单位名称
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根据主管局或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住所
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3号
法定代表人
伍强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万元
1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二、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根据主管局或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关职责,全体站员始终注重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在执行木材运输检查监督职务时,认真查验运输木材的来源,按照汉滨区林业局赋予木材检查站林业行政执法稽查的职责,以林业行政案件为中心,依法对汉滨区境内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保护为重点进行稽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违法使用林地、捕猎贩卖野生动植物等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其中办理市区两级交办涉林案件7起;区级涉林问题建议书3起。圆满完成省局交办的2021年度森林督查483个点位的全面现场查勘核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374个点位调查处理并建立了台账,完成了全部上传率;完成全区生态修复销号工作20余起。配合区林业站处置疫木传播4起。2021年度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共计43起。罚款总额450000余元。追缴植被恢复费300余万元。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配合完成中、省、市各级的生态环境资源督查检查,省生态环境资源审计和省市区秦岭办反馈涉林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其中办理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25件;落实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117起;对秦岭区域“五乱”涉林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依法处罚,恢复林地21000平方米。完成市12345工单33余起,有效的化解了群众的矛盾纠纷;完成市林业局交办涉林问题12起;参与区打击非法开采绿松石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区级生态环境和矿山综合恢复治理,并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好评。切实维护了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了自然生态的平衡和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木材检查站人员编制不够,现在的木材检查站同时履行着林业行政执法稽查工作,由于环境的变化,工作量大大增加,现有的人员编制、机构经费已不能满足现有执法环境的要求;缺少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对专业执法部门的健全、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五、下一步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加大木材检查和林业行政执法稽查工作,加强全站检查人员对新的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更加深入的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应用,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对未依法办理检疫等非法运输木材、树蔸树木、野生动植物、滥伐林木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堵住漏洞。加大林业检查稽查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能作用。维护好林区及木材运输市场秩序。多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得到局党委的支持,以解决工作和执法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认清形势,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全站人员加强团结,提高全站工作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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