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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礼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4 10:49
单位名称
礼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城乡居民提供社会保障服务。业务范围: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等工作
住所
礼泉县东二环果品交易市场
法定代表人
王鑫
开办资金
60.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31万元
9.99万元
网上名称
礼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中心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职,积极协调,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21年,为全县8.15万位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1.23亿元(累计发放10.39亿元);为10247位各类特殊工龄补贴人员发放工龄补贴资金1065.51万元(累计发放8597.93万元);为570名两参人员发放养老金123.30万元(累计发放1031.9万元)。2、城乡居民丧葬费补助金发放及时2021年,我们利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开展自主资格认证,全县符合领取丧葬费补助金1950人,发放251.60万元(累计为15172人,发放1886.82万元)。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为保障更多农民的贴身利益,根据《礼泉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礼泉县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及发放管理实施意见》规定,2021年,为全县60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待遇的被征地农民42人发放养老补助金10.08万元,为16-59周岁参保缴费的被征地农民33人个人账户补贴资金9900元。4、社保扶贫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文件要求,我们积极与县扶贫、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参保登记、身份标识、保费代缴、待遇发放等工作,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截止目前,我县已标注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19044人,其中16-59周岁人员8366人,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补贴资金41.83万元,已全部到位,实现参保率100%。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678人。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城镇居民存在断保现象。城镇居民居住分散,社区管理难以到位,无法对所有应参保城镇居民及时进行管理,导致部分居民未能及时缴纳当年保费,出现断保现象。2.保障水平偏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县25万基层广大群众,目前我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提高至135.5元,基层群众仍普遍反映保障水平还有些偏低,年轻人缴费积极性不高。3.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三、2022年工作计划1.抓好参保扩面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开展2022年度保费征缴,坚决杜绝“参而不保”现象,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参保扩面任务。2.推进各项政策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建设高质量的服务体系。我经办中心将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服务”,精简办事材料,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尤其为老年人提供多渠道、人性化贴心服务。4.建设高质量的业务经办体系。我经办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通过常态化数据比对,数据共享,优化数据质量,做好业务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继续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广度深度,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强服务、提效能、树形象”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我县城乡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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